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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直接、最根本的是让老百姓的“口袋”鼓起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鲜明强调富民主题,将其明确为今后五年江苏要打赢的主攻仗之一。如果说富民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场硬仗,那么富裕农民则既是重中之重,更是硬中之硬。同步做到“两个保持”是题中应有之義,一是必须保持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必须保持农民收入增速继续快于城镇居民。
“十二五”以来,我省大力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突出就业创业和政策惠民,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十二五”年均实际增长10.4%,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较上年增长8.3%,继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未来几年,面对进一步“富裕农民”这一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态势和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重要特征,稳妥有效把握机遇与挑战,积极有效采取应对之策。从宏观形势来看,一是多年来逐渐形成的一直占农民收入主导地位的工资性收入可能继续放缓;二是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市场因素将使农民家庭的农业经营性收入呈现减缓趋势,特别是农业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增长态势不容乐观;三是多年来持续增加且占比不断上升的转移性收入的增长空间有限。从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现状水平和阶段性主要特征来看,对照笔者2006年至2016年的观察分析,2015年江苏以6862.4万亩的耕地面积,实现了粮食总产量3561万吨,居全国第5位,其中稻谷产量居第4位,小麦产量第5位,稻谷、小麦、蔬菜三类农产品在国内市场分别占9.2%、9%和7.1%的份额,成为东部为数不多粮食自给的省份之一。水产养殖面积和水产品产量分别位居全国第2位和第3位,淡水养殖产品占全国约11.4%的市场份额。十年间,农业劳动力加快转移,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了1030万人,城镇化率由50.5%提升到66.5%;农业从业人员减少311万人,农业劳均耕作面积由4.47亩提升到9.18亩;农业生产结构持续调整变化,棉花、蚕桑、玉米等相对我国其他地区明显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种植面积已经一降再降,水稻、小麦、蔬菜和淡水养殖业等在全国尚保持着明显的优势。与此同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达84.9%,这些指标在全国各省区市中位居前列。特别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核心指标,农业劳动生产率(劳均农业增加值),2015年达到56322元/年·人,十年翻了两番多,遥遥领先于各兄弟省市。
在看到所取得的这些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农民收入与水平更高、结构更优的兄弟省市存在明显差距;效率较高但效益相对不足,特别是具有特色与优势的农产品品种、质量和规模有限;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的水土环境问题;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与某些中西部地区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和收入本地来源相对不足的问题突出,等等。
总体而言,江苏农业还停留在自足型、适应型、内向型的水平,与江苏得天独厚的农业发展条件和江苏人善于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能力不相称,与制造业大省和在全国经济、城镇化水平等的地位也不相称,要实现农业生产向效益型、优势型、外向型转变还需要作出更大努力。可以说,江苏的农业农村发展在持续上升到新的平台的同时,也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富裕农民的目标要求及与之密不可分的农业农村发展水平提升的要求,使我们不得不对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路径和模式作出深刻反思,认真对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第一,清醒认识江苏发展所处的重要阶段。江苏发展总体上已进入必须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历史阶段。我们要深入理解和把握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特别是要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最新要求,坚持“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五化并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二,切实转变发展观念。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农业农村发展重视程度不够,把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化、城镇化对立起来,把精力和投入主要集中在城市。一些干部认为,农业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不大,抓得再好,也体现不出政绩,在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建设安排和改革创新上“重城轻乡”。江苏不仅应是农业大省,更具备条件和可能成为我国的农业强省。如果仅仅满足于“口粮自给”,或者把农业农村高水平发展的希望主要建立在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带动上,对农村利用自身优势加快发展和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措施力度不够,就会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优势和潜力,而且在战略和全局上也显得相对被动。目前,我省一产在GDP中只占5.5%,但是与农业有很强关联度的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业等二、三产业门类并未计算在内。目前,我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已接近3∶1,如果把这些产业门类加进去,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大幅提高。近年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持续减少,但农业生产服务业等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就业人数占工业就业总人数的比重超过了25%,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大户。从国际经验看,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多属于农业强国。如果农业搞不上去,现代化进程必定会受影响。所以,必须深刻地认识农业对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真正地从思想上重视农业农村,持之以恒地强农惠农富农。
第三,加大投入是关键。富裕农民,如果仅靠农业农村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循环,潜力和空间是十分有限的,必须积极扭转生产要素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资源配置格局。江苏完全有条件也到了应当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的阶段。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不能仅限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培训、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都需要加大投入。除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外,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抓住国内资本相对过剩的有利时机,破障去阻、开渠引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更有效地投向农业农村。 第四,积极稳妥调整结构。结构调整是永恒的课题。当前,尽管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空间有限,但仍然必须把握好这一拓展富裕农民渠道的有力措施。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和区域分工,我省不具备比较优势的棉花、桑蚕、油料作物逐步调减,糧食和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农业产品结构总体上处于“相对均衡”的状态。这一轮农业结构调整要坚持在提升质量和品质上做文章,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要注重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专业市场等的带动作用。相对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具有更大的空间和更为广阔的前景。产业结构决定就业结构,影响收入水平。目前,我省1800多万农村转移劳动力中,已经有超过一半选择在家门口就业创业,这是一支规模庞大的农村创业群体。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让更多的人在家门口就有活干、能致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要充分利用各地基础和优势,发展生态经济、传统手工业、农产品仓储物流和加工业、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业,挖掘百姓增收致富的潜力,走出各具特色的产业富民路子。
第五,强化规划和政策引导。着力健全完善农业生产功能区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引领。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农业生产功能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区域,分别规划、分类施策。苏北平原,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和特色种养业;沿长江区域,重点规划建设扬子江都市型、生态型现代农业和特色水产养殖,以鲜活农产品生产供应为主;苏南丘陵山区,重点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新农村建设规划,主要应坚持“两个适度”,统筹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等因素来进行,使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发展相得益彰。目前,我省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初步建立,但有关政策还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结构调整和富农效应的导向作用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提高江苏农产品竞争力,必须调整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以粮食生产为例,要调整不顾条件“旱改水”“籼改粳”的做法,转变片面追求粮食高产的导向,加大对发展优质籼稻、专用小麦等在国内市场更具竞争优势品种的支持力度。既要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确保政策精准高效,更要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好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安排。2015年,江苏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6.5%,2020年72%的目标可以实现。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经初步测算,我省的城镇化率提升到75%~78%之间应该就基本达到均衡水平了,也就是未来仍然有大约1700~2000万人要长期生活在农村,或者说未来5~8年时间里,大约只有400~900万人转出农村。未来几年,城镇化的提升潜力主要在苏北地区。苏北作为我省的主要粮食产区,必须尽快想法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尽早作出制度性安排。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也必须加快,使之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步伐基本同步。此外,我省老龄化的速度加快,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龄化问题已十分突出,不加快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近年来出现的城乡差距缩小的好势头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再次逆转。
第六,紧紧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富裕农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富裕农民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完善农民财产增值收益分享机制。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思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激励机制。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低,农村建设往往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引导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聚焦,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探索组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拓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金融服务功能,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建立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调动科技人员投身农业科技的积极性。
第七,确保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地区脱贫增收。“十三五”时期,我省还有大约278万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集体经济收入不足18万元的省定经济薄弱村821个,“6+2”省级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苏北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这些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地区更是决定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确保经济薄弱地区和所有低收入人口“一个不少,一户不落”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特别是要加快扶贫工作转型提升,积极适应“缓解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扶贫济困行动,加快形成全社会扶贫大格局,努力增强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地区脱贫增收的内生动能和造血机能,不断探索形成一批解决支出型贫困和返贫难题、拓宽帮扶资金来源、加大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和统筹解决城乡贫困问题等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尤 展
“十二五”以来,我省大力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突出就业创业和政策惠民,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十二五”年均实际增长10.4%,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较上年增长8.3%,继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未来几年,面对进一步“富裕农民”这一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态势和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重要特征,稳妥有效把握机遇与挑战,积极有效采取应对之策。从宏观形势来看,一是多年来逐渐形成的一直占农民收入主导地位的工资性收入可能继续放缓;二是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市场因素将使农民家庭的农业经营性收入呈现减缓趋势,特别是农业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增长态势不容乐观;三是多年来持续增加且占比不断上升的转移性收入的增长空间有限。从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现状水平和阶段性主要特征来看,对照笔者2006年至2016年的观察分析,2015年江苏以6862.4万亩的耕地面积,实现了粮食总产量3561万吨,居全国第5位,其中稻谷产量居第4位,小麦产量第5位,稻谷、小麦、蔬菜三类农产品在国内市场分别占9.2%、9%和7.1%的份额,成为东部为数不多粮食自给的省份之一。水产养殖面积和水产品产量分别位居全国第2位和第3位,淡水养殖产品占全国约11.4%的市场份额。十年间,农业劳动力加快转移,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了1030万人,城镇化率由50.5%提升到66.5%;农业从业人员减少311万人,农业劳均耕作面积由4.47亩提升到9.18亩;农业生产结构持续调整变化,棉花、蚕桑、玉米等相对我国其他地区明显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种植面积已经一降再降,水稻、小麦、蔬菜和淡水养殖业等在全国尚保持着明显的优势。与此同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达84.9%,这些指标在全国各省区市中位居前列。特别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核心指标,农业劳动生产率(劳均农业增加值),2015年达到56322元/年·人,十年翻了两番多,遥遥领先于各兄弟省市。
在看到所取得的这些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农民收入与水平更高、结构更优的兄弟省市存在明显差距;效率较高但效益相对不足,特别是具有特色与优势的农产品品种、质量和规模有限;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的水土环境问题;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与某些中西部地区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和收入本地来源相对不足的问题突出,等等。
总体而言,江苏农业还停留在自足型、适应型、内向型的水平,与江苏得天独厚的农业发展条件和江苏人善于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能力不相称,与制造业大省和在全国经济、城镇化水平等的地位也不相称,要实现农业生产向效益型、优势型、外向型转变还需要作出更大努力。可以说,江苏的农业农村发展在持续上升到新的平台的同时,也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富裕农民的目标要求及与之密不可分的农业农村发展水平提升的要求,使我们不得不对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路径和模式作出深刻反思,认真对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第一,清醒认识江苏发展所处的重要阶段。江苏发展总体上已进入必须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历史阶段。我们要深入理解和把握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特别是要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最新要求,坚持“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五化并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二,切实转变发展观念。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农业农村发展重视程度不够,把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化、城镇化对立起来,把精力和投入主要集中在城市。一些干部认为,农业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不大,抓得再好,也体现不出政绩,在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建设安排和改革创新上“重城轻乡”。江苏不仅应是农业大省,更具备条件和可能成为我国的农业强省。如果仅仅满足于“口粮自给”,或者把农业农村高水平发展的希望主要建立在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带动上,对农村利用自身优势加快发展和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措施力度不够,就会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优势和潜力,而且在战略和全局上也显得相对被动。目前,我省一产在GDP中只占5.5%,但是与农业有很强关联度的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业等二、三产业门类并未计算在内。目前,我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已接近3∶1,如果把这些产业门类加进去,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大幅提高。近年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持续减少,但农业生产服务业等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就业人数占工业就业总人数的比重超过了25%,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大户。从国际经验看,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多属于农业强国。如果农业搞不上去,现代化进程必定会受影响。所以,必须深刻地认识农业对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真正地从思想上重视农业农村,持之以恒地强农惠农富农。
第三,加大投入是关键。富裕农民,如果仅靠农业农村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循环,潜力和空间是十分有限的,必须积极扭转生产要素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资源配置格局。江苏完全有条件也到了应当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的阶段。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不能仅限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培训、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都需要加大投入。除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外,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抓住国内资本相对过剩的有利时机,破障去阻、开渠引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更有效地投向农业农村。 第四,积极稳妥调整结构。结构调整是永恒的课题。当前,尽管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空间有限,但仍然必须把握好这一拓展富裕农民渠道的有力措施。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和区域分工,我省不具备比较优势的棉花、桑蚕、油料作物逐步调减,糧食和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农业产品结构总体上处于“相对均衡”的状态。这一轮农业结构调整要坚持在提升质量和品质上做文章,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要注重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专业市场等的带动作用。相对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具有更大的空间和更为广阔的前景。产业结构决定就业结构,影响收入水平。目前,我省1800多万农村转移劳动力中,已经有超过一半选择在家门口就业创业,这是一支规模庞大的农村创业群体。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让更多的人在家门口就有活干、能致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要充分利用各地基础和优势,发展生态经济、传统手工业、农产品仓储物流和加工业、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业,挖掘百姓增收致富的潜力,走出各具特色的产业富民路子。
第五,强化规划和政策引导。着力健全完善农业生产功能区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引领。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农业生产功能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区域,分别规划、分类施策。苏北平原,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和特色种养业;沿长江区域,重点规划建设扬子江都市型、生态型现代农业和特色水产养殖,以鲜活农产品生产供应为主;苏南丘陵山区,重点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新农村建设规划,主要应坚持“两个适度”,统筹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等因素来进行,使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发展相得益彰。目前,我省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初步建立,但有关政策还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结构调整和富农效应的导向作用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提高江苏农产品竞争力,必须调整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以粮食生产为例,要调整不顾条件“旱改水”“籼改粳”的做法,转变片面追求粮食高产的导向,加大对发展优质籼稻、专用小麦等在国内市场更具竞争优势品种的支持力度。既要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确保政策精准高效,更要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好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安排。2015年,江苏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6.5%,2020年72%的目标可以实现。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经初步测算,我省的城镇化率提升到75%~78%之间应该就基本达到均衡水平了,也就是未来仍然有大约1700~2000万人要长期生活在农村,或者说未来5~8年时间里,大约只有400~900万人转出农村。未来几年,城镇化的提升潜力主要在苏北地区。苏北作为我省的主要粮食产区,必须尽快想法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尽早作出制度性安排。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也必须加快,使之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步伐基本同步。此外,我省老龄化的速度加快,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龄化问题已十分突出,不加快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近年来出现的城乡差距缩小的好势头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再次逆转。
第六,紧紧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富裕农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富裕农民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完善农民财产增值收益分享机制。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思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激励机制。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低,农村建设往往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引导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聚焦,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探索组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拓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金融服务功能,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建立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调动科技人员投身农业科技的积极性。
第七,确保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地区脱贫增收。“十三五”时期,我省还有大约278万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集体经济收入不足18万元的省定经济薄弱村821个,“6+2”省级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苏北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这些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地区更是决定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确保经济薄弱地区和所有低收入人口“一个不少,一户不落”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特别是要加快扶贫工作转型提升,积极适应“缓解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扶贫济困行动,加快形成全社会扶贫大格局,努力增强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地区脱贫增收的内生动能和造血机能,不断探索形成一批解决支出型贫困和返贫难题、拓宽帮扶资金来源、加大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和统筹解决城乡贫困问题等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尤 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