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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人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我国仅在刑法中规定醉酒人负完全刑事责任,而民事领域则一片空白。在意思自治的民事领域,特别是在意思表示为核心的合同领域,完全无视醉酒人判断能力减弱、意思能力欠缺的事实,显然与合同自由原则相悖,也有违以人为本的民法基本理念。基于此,本文从合同行为角度对醉酒人民事行为效力予以比较研究,以期能对我国立法和理论提供些许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