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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城农字[2011]57号《关于委托县审计局对全县上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1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集中力量对全县150个行政村和21个居委会上届成员和行使财务审批权的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表明:实行村财乡镇托管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所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六多”。
一是白条列支费用多。有的列支餐费、有的列支土特产、甚至有的列支项目工程款,数额小则几千元,大则10万元以上;二是违规支付工程款项多。不少村委会在无招标、无合同、无验收、无结算、无审计情况下支付工程款少则几万元、多则上100万元;三是非生产费用支出多。表现为接待费多,有的村近三年接待费已超过20多万元,有的村接待费占总支出20%以上,个别村近三年平均每年接待费达13万元以上;四是现金管理不严格的多。表现为坐收坐支、支出手续不全、大额支付现金、公款私存等;五是账目管理不够规范的多。由于乡(镇)经营管理人员较少,乡(镇)负责村财乡镇托管人员也少,实现村财乡镇代管后,村级财务账仍然是村会计自己做账、交乡镇统一保管,村会计业务水平不一,会计科目设置不一,村级财务没有统一的规范格式;六是滞留挤占资金的多。有的滞留挤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有的滞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有的滞留挤占政府项目资金,给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产生这些问题,除了农村基层干部自身主观原因之外,还有一些深层次的历史和现实原因:
一是村级财务监管认识不深。村干部认为:村级基层组织是集体组织、“包产到了户家家有干部”不要管,“应该实行村民自治”不能管;乡镇干部认为:“村官不是官”,村干部只要完成经济发展指标,财务监管无关紧要;村民认为:村干部相对于村民往往占有能力、威望、权力上的优势,多数村民习惯于忙于自家生产,对村里财务只要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一般都是不管不问,有的村民对村里事务虽有意见,但怕村干部打击报复,往往也是想监督而不敢监督,监督制度难落实。
二是村级财务监管体制理顺不清。按规定村级财务监管为县农业局,但长期以来体制和制度的原因及乡(镇)七所八站事业编制改革,村级财务又为乡镇经营管理站管理,乡镇人员少、中心工作多、管理范围大、涉及面广、缺乏财会专业人员,一个经营管理员少则兼做七八个行政村的账,多则要兼做十几个村会计账,处于一种应付性状态。对各村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无法掌握,致使部分未能取得正式凭证的支出改头换面堂而皇之地列支。村级财务成了农业局和乡镇两不监管单位,也成了审计的盲区。
三是村级财务业务人员水平不高。村委会会计都是村书记、主任推荐上来的报账员,在村委会相对而言虽然有点文化,也很听话,但由于缺乏会计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大多数村会计都只能是“门外汉”,做“流水账”的人,村级财会基础非常薄弱,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审计情况看,有些村存在大额支付现金、白条抵库、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造成债权债务不实,账账、账表、账实不符和会计信息失真都与村会计财务知识欠缺有关。
四是村级选举制度不严。农村基层组织中,选举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还不够成熟,加上村民的民主意识比较淡薄,以及农村的现实情况错综复杂,使得村级选举容易被人为操控。一些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宗族势力、甚至拥有黑社会背景的村民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当选村委会书记、主任,这些人一旦掌握权力,就会以此作为谋取私利的平台,村级财务就成了家庭账目,开支随意性很大。
五是“村官”自由裁量权限制不紧。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村级可控制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建设项目和资金规模明显增大,村级事务管理范围明显增多。而长期形成的农村传统管理模式,造成村级事务管理随意性大,村级事务决策权统统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里,自由裁量权过大,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等重大事务决策缺乏民主性。因此,这些人容易成为被腐蚀拉拢的重点对象,一旦把握不住,手中的权力就会被用来寻租。
六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约束不强。没有建立正常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制度。少数村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特别是个别在村“两委”工作时间长的“老村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作风霸道、独断专行有捞一把回家的思想。有的还借宗族势力滥用职权,恃强欺弱或偏袒亲友,肆意侵犯村民切身利益;有的甚至不经集体研究,就私自将村级财务交由家族人员办理,多发滥发误工补贴,优亲厚友、从中谋利,严重违犯财政纪律。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突出五个重点认真整改,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建设。
(一)突出以提高村级财务监管认识为重点,认真理顺监管体制。要深刻认识到:村级经济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搞好村级财务监管,有利于促进村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给群众一个明白,给村干部一个清白,给上级党委、政府一个公正的结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必须从体制上理顺关系,根据目前经营管理站已归乡镇管理的实际情况,村级财务应全面实行乡镇托管,由各乡镇经营管理站负责本乡镇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为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可通过规范化业务考试,招聘懂财务、会管理、敢碰硬的有关村会计协助乡镇经营管理站人员集中办公,所需经费由各村集体摊派,实行以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奖罚原则,县审计部门在做好乡镇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级财务监管落到实处。
(二)突出以完善选拔任用村干部机制为重点,选好配强村“两委”领导班子。要抓住当前村级换届的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和“两推直选”,不断扩大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经济上会管理、工作上懂财务、致富能力强的人员推荐到村主要干部工作岗位上来,继续做好选拔大学生“村官”工作,积极探索打破地域界限,尝试异地选拔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注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级后备干部,要及时调整充实到村“两委”领导班子之中;要增强村干部财经法制观念,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使村干部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增强村干部执行财政法规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村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从而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对屡查屡犯、边查边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铺张浪费等现象应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对少数村干部“带病上岗”、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交执纪执法部门处理,确保村级财务管理风正气顺、合乎民意。 (三)突出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村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培训体系,拓宽课堂培训、远程教育、基地实践等多种培训渠道,定期组织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财务培训;特别要组织好财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经验和财务实践能力;要有计划地选送村级后备干部到市县党校进行培训,着力提高村干部的理论素质,理财能力和政策水平;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不仅要干事,还要“干净”干事,加强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裁体,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突出以完善村级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强化内控制度。乡镇经营管理站要负主责加强对村委会的财务监督,树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推动村级财务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二是要强化审计制度。加强对村委会的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严肃财经纪律,使村干部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增强执行财经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三是要强化公开制度。要建立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扩大社会监督面,要积极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和资源,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级监督机制为切入点,不断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权力制衡体系,强化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白条报账、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突出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重点,充分调动“村官”积极性。要注重加强对村干部理财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表彰奖励、评先评优和绩效工作发放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村干部财务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激励关爱机制,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高村干部薪酬标准,逐步达到高薪养廉;要建立村干部离任补给机制,对离任村干部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或交足社保,以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要设立村干部奖励专项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表彰一批优秀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任职期间内受到表彰在一定次数以上,且没有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在其退休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要建立完善选拔优秀村支部书记进入乡镇公务员机制,对优秀村支书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最大限度调度和保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村级廉政建设。
(作者单位:南城县审计局)
一是白条列支费用多。有的列支餐费、有的列支土特产、甚至有的列支项目工程款,数额小则几千元,大则10万元以上;二是违规支付工程款项多。不少村委会在无招标、无合同、无验收、无结算、无审计情况下支付工程款少则几万元、多则上100万元;三是非生产费用支出多。表现为接待费多,有的村近三年接待费已超过20多万元,有的村接待费占总支出20%以上,个别村近三年平均每年接待费达13万元以上;四是现金管理不严格的多。表现为坐收坐支、支出手续不全、大额支付现金、公款私存等;五是账目管理不够规范的多。由于乡(镇)经营管理人员较少,乡(镇)负责村财乡镇托管人员也少,实现村财乡镇代管后,村级财务账仍然是村会计自己做账、交乡镇统一保管,村会计业务水平不一,会计科目设置不一,村级财务没有统一的规范格式;六是滞留挤占资金的多。有的滞留挤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有的滞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有的滞留挤占政府项目资金,给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产生这些问题,除了农村基层干部自身主观原因之外,还有一些深层次的历史和现实原因:
一是村级财务监管认识不深。村干部认为:村级基层组织是集体组织、“包产到了户家家有干部”不要管,“应该实行村民自治”不能管;乡镇干部认为:“村官不是官”,村干部只要完成经济发展指标,财务监管无关紧要;村民认为:村干部相对于村民往往占有能力、威望、权力上的优势,多数村民习惯于忙于自家生产,对村里财务只要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一般都是不管不问,有的村民对村里事务虽有意见,但怕村干部打击报复,往往也是想监督而不敢监督,监督制度难落实。
二是村级财务监管体制理顺不清。按规定村级财务监管为县农业局,但长期以来体制和制度的原因及乡(镇)七所八站事业编制改革,村级财务又为乡镇经营管理站管理,乡镇人员少、中心工作多、管理范围大、涉及面广、缺乏财会专业人员,一个经营管理员少则兼做七八个行政村的账,多则要兼做十几个村会计账,处于一种应付性状态。对各村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无法掌握,致使部分未能取得正式凭证的支出改头换面堂而皇之地列支。村级财务成了农业局和乡镇两不监管单位,也成了审计的盲区。
三是村级财务业务人员水平不高。村委会会计都是村书记、主任推荐上来的报账员,在村委会相对而言虽然有点文化,也很听话,但由于缺乏会计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大多数村会计都只能是“门外汉”,做“流水账”的人,村级财会基础非常薄弱,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审计情况看,有些村存在大额支付现金、白条抵库、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造成债权债务不实,账账、账表、账实不符和会计信息失真都与村会计财务知识欠缺有关。
四是村级选举制度不严。农村基层组织中,选举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还不够成熟,加上村民的民主意识比较淡薄,以及农村的现实情况错综复杂,使得村级选举容易被人为操控。一些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宗族势力、甚至拥有黑社会背景的村民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当选村委会书记、主任,这些人一旦掌握权力,就会以此作为谋取私利的平台,村级财务就成了家庭账目,开支随意性很大。
五是“村官”自由裁量权限制不紧。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村级可控制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建设项目和资金规模明显增大,村级事务管理范围明显增多。而长期形成的农村传统管理模式,造成村级事务管理随意性大,村级事务决策权统统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里,自由裁量权过大,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等重大事务决策缺乏民主性。因此,这些人容易成为被腐蚀拉拢的重点对象,一旦把握不住,手中的权力就会被用来寻租。
六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约束不强。没有建立正常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制度。少数村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特别是个别在村“两委”工作时间长的“老村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作风霸道、独断专行有捞一把回家的思想。有的还借宗族势力滥用职权,恃强欺弱或偏袒亲友,肆意侵犯村民切身利益;有的甚至不经集体研究,就私自将村级财务交由家族人员办理,多发滥发误工补贴,优亲厚友、从中谋利,严重违犯财政纪律。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突出五个重点认真整改,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建设。
(一)突出以提高村级财务监管认识为重点,认真理顺监管体制。要深刻认识到:村级经济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搞好村级财务监管,有利于促进村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给群众一个明白,给村干部一个清白,给上级党委、政府一个公正的结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必须从体制上理顺关系,根据目前经营管理站已归乡镇管理的实际情况,村级财务应全面实行乡镇托管,由各乡镇经营管理站负责本乡镇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为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可通过规范化业务考试,招聘懂财务、会管理、敢碰硬的有关村会计协助乡镇经营管理站人员集中办公,所需经费由各村集体摊派,实行以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奖罚原则,县审计部门在做好乡镇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级财务监管落到实处。
(二)突出以完善选拔任用村干部机制为重点,选好配强村“两委”领导班子。要抓住当前村级换届的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和“两推直选”,不断扩大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经济上会管理、工作上懂财务、致富能力强的人员推荐到村主要干部工作岗位上来,继续做好选拔大学生“村官”工作,积极探索打破地域界限,尝试异地选拔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注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级后备干部,要及时调整充实到村“两委”领导班子之中;要增强村干部财经法制观念,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使村干部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增强村干部执行财政法规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村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从而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对屡查屡犯、边查边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铺张浪费等现象应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对少数村干部“带病上岗”、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交执纪执法部门处理,确保村级财务管理风正气顺、合乎民意。 (三)突出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村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培训体系,拓宽课堂培训、远程教育、基地实践等多种培训渠道,定期组织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财务培训;特别要组织好财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经验和财务实践能力;要有计划地选送村级后备干部到市县党校进行培训,着力提高村干部的理论素质,理财能力和政策水平;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不仅要干事,还要“干净”干事,加强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裁体,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突出以完善村级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强化内控制度。乡镇经营管理站要负主责加强对村委会的财务监督,树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推动村级财务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二是要强化审计制度。加强对村委会的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严肃财经纪律,使村干部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增强执行财经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三是要强化公开制度。要建立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扩大社会监督面,要积极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和资源,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级监督机制为切入点,不断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权力制衡体系,强化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白条报账、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突出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重点,充分调动“村官”积极性。要注重加强对村干部理财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表彰奖励、评先评优和绩效工作发放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村干部财务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激励关爱机制,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高村干部薪酬标准,逐步达到高薪养廉;要建立村干部离任补给机制,对离任村干部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或交足社保,以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要设立村干部奖励专项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表彰一批优秀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任职期间内受到表彰在一定次数以上,且没有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在其退休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要建立完善选拔优秀村支部书记进入乡镇公务员机制,对优秀村支书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最大限度调度和保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村级廉政建设。
(作者单位:南城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