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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体制改革后,农村供电所成为了电力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电力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中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但随着农电体制改革的深人,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农电体制改革上遗留的一些潜在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地凸现出来。如何面对这些矛盾,积极研讨解决这些矛盾的措施和办法,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笔者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期与广大同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