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任金亭诗歌的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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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任金亭是湖北著名的乡土诗人。挥之不去的乡土情结、浓郁醇厚的乡土气息和亲切淳朴的乡土风味,构成了任金亭诗歌鲜明的艺术风格,并通过富有乡韵的朴素意象、带有乡土气息的故事情节和具有乡味的平易淳厚诗语等呈现出来。
  关键词:任金亭诗歌 艺术风格
  任金亭是湖北著名乡土诗人,1953年出生于湖北枣阳,毕业于湖北大学中文系。迄今为止,已在全国知名报纸杂志上发表诗歌、散文等作品两百多篇(首),集结出版了《爱,是不能忘却的》《母亲树》《爱我所爱》等多部诗集。其中诗集《爱我所爱》获襄阳市文艺创作最高奖——第五届“孟浩然文艺创作奖”,是任金亭的代表作。
  挥之不去的乡土情结、浓郁醇厚的乡土气息和亲切淳朴的乡土风味,构成了任金亭诗歌独特的艺术风格,并通过富有乡韵的朴素意象、带有乡土气息的故事情节和具有乡味的平易淳厚的诗语等呈现出来。
  一、富有乡韵的朴素意象
  意象是诗歌特有的表情达意的艺术载体,如果缺少内涵丰富的意象,一首诗作就会因为表意浅白直露而无法建构深邃的意境,失去诗歌应有的悠长韵味,无法产生艺术感染力。任金亭的诗歌,并不刻意去营构那些所谓高、大、上或孤、寒、冷的意象以标新立异,而是以最适合、最贴切传情达意为度,并总是与乡韵、乡土、乡情紧密相连,从而让诗作形成自然、朴素、淳厚的艺术品格。
  任金亭诗歌中富有乡韵的意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诗人歌颂与赞美的故乡自然之景,例如《清清襄河水》所描写的“襄河”:“襄河的上空/湛蓝湛蓝的/襄河的流水/碧绿碧绿的/湿漉漉的河滩,/松散散的沙洲鸟儿悠闲地拍打着翅膀……”在这首诗中,作为意象的“襄河”,不仅是一条美丽的河流,也是故乡的象征,“我”青少年时代的所有欢乐与悲伤、忧愁与痛苦、牵挂与不舍都与它紧密相连。因而“襄河”的运用,不仅有利于表达该诗的乡愁主题,也有利于将不同的生活片段和生活场景串联起来,发挥其穿针引线的结构作用,使全诗的内容浑然一体。
  又如,诗歌《襄阳,潇潇洒洒的……》中对于襄阳城的历史、文化的书写:襄阳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这里有“夫人城”“水淹七军”“马跃檀溪”“突破西门”的典故,有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墨客,“那个诸葛亮,那个王聪儿/那个孟浩然,皮日休,米颠子……”他们把“襄樊历史的空间/演绎得神秘而莫测/美丽而忧伤”。同时,这里还有“淳朴直爽”“明智而晓理”“热情好客”的襄阳人。诗人在自己亲身经历的基础上,描写故乡之景,其景真实,淳朴而动人,其间所蕴含的乡恋情怀无不蕴含其中。
  再如,在散文诗《母亲树》中,诗人用直抒胸臆的方式对身处异常艰苦环境却坚韧、顽强、乐观的母亲进行了深情赞美:“我的瘦弱的在贫瘠的土地上挺身着腰肢苦苦生长的母亲之树啊,/我的缺少温暖爱抚只身抗御着饥寒从冬天熬到春天的母亲之树啊,/我的用勇气和信心高举着儿女高举着自己的希望之旗的母亲之树啊!”在这里,作者用“树”的意象来表现处在艰苦环境中的母亲,“在某种程度上,生命的疼痛感与树的生命历程是相似的,而‘树’之意象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等同于‘根’之意象,‘根’正是他们的生命之所在”。所以,用树的意象来比拟母亲的形象,具有显豁的象征意义与深刻的文化意蕴。在任金亭歌咏母爱的诗篇中,类似意象的运用还有《让儿子轻轻一吻》:“站在母亲的面前就像站在大山的面前,我该说什么……”这里将母亲比做“大山”,更凸显母亲形象的伟岸。而在《清清襄河水》中,又赋予“襄河”母性色彩,不论走到天涯海角,“我永远都走不出母亲的怀抱”。因此,这些诗篇中,在各种意象的衬托下,母亲的形象并不是刻板单一的,而是多姿多彩的。
  任金亭诗作中的另一类意象,则是作为诗人追忆与感怀载体的富有乡村生命气息的景物,例如《蚕豆花》中所描写的那“如幽幽蓝火”般能“点燃早春微嫩的希望”的“茵茵的蚕豆花”,《麦秸垛》中那“献出麦粒之后”堆积在地上的“金黄黄一堆堆”的“麦秸垛”等。蚕豆花、麦秸垛不仅是农村时令的报时表,更是最富乡村生活气息的景致,它们是一个时代的农村印记,是伴随诗人苦难而窘迫童年的真实风景。很多人没有经历过上世纪农村的苦难生活,而今,生活在新时代大都市的我们,只能“从诗人为我们展示的一系列富有乡韵的朴素意象中来体味那个时代,并以此来感受那个时代的脉搏,感恩那些贫瘠岁月里,乡土的养育,感怀那段苦难的岁月里,感恩乡情的温暖与陪伴”。 二、带有乡土气息的故事情节
  作为一种抒情文体,诗歌在抒发情感的同时往往离不开叙事,这就要求诗人能恰当处理好诗歌抒情与叙事之间的平衡。任金亭是诗人,也是个会讲故事的人,更是个能用诗歌讲故事的人,但他的故事中没有惊艳的爱情,华丽的友情,有的是“乡气”的意境,“土气”的故事情节——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是个乡土诗人,字里行间透着“土气”,但正是这些“土土的”人和“土土的”事揪着人心,惹人心疼。例如,诗歌《女儿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女儿的自白,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黑娃的憨厚与真诚、母亲的知恩图报以及女儿不忍离开母亲所做的决定。诗中“商品粮”“責任田”“山窝窝”“黑娃”等词明显烙印着乡村生活的痕迹,而其中的故事与情感也带有泥土气息:主人公“女儿”是一个大山里的女孩儿,她十分理解母亲的心理,希望自己嫁一个吃商品粮的男人,过上舒适的日子,但她不能服从母亲的决定。一方面,是因为她看不惯那个“吃商品粮”的人的模样儿,另一方面,是因为时代变了,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家里有钱花了,日子富裕了,山里人用不着再跳农门了。再说,她也不想离开“山窝窝”的家乡,不想离开母亲(言外之意是父亲走了,她要陪着母亲尽孝)。当然最关键的是,她和一个叫“黑娃”的小伙子感情很好,黑娃经常来家里帮忙,人勤劳、忠厚,人品老实靠得住,是自己的理想伴侣。所以,她希望母亲能同意她的选择。这样的故事情节如果放在现在,肯定让很多人不理解,但任金亭却将其写入诗中,写出了一段辛酸的故事,写出了一个时代农村存在的真实环境:山村、落后、家里没有男丁的穷困生活……当然,也写出了农村的变化和人们恋爱观的变化。   再如《二婶》中那个悲苦的女人:“她是逃难的那年/嫁到他跟前的/没想到他这样地短命……/她唠叨当初没留下个遗照陪伴她/她常在梦中梦到他/惹得她老落泪。”诗人并没有矫情地写二婶多苦,而是通过一系列的事件来展示人物的生活经历,并以此来侧面讲述村里其他人的生活。感动于二婶对逝去丈夫的深厚感情,村子里那些“爱吵架的小两口不吵了/那个爱争嘴的能媳妇不争了/小村变得平平和和的了”。就这样,二婶成了小村的一面镜子。诗人善于将淳朴的情感赋予简单的情节之中,并用口语化的词语完成故事的讲述,让读者能懂其诗、明其意,并从中感受到生活的淳朴之真、诗歌的朴素之美。
  三、具有乡味的平易淳厚的诗语
  如果说诗歌是一个美的躯体,结构是它强健的骨骼,那么贴切的语言则是它丰满的血肉。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首诗能否吸引人,首先就表现在其语言特色上,同时,作家的语言特色往往是其创作风格的重要体现,是其区别于其他作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读任金亭的诗,不仅能了解诗人青少年时代鄂西北农村的一些生活状况,同时还能听到诗人质朴、白话式、富有生活气息的农村语言。例如,在《让儿子轻轻一吻吧》中,诗人写道:“啊,母亲——/我是您用干瘪的奶头,是您用怎么也供不上/我小嘴吮吸的苦涩的乳汁奶大的;/我是扯着您的衣襟,赤着脚丫跟着您上山下地风里雨里长大的;/我是扒在门缝里哭了喊喊了哭最后爬在潮湿湿的灶门边睡大的;/我是您后来用榆树钱、槐树花;用地米菜、马齿菜细细调剂着喂大的;/我是在您的一声声如泣如诉的好人歌的声调里变大的呀”,从而抒发了怀念母亲的炽烈情感。在《山妹》的末段,诗人巧妙地写出了“山妹子”对从城里来的“洋学生”的暗恋和不舍:“洋学生住了两月就要走了/洋学生发誓毕业后再来看她的/可是无论如何也安抚不了她/她死死地盯着山尖的那片蓝空/似乎要把那儿望个窟窿”。在《她,走了》的开头有这样的诗句:“在一起剜菜/在一起长大/我们是一个村的娃娃”,从而为末段写“我”失去因为替哥哥换亲而远嫁他乡的“她”的无奈与愤怒设下铺垫。在《跟着母亲》中,诗人以这段文字开篇:“跟着,影子般地跟着/您说,我是‘尾巴根’”,表达了“我”小时候对母亲的依恋之情和母亲和蔼可亲的舐犊之情。在《在一个工地》中,诗人用“他们真能吃/每顿都是三海碗呵/吃完,仰天一躺/便倒睡在地上”等文字来突出农民工生活的简单和随遇而安的满足。
  在以上所列举的这些诗句中,“门缝”“灶门”“榆树钱”“槐树花”“地米菜”“马齿菜”“窟窿”“剜菜”“娃娃”“尾巴根”“海碗”等充满乡味且极具生活化、口语化的语言,是诗人对于故乡最纯真的记忆,也是家留在诗人骨子里最具血缘情感的维系,故而读来既平易、朴实,又让人备感亲切。
  参考文献:
  [1] 任金亭.爱我所爱[M].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05.
  [2] 王晓燕.评任金亭诗集《爱我所爱》[J].文学教育(下),2010(9).
  [3] 王晓燕.任金亭诗歌中的乡土情怀[J].浩然诗刊,2015(1).
  [4] 王晓燕.思考,也是一种爱——任金亭诗歌中对农民工的关注与爱[EB/OL].http://wxymusicl.blog.163.com/blog/sta
  tic/140959899201172383045459/(2017-11-8).
  基金項目:本文系2017年湖北文理学院优势特色学科群“人文教育与文化传播”开放基金项目“新世纪襄阳知名作家专题研究”(项目编号:2017xkq008)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 者:张治国,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当代文学。
  编 辑:水 涓 E-mail:shuijuan3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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