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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回家看望父母时,参加了一个远房表弟的婚礼,看到远房姑父母为儿子忙碌的身影而不好打扰,直到晚上客人们都离去后,才有机会与姑父母聊聊天。谈到如何度过晚年时,两老长吁短叹,让我直纳闷。原来,表弟与表弟媳在领结婚证时,表弟媳感到他的家境一般,父母身体也不太好,于是她就向表弟提出要签个协议,约定“结婚前两人一次性给未来的公公婆婆2万元养老费用,结婚后就不再承担对两位老人的养老义务”。
为成全30多岁儿子的婚事,姑父母无奈地同意并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名,也拿了2万元“养老费”。儿子婚事办结后,姑父母总是高兴不起来。我把表弟和表弟媳找来谈心,向他们讲述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告诉他们赡养双方的老人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小夫妇说在当前农村,婚前协议交一笔养老费一次性了断赡养长辈的义务是件十分普遍的事,我耐心地对他们说,已签的这份协议是无效和违法的。最后,两位年轻人终于同意承担照顾好双方老人的晚年生活,并当老人的面撕掉了协议。
经走访,发现这种以类似的婚前协议来了断对养老义务的做法还不少。但是,这种做法是既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也与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相抵触,因此,这种协议是无效的,赡养父母的义务也不会因无效的协议而终结。
当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421”家庭的增加,赡养老人问题和矛盾已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注意到了,也正在思考着去妥善解决,关心父母和长辈在思想上已有好的认识、在行动上也有好的动作,这是一种积极的现象。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未富先老的矛盾还将在较长时间里存在,同时由于中国传统养老的实际,使得我国目前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特别是我国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主要还是依靠家庭。
切实保障好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可以在广大农村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或义务书,动员子女是党员和干部的家庭带头签,老年人协会班子成员家庭积极签,子女孝顺的家庭主动签,一般群众家庭跟着签,有赡养纠纷的家庭督促签,要求子女及其配偶要同时签名并承担赡养义务,各级老龄办可对赡养协议书内容进行统一规定,并将老人的吃、穿、住、医和精神慰籍等具体化。
应该相信,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关爱也将越来越主动,社会敬老风气也必将愈加浓厚,广大老年人晚年生活必然丰富多彩。
为成全30多岁儿子的婚事,姑父母无奈地同意并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名,也拿了2万元“养老费”。儿子婚事办结后,姑父母总是高兴不起来。我把表弟和表弟媳找来谈心,向他们讲述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告诉他们赡养双方的老人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小夫妇说在当前农村,婚前协议交一笔养老费一次性了断赡养长辈的义务是件十分普遍的事,我耐心地对他们说,已签的这份协议是无效和违法的。最后,两位年轻人终于同意承担照顾好双方老人的晚年生活,并当老人的面撕掉了协议。
经走访,发现这种以类似的婚前协议来了断对养老义务的做法还不少。但是,这种做法是既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也与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相抵触,因此,这种协议是无效的,赡养父母的义务也不会因无效的协议而终结。
当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421”家庭的增加,赡养老人问题和矛盾已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注意到了,也正在思考着去妥善解决,关心父母和长辈在思想上已有好的认识、在行动上也有好的动作,这是一种积极的现象。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未富先老的矛盾还将在较长时间里存在,同时由于中国传统养老的实际,使得我国目前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特别是我国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主要还是依靠家庭。
切实保障好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可以在广大农村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或义务书,动员子女是党员和干部的家庭带头签,老年人协会班子成员家庭积极签,子女孝顺的家庭主动签,一般群众家庭跟着签,有赡养纠纷的家庭督促签,要求子女及其配偶要同时签名并承担赡养义务,各级老龄办可对赡养协议书内容进行统一规定,并将老人的吃、穿、住、医和精神慰籍等具体化。
应该相信,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关爱也将越来越主动,社会敬老风气也必将愈加浓厚,广大老年人晚年生活必然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