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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偿与国家赔偿是各自不同的概念,刑事司法补偿是以合法的刑事司法行为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为前提。将司法误认为国家权力行使中可以预期的风险,对无辜受害人予以调节性损害补偿的机制。我国《国家赔偿法》虽然没有明文承认刑事补偿,但第十七条第(二)、(三)项却可以理解为刑事补偿的制度依据。我国未来应在特别牺牲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刑事补偿责任的适用范围与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