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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黑网店”,通常是指虚假经营的空壳网店,不法分子通过编造各种理由,令买家“确认收货”从而骗取货款。而当买家意识到自己被骗时,却再也联系不上店主,甚至连网店都可能关闭了。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网上购物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消费者在尽情开启“买买买”模式的同时,更应该留个心眼,警惕那些专门下套钓鱼的“黑网店”。
除此之外,面对纷繁复杂的网购环境,其实不仅消费者,连卖家遭遇骗局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尤其是一些新开张的网店,由于经营操作经验不足,一度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饽饽”,向他们设起了连环套诈骗钱财。近期,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几起网购诈骗案件。据检察官表示,近年来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也不断翻新,他们充分利用各交易平台的特点和弱点,通过精心布局策划,让不少消费者和卖家一步步陷入了网购陷阱。下面让我们一起通过典型案例,管中窥豹一番。
【案例一】网店只收钱不发货
去年9月中旬,上海市金山区的周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其遇上“黑网店”被骗了。他表示,自己7月底在一家淘宝店内拍下了一把名牌电贝司,付款人民币13024元。第二天即看到显示已发货,但看不到物流信息。“等了两天后,还是没有物流信息,我就询问卖家,他说电贝司是从国外采购的,等运到国内后才能看到物流信息。卖家让我耐心等待,还说会主动帮我办理商品的延期付款。”周先生回忆道。
几天后,由于已到系统默认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8月5日,周先生竟然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自动收货了!卖家并未像之前承诺的那样帮其办理延期付款,他交易时冻结的货款也已经自动打给卖家了。这让周先生不知所措,立即询问卖家。然而卖家却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脱,最后干脆不再回复,一段时间后网店也被封号了,认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周先生立即报案。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通过追踪该淘宝店的资金往来及其他技术手段,11月底,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福建省被公安机关抓获。与此同时,帮其将赃款从银行卡套现的犯罪嫌疑人余某也一并落网。
今年1月初,案件移送至金山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去年7月初,失业在家的陈某开始动起歪脑筋想到开淘宝店骗钱的招数,便立即购买了多家二手网店,进行虚假经营。“有人在网店拍下货物后,我就做个虚假的物流单号进行已发货的操作,再以各种理由拖着。等最后期限到了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买家的钱就会转到我的支付宝了。”陈某向检察官交代道。
为了让自己的不法勾当更隐蔽,资金周转时陈某通常不亲自出面。他购买了几张署他人名的银行卡,一旦几家网店的支付宝收到货款后,会立即转账到这些银行卡上。随后,陈某委托好友余某找POS机套现,给予其一定的好处费。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陈某通过这种虚假发货的方式共骗了100余人,这些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逾30万元。其中,可证实19万余元是由余某从银行卡套现后转交给陈某。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余二人提起公诉。法院支持检方指控,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2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同时,责令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继续赔偿相关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说法: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市民在网购实物时,自淘宝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10天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若仍没有收到货,应当及时点击延迟收货。此外,15天内还可向交易平台投诉,一旦查实会直接扣除保证金弥补买家损失,直至店铺被封号。
本案中的网购受害者,由于对交易平台的规则不是很清楚,防范心理不强,轻信不法分子“延期付款”的幌子,导致货款被骗。检察官建议市民,一旦遇到了“黑网店”,应当及时报警求助,以免更多买家遭殃。
【案例二】新手卖家进货被坑
34岁的陆某虽已过而立之年,但却仍待业在家,是个十足的“啃老族”,这和他好吃懒做的性格有着很大的关系,少年时还因诈骗被劳动教养过两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陆某在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看到一家专门卖香水的网店刚开张不久,就琢磨起了一条“财路”,想骗点钱花花。
“老板你好,我手头有一批进口香水想低价出售,是否有意向?”陆某试探道。此时,手头货源不足的吴老板颇有兴趣地和他搭了几句话,然后两人互换了QQ号,进一步沟通。
“我确实需要进一批货,你先给我看下样品吧,我先看看质量。”吴老板决定先亲眼见见质量如何。
“没问题,我明天就给你发货。”见吴老板已上钩,陆某心里乐开了花。第二天一大早,陆某就跑到附近商场的进口香水专柜。虽然价格很高,但为了能博取吴老板信任,他还是咬了咬牙,不惜血本买了两瓶,转身便跑去邮局用快递寄出。
“吴老板,我的样品如何?还满意吧?”得知快递到件后,陆某第一时间通过QQ询问吴老板,对方果然非常满意,希望能有合作。陆某“乘胜追击”,继续施骗:“一般是卖1600元一瓶的,我可以给你优惠点,1300元。但是有个条件,必须5箱起批,每箱20瓶,否则我就亏本啦。”
吴老板当时有些犹豫,陆某又补充:“这样算下来总共可便宜好几万元,你可不吃亏,卖不掉还能转卖给其他店家。”
听陆某这么一说,吴老板有些动摇,考虑到确实优惠了不少,对于资金不够充足的新店也能节省很多成本。再三考虑下,还是通过网银陆续支付了12万多元的货款。得知这笔“意外之财”已经得手,他心花怒放地跑去银行取出钱款,随后到深圳找好友逍遥玩乐。眼看承诺到货的日期来临,面对吴老板多次来电,陆某刚开始找借口拖延,最后干脆当起了甩手掌柜,不管不顾。心急如焚的吴老板发来短信质问怎么回事,称要报警。陆某突生一计,用短信回复:“我是陆某的老婆,香水是他偷的,他被抓了。”原以为对方会因为香水是赃物自认倒霉,但没想到吴老板回复说还要去报案。陆某就又发短信吓唬:“你还敢报警?你买这些香水就是销赃,也要被抓进去的!” 吴老板虽有些担心,但他没有被唬住,冷静下来后,觉得这突然冒出的“陆某老婆”有些蹊跷,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于是立刻前往报案。两周后,警方在深圳将陆某抓获归案。经讯问,陆某坦承了自己为了骗钱所采取的一系列手段。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陆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定他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检察官说法:一些不法分子瞄准新手网店店主,以少量的正货低价供应以博取信任,再怂恿店主大量进货,随后卷走货款人间蒸发。其实不管是现实诈骗还是网络诈骗,其共同点都是利用人们的贪念。面对网络交易的时候,在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千万不要私下汇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加强防范,提高警惕,才能有效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三】刷信誉做兼职 不见佣金血本无归
女大学生小英在上网时,无意间看到了论坛上一条招聘网络兼职“刷客”的广告帖,诱人的“刷信誉返佣金”广告词马上吸引了她,她很快将帖子里提供的QQ号加为好友。随后,一名自称是“罗曼奇迹”网店的店主“黄老板”很快发来消息。他表示,因新开张信誉不高,现招聘几名网络兼职,只需在家下订单、刷信誉就可以。在店里刷多少钱就会相应返还8%本金作为佣金。
小英按照店主的提示,在该网店买下了3张200元的游戏点卡,点击“确认收货”后她给了该店全五星好评。没多久,她的支付宝就连本带利收到老板支付的648元。看到操作流程如此简单,而且确实能收到佣金,小英当即愉快地表示愿意继续与该网店合作。当天晚上,“黄老板”发来售卖游戏充值卡的链接,为小英布置了第一单正式的任务,并表示“这是价值200元的充值卡,每20件为一拍,拍满三次就可以把本金和佣金返还”。小英随即分三次拍下了60件充值卡虚拟商品,共计价值12000元,并给予五星好评。但黄老板表示,刷信誉操作太频繁,会引起网购平台的注意而把店封了,为了保险起见,明天再把本金和960元佣金返还给小英。
谁知第二天,小英多次打电话催促,但“黄老板”依旧没将钱返还,反而说“昨天几个兼职都在刷单,人太多,现在资金被暂时冻结了,三天后会自动解冻,到时再把钱还你”。然而三天后,当她用QQ再次联系“黄老板”时,竟然发现自己的账号已被对方拉入了黑名单。此时,她的“刷客”梦彻底清醒,立即前往派出所报案。
无独有偶,随后短短几周内,警方又陆续接到好几起类似的警情,受骗数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总计将近达10万元,遂决定并案处理。经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无业男子陈某。不久后,自知事情已经败露的陈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91900余元,数额较大,且其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系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说法:随着电商平台发展迅猛,不少网店卖家为了吸引更多客流量往往采取帮店铺“刷信誉”的方法,这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以此为幌子进行诈骗的案件开始上升。
在网购时应谨防欺诈,拒绝参与帮网店刷信誉等有害公平竞争的违规经营行为,注意保护银行卡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网上购物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消费者在尽情开启“买买买”模式的同时,更应该留个心眼,警惕那些专门下套钓鱼的“黑网店”。
除此之外,面对纷繁复杂的网购环境,其实不仅消费者,连卖家遭遇骗局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尤其是一些新开张的网店,由于经营操作经验不足,一度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饽饽”,向他们设起了连环套诈骗钱财。近期,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几起网购诈骗案件。据检察官表示,近年来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也不断翻新,他们充分利用各交易平台的特点和弱点,通过精心布局策划,让不少消费者和卖家一步步陷入了网购陷阱。下面让我们一起通过典型案例,管中窥豹一番。
【案例一】网店只收钱不发货
去年9月中旬,上海市金山区的周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其遇上“黑网店”被骗了。他表示,自己7月底在一家淘宝店内拍下了一把名牌电贝司,付款人民币13024元。第二天即看到显示已发货,但看不到物流信息。“等了两天后,还是没有物流信息,我就询问卖家,他说电贝司是从国外采购的,等运到国内后才能看到物流信息。卖家让我耐心等待,还说会主动帮我办理商品的延期付款。”周先生回忆道。
几天后,由于已到系统默认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8月5日,周先生竟然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自动收货了!卖家并未像之前承诺的那样帮其办理延期付款,他交易时冻结的货款也已经自动打给卖家了。这让周先生不知所措,立即询问卖家。然而卖家却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脱,最后干脆不再回复,一段时间后网店也被封号了,认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周先生立即报案。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通过追踪该淘宝店的资金往来及其他技术手段,11月底,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福建省被公安机关抓获。与此同时,帮其将赃款从银行卡套现的犯罪嫌疑人余某也一并落网。
今年1月初,案件移送至金山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去年7月初,失业在家的陈某开始动起歪脑筋想到开淘宝店骗钱的招数,便立即购买了多家二手网店,进行虚假经营。“有人在网店拍下货物后,我就做个虚假的物流单号进行已发货的操作,再以各种理由拖着。等最后期限到了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买家的钱就会转到我的支付宝了。”陈某向检察官交代道。
为了让自己的不法勾当更隐蔽,资金周转时陈某通常不亲自出面。他购买了几张署他人名的银行卡,一旦几家网店的支付宝收到货款后,会立即转账到这些银行卡上。随后,陈某委托好友余某找POS机套现,给予其一定的好处费。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陈某通过这种虚假发货的方式共骗了100余人,这些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逾30万元。其中,可证实19万余元是由余某从银行卡套现后转交给陈某。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余二人提起公诉。法院支持检方指控,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2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同时,责令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继续赔偿相关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说法: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市民在网购实物时,自淘宝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10天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若仍没有收到货,应当及时点击延迟收货。此外,15天内还可向交易平台投诉,一旦查实会直接扣除保证金弥补买家损失,直至店铺被封号。
本案中的网购受害者,由于对交易平台的规则不是很清楚,防范心理不强,轻信不法分子“延期付款”的幌子,导致货款被骗。检察官建议市民,一旦遇到了“黑网店”,应当及时报警求助,以免更多买家遭殃。
【案例二】新手卖家进货被坑
34岁的陆某虽已过而立之年,但却仍待业在家,是个十足的“啃老族”,这和他好吃懒做的性格有着很大的关系,少年时还因诈骗被劳动教养过两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陆某在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看到一家专门卖香水的网店刚开张不久,就琢磨起了一条“财路”,想骗点钱花花。
“老板你好,我手头有一批进口香水想低价出售,是否有意向?”陆某试探道。此时,手头货源不足的吴老板颇有兴趣地和他搭了几句话,然后两人互换了QQ号,进一步沟通。
“我确实需要进一批货,你先给我看下样品吧,我先看看质量。”吴老板决定先亲眼见见质量如何。
“没问题,我明天就给你发货。”见吴老板已上钩,陆某心里乐开了花。第二天一大早,陆某就跑到附近商场的进口香水专柜。虽然价格很高,但为了能博取吴老板信任,他还是咬了咬牙,不惜血本买了两瓶,转身便跑去邮局用快递寄出。
“吴老板,我的样品如何?还满意吧?”得知快递到件后,陆某第一时间通过QQ询问吴老板,对方果然非常满意,希望能有合作。陆某“乘胜追击”,继续施骗:“一般是卖1600元一瓶的,我可以给你优惠点,1300元。但是有个条件,必须5箱起批,每箱20瓶,否则我就亏本啦。”
吴老板当时有些犹豫,陆某又补充:“这样算下来总共可便宜好几万元,你可不吃亏,卖不掉还能转卖给其他店家。”
听陆某这么一说,吴老板有些动摇,考虑到确实优惠了不少,对于资金不够充足的新店也能节省很多成本。再三考虑下,还是通过网银陆续支付了12万多元的货款。得知这笔“意外之财”已经得手,他心花怒放地跑去银行取出钱款,随后到深圳找好友逍遥玩乐。眼看承诺到货的日期来临,面对吴老板多次来电,陆某刚开始找借口拖延,最后干脆当起了甩手掌柜,不管不顾。心急如焚的吴老板发来短信质问怎么回事,称要报警。陆某突生一计,用短信回复:“我是陆某的老婆,香水是他偷的,他被抓了。”原以为对方会因为香水是赃物自认倒霉,但没想到吴老板回复说还要去报案。陆某就又发短信吓唬:“你还敢报警?你买这些香水就是销赃,也要被抓进去的!” 吴老板虽有些担心,但他没有被唬住,冷静下来后,觉得这突然冒出的“陆某老婆”有些蹊跷,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于是立刻前往报案。两周后,警方在深圳将陆某抓获归案。经讯问,陆某坦承了自己为了骗钱所采取的一系列手段。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陆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定他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检察官说法:一些不法分子瞄准新手网店店主,以少量的正货低价供应以博取信任,再怂恿店主大量进货,随后卷走货款人间蒸发。其实不管是现实诈骗还是网络诈骗,其共同点都是利用人们的贪念。面对网络交易的时候,在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千万不要私下汇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加强防范,提高警惕,才能有效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三】刷信誉做兼职 不见佣金血本无归
女大学生小英在上网时,无意间看到了论坛上一条招聘网络兼职“刷客”的广告帖,诱人的“刷信誉返佣金”广告词马上吸引了她,她很快将帖子里提供的QQ号加为好友。随后,一名自称是“罗曼奇迹”网店的店主“黄老板”很快发来消息。他表示,因新开张信誉不高,现招聘几名网络兼职,只需在家下订单、刷信誉就可以。在店里刷多少钱就会相应返还8%本金作为佣金。
小英按照店主的提示,在该网店买下了3张200元的游戏点卡,点击“确认收货”后她给了该店全五星好评。没多久,她的支付宝就连本带利收到老板支付的648元。看到操作流程如此简单,而且确实能收到佣金,小英当即愉快地表示愿意继续与该网店合作。当天晚上,“黄老板”发来售卖游戏充值卡的链接,为小英布置了第一单正式的任务,并表示“这是价值200元的充值卡,每20件为一拍,拍满三次就可以把本金和佣金返还”。小英随即分三次拍下了60件充值卡虚拟商品,共计价值12000元,并给予五星好评。但黄老板表示,刷信誉操作太频繁,会引起网购平台的注意而把店封了,为了保险起见,明天再把本金和960元佣金返还给小英。
谁知第二天,小英多次打电话催促,但“黄老板”依旧没将钱返还,反而说“昨天几个兼职都在刷单,人太多,现在资金被暂时冻结了,三天后会自动解冻,到时再把钱还你”。然而三天后,当她用QQ再次联系“黄老板”时,竟然发现自己的账号已被对方拉入了黑名单。此时,她的“刷客”梦彻底清醒,立即前往派出所报案。
无独有偶,随后短短几周内,警方又陆续接到好几起类似的警情,受骗数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总计将近达10万元,遂决定并案处理。经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无业男子陈某。不久后,自知事情已经败露的陈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91900余元,数额较大,且其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系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说法:随着电商平台发展迅猛,不少网店卖家为了吸引更多客流量往往采取帮店铺“刷信誉”的方法,这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以此为幌子进行诈骗的案件开始上升。
在网购时应谨防欺诈,拒绝参与帮网店刷信誉等有害公平竞争的违规经营行为,注意保护银行卡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