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拿工资的大明星秦怡到刘晓庆、陈冲们的走穴出国再到一年两个亿奇迹的“小燕子”赵薇……中国女星的商业进化史,反照出近60年中国文化和经济的进化。
“人民影后”的高工资:上官云珠挣得比毛主席还多?
代表人物:谢芳、秦怡、白杨、张瑞芳、苏绣文
谢芳是第一代知性女性的银幕代言人。但大红大紫之后的谢芳,获得的最大好处只是成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进入北京电影制片厂担任演员。
当时女明星算做“国家干部”,解放前上海滩的大明星上官云珠和白杨当时皆成为“体制内”演员,加入上海电影制片厂。当时她们明星照,一度被摆上柜台,经常被影迷一抢而空,但这和个人的收入无关,演员拿的都是工资,没有“片酬”、“稿费”的概念。
1954年,当时任北影厂副厂长的朱德熊回忆说,“钱是文化部给,我们的任务是把片子拍好,不行就重来。拍片子也慢,一部拍一年,卖出卖不出不关我们的事。” 但是电影人在当时待遇很高,朱德熊回忆,“张尔瓒拿119块钱一个月,我更高一些,138块钱。汪洋拿200多块钱,他一直不给自己涨,崔嵬、水华都能拿300多块钱,谢芳、于蓝也是。‘文革’前,300块钱相当于一个国家级干部的月工资。”
“上影更厉害,白杨这样的因为解放前就是名家挣得多,有个保留工资,大明星、大导演有500多块钱一个月的,上官云珠挣得比毛主席的工资还多。”
出国与下海:走穴的刘晓庆和“出走”的“小花”
代表人物:陈冲、沈丹萍、刘晓庆、王姬等
1980年,刘晓庆主演的《神秘的大佛》公映之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每月只有50元的工资,打车会花去工资的二分之一。
此时的女明星有一些出国的机会,财富和商业的梦想开始在心底发酵——远渡重洋是一个选择。1979年拍摄电影《小花》的演员陈冲1981年断然谢幕,远渡重洋,先后就读于纽约和加州州立大学,开始了艰苦的留学生活。国外四年,“极其不如意”。但并没有阻挡当红女星出国的热潮。1980年,在电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中扮演女主角荒妹走红影坛的沈丹萍,1983年就嫁往德国;获过文化部奖项的王姬1987年则“出走”美国奔赴“淘金梦”。
同一时期,国内则掀起了“走穴大潮”。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央视春节文艺晚会成了一个制造明星的机器,由此推动了大杂烩式的综艺晚会的火爆。一些有人脉的中间人,开始充当演出组织者,邀请歌星演员去各地演出。
毛阿敏是第一批“走穴”的演员之一,她清楚地记得对方开价两块钱一场。这样的演出,一天演五六场,演几天就比工资高。后来逐渐涨到每场20块、50块、100块钱。
愈演愈烈的走穴风引起相关部门注意。根据当年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一些在非正规营业场所的走穴被定义为非法行为;明星通过走穴获得的高额收入,在法律层面,属非法收入。
当年著名的歌星毛阿敏偷税事件,就是一个典型。这位生不逢时的实力派歌星曾经数次被处罚,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毛阿敏先后两次自杀,最后,选择出国逃避。
“小燕子”们的商业快钱
代表人物:赵薇、章子怡、范冰冰等
女明星“出名却不赚钱”的困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结束。1997年,文化部发布《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确了演出主体单位,对演出的主体单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演出经纪机构取代了灰色的名词“穴头”,而“走穴”脱胎换骨为商业性演出,明星们从此无需遮掩。
赵薇无疑是电视造星的代表人物。1997年,凭借《还珠格格》小燕子一角,尚未从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的赵薇风靡两岸三地,拍广告、接商演、出唱片。“赵薇是内地第一个有‘粉丝’的演员。”娱乐点评人谭飞说。影视娱乐业逐渐进入商业时代,人们不再把演员、歌手称为“艺术工作者”,而冠以“明星”、“偶像”,像赵薇这样有粉丝的“当红炸子鸡”,迅速形成了一个财富的产业链。
截至2011年的数据统计,当年最红女星范冰冰光卡地亚、欧莱雅、诺基亚、奔驰、哈根达斯等品牌的代言广告费一项,便收入约800万到1000万;排名第二的李冰冰则约700万以上。
同时,女明星们还意识到,通过做生意,可以贩卖名气和人脉,把无形资产迅速转化为有形财富。这一时期,方青卓和冯巩、牛振华联手,在阜城门的一间简陋的办公楼办起了“北京君合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歌手孙悦的东北饺子馆,那英的肥牛火锅店……在京城陆续开张。“保守”的吕丽萍都说:“明星不再是艺术工作者,时代不同了,没必要非挤进国有院团。现在你们这一代演员的机会很多,可以出去闯闯。”
谁在为明星定价?
一个明星的身价形成有复杂的机制,知名度、美誉度、专业代表度及粉丝数,都是价格等式左边的变量。
□邝新华
卖脸的生意
美国大叔巴菲特露一面就收入263万美元,成本是一顿午餐。在演艺界,明星们也经营着这种卖脸的生意,带笑露一脸能赚100万,提供两年使用期的大头照能赚1000万。都说Easy Money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明星代言依然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最主流的明星代言费用在100万到500万之间,如陈好、孙楠、郭晶晶;也有很多几十万元档的,如崔健、翁虹、黄子华;代言费在10万以下的也很多:“就像梁天这样的,给个七八万就接了,但都是小产品。”
七年前,廖四勇还在广州一家演艺活动公司上班,在广泛接触明星后,发现给他们拉代言是个事少钱快的活。今天,他在北京经营着一家有八个经纪人的公司,专门给企业找明星代言和商业演出。一个明星的价格由谁来定?
在市场机制之下,明星价码也分三六九等。一个明星的代言价格的形成有复杂的机制。2010年,粉丝网曾经成立明星研究院,并以其网上的粉丝数为基础,编制明星价值榜。知名度、美誉度、专业代表度及粉丝数,都是价格等式左边的变量。在粉丝网总裁陈淡云看来,明星价值主要取决于作品,“通过作品知晓,产生情怀,才会有粉丝。” 明星中介的商业蛋糕
许多对明星的需求来自西部小县城,这是城里人不知道的。廖四勇刚给范冰冰签了一个陕西省神木县的演唱会,出场费120万。“不要小看这样的地方,290万的成龙去过,135万的周杰伦也去过。”
泱泱大国,“很多老板拿着钱却找不到代言人。你想中国有多少化妆品?” 早年,明星代言处于暗价操作,老板与明星们保持不公开的默契。2005年,廖四勇在网上公布明星代言和出场费报价,“希望以低价争取客户”。事后“也有几个同行来电威胁我们。”2012年,廖四勇依然安全,“我们这样做让同行以后不再有丰厚的利润。”
代言费大幅涨价出现在最近两三年。“三年以前,范冰冰差不多两百多万还可以接,现在都开800万、1000万了。出席一个活动就报120万。但就是有人埋单。”为什么不直接找明星的经纪人谈,而要找中介呢?“物价局不会去限制他们的定价,全靠我们了。”
最近五六年来,专门从事明星中介的公司越来越多,“大部分在北京,也有一部分在广州、温州。”但很多公司都还是家族企业,“很少有招外人进来的,有些公司就两三个人。”
“明星代言中介市场非常混乱。”原因是:“没有专业的中间公司提供标准化研究。什么才是合理价格,哪些艺人的代言营销应该怎么做。要给品牌方一个解决方案,让品牌方有选择库,我相信这可以让散乱的市场变得理性。”
这是一个偶像的时代,也是一个“粉丝”的时代
一个偶像,大到李宇春这样一夜成名的超女,小到一个论坛的“斑竹”,都会有自己的“粉丝”。这些“粉丝”通常都会坚定不移地支持他们的偶像。是他们,在捧着这些明星;是他们,支撑着这些节目;是他们,支持着明星的电影票房;还是他们,坚定不移的去看明星的演唱会。中国也许不是粉丝文化最发达的国度,但绝对是粉丝人数最多的国家。而这些数量庞大的粉丝,才是明星所有收入的真正基础和来源。
粉丝公司会根据职业粉丝的层级、工种及表现分配收入。明星如何保持对粉丝的吸引力? 明星和背后的经纪公司,似乎完全掌握了粉丝们的心理和希望,于是总是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方,适当的环境中,安排适当的演员出场表演,结果总是引起社会的一阵阵轰动,总能得到屡创新高的票房收入。
在中国并不乏粉丝,缺乏的是明星产业市场的开发。近几年的超女等选秀活动,可谓充分激发了粉丝的潜能,似乎在一夜间,超女快男成了街头巷尾、妇孺老少的话题。这让人们看到了中国明星产业的市场潜能。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粉丝约2亿人,包括各个年龄段和各个阶层的人,这个庞大的追星人群蕴含着巨大的消费能力。保守地估计,假如中国每个粉丝一年的消费为200元,就将产生一个高达400亿元的粉丝市场,而实际中这个数字可能远不止如此。谁先抢占市场,谁就能赢得“粉金”。
“人民影后”的高工资:上官云珠挣得比毛主席还多?
代表人物:谢芳、秦怡、白杨、张瑞芳、苏绣文
谢芳是第一代知性女性的银幕代言人。但大红大紫之后的谢芳,获得的最大好处只是成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进入北京电影制片厂担任演员。
当时女明星算做“国家干部”,解放前上海滩的大明星上官云珠和白杨当时皆成为“体制内”演员,加入上海电影制片厂。当时她们明星照,一度被摆上柜台,经常被影迷一抢而空,但这和个人的收入无关,演员拿的都是工资,没有“片酬”、“稿费”的概念。
1954年,当时任北影厂副厂长的朱德熊回忆说,“钱是文化部给,我们的任务是把片子拍好,不行就重来。拍片子也慢,一部拍一年,卖出卖不出不关我们的事。” 但是电影人在当时待遇很高,朱德熊回忆,“张尔瓒拿119块钱一个月,我更高一些,138块钱。汪洋拿200多块钱,他一直不给自己涨,崔嵬、水华都能拿300多块钱,谢芳、于蓝也是。‘文革’前,300块钱相当于一个国家级干部的月工资。”
“上影更厉害,白杨这样的因为解放前就是名家挣得多,有个保留工资,大明星、大导演有500多块钱一个月的,上官云珠挣得比毛主席的工资还多。”
出国与下海:走穴的刘晓庆和“出走”的“小花”
代表人物:陈冲、沈丹萍、刘晓庆、王姬等
1980年,刘晓庆主演的《神秘的大佛》公映之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每月只有50元的工资,打车会花去工资的二分之一。
此时的女明星有一些出国的机会,财富和商业的梦想开始在心底发酵——远渡重洋是一个选择。1979年拍摄电影《小花》的演员陈冲1981年断然谢幕,远渡重洋,先后就读于纽约和加州州立大学,开始了艰苦的留学生活。国外四年,“极其不如意”。但并没有阻挡当红女星出国的热潮。1980年,在电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中扮演女主角荒妹走红影坛的沈丹萍,1983年就嫁往德国;获过文化部奖项的王姬1987年则“出走”美国奔赴“淘金梦”。
同一时期,国内则掀起了“走穴大潮”。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央视春节文艺晚会成了一个制造明星的机器,由此推动了大杂烩式的综艺晚会的火爆。一些有人脉的中间人,开始充当演出组织者,邀请歌星演员去各地演出。
毛阿敏是第一批“走穴”的演员之一,她清楚地记得对方开价两块钱一场。这样的演出,一天演五六场,演几天就比工资高。后来逐渐涨到每场20块、50块、100块钱。
愈演愈烈的走穴风引起相关部门注意。根据当年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一些在非正规营业场所的走穴被定义为非法行为;明星通过走穴获得的高额收入,在法律层面,属非法收入。
当年著名的歌星毛阿敏偷税事件,就是一个典型。这位生不逢时的实力派歌星曾经数次被处罚,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毛阿敏先后两次自杀,最后,选择出国逃避。
“小燕子”们的商业快钱
代表人物:赵薇、章子怡、范冰冰等
女明星“出名却不赚钱”的困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结束。1997年,文化部发布《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确了演出主体单位,对演出的主体单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演出经纪机构取代了灰色的名词“穴头”,而“走穴”脱胎换骨为商业性演出,明星们从此无需遮掩。
赵薇无疑是电视造星的代表人物。1997年,凭借《还珠格格》小燕子一角,尚未从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的赵薇风靡两岸三地,拍广告、接商演、出唱片。“赵薇是内地第一个有‘粉丝’的演员。”娱乐点评人谭飞说。影视娱乐业逐渐进入商业时代,人们不再把演员、歌手称为“艺术工作者”,而冠以“明星”、“偶像”,像赵薇这样有粉丝的“当红炸子鸡”,迅速形成了一个财富的产业链。
截至2011年的数据统计,当年最红女星范冰冰光卡地亚、欧莱雅、诺基亚、奔驰、哈根达斯等品牌的代言广告费一项,便收入约800万到1000万;排名第二的李冰冰则约700万以上。
同时,女明星们还意识到,通过做生意,可以贩卖名气和人脉,把无形资产迅速转化为有形财富。这一时期,方青卓和冯巩、牛振华联手,在阜城门的一间简陋的办公楼办起了“北京君合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歌手孙悦的东北饺子馆,那英的肥牛火锅店……在京城陆续开张。“保守”的吕丽萍都说:“明星不再是艺术工作者,时代不同了,没必要非挤进国有院团。现在你们这一代演员的机会很多,可以出去闯闯。”
谁在为明星定价?
一个明星的身价形成有复杂的机制,知名度、美誉度、专业代表度及粉丝数,都是价格等式左边的变量。
□邝新华
卖脸的生意
美国大叔巴菲特露一面就收入263万美元,成本是一顿午餐。在演艺界,明星们也经营着这种卖脸的生意,带笑露一脸能赚100万,提供两年使用期的大头照能赚1000万。都说Easy Money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明星代言依然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最主流的明星代言费用在100万到500万之间,如陈好、孙楠、郭晶晶;也有很多几十万元档的,如崔健、翁虹、黄子华;代言费在10万以下的也很多:“就像梁天这样的,给个七八万就接了,但都是小产品。”
七年前,廖四勇还在广州一家演艺活动公司上班,在广泛接触明星后,发现给他们拉代言是个事少钱快的活。今天,他在北京经营着一家有八个经纪人的公司,专门给企业找明星代言和商业演出。一个明星的价格由谁来定?
在市场机制之下,明星价码也分三六九等。一个明星的代言价格的形成有复杂的机制。2010年,粉丝网曾经成立明星研究院,并以其网上的粉丝数为基础,编制明星价值榜。知名度、美誉度、专业代表度及粉丝数,都是价格等式左边的变量。在粉丝网总裁陈淡云看来,明星价值主要取决于作品,“通过作品知晓,产生情怀,才会有粉丝。” 明星中介的商业蛋糕
许多对明星的需求来自西部小县城,这是城里人不知道的。廖四勇刚给范冰冰签了一个陕西省神木县的演唱会,出场费120万。“不要小看这样的地方,290万的成龙去过,135万的周杰伦也去过。”
泱泱大国,“很多老板拿着钱却找不到代言人。你想中国有多少化妆品?” 早年,明星代言处于暗价操作,老板与明星们保持不公开的默契。2005年,廖四勇在网上公布明星代言和出场费报价,“希望以低价争取客户”。事后“也有几个同行来电威胁我们。”2012年,廖四勇依然安全,“我们这样做让同行以后不再有丰厚的利润。”
代言费大幅涨价出现在最近两三年。“三年以前,范冰冰差不多两百多万还可以接,现在都开800万、1000万了。出席一个活动就报120万。但就是有人埋单。”为什么不直接找明星的经纪人谈,而要找中介呢?“物价局不会去限制他们的定价,全靠我们了。”
最近五六年来,专门从事明星中介的公司越来越多,“大部分在北京,也有一部分在广州、温州。”但很多公司都还是家族企业,“很少有招外人进来的,有些公司就两三个人。”
“明星代言中介市场非常混乱。”原因是:“没有专业的中间公司提供标准化研究。什么才是合理价格,哪些艺人的代言营销应该怎么做。要给品牌方一个解决方案,让品牌方有选择库,我相信这可以让散乱的市场变得理性。”
这是一个偶像的时代,也是一个“粉丝”的时代
一个偶像,大到李宇春这样一夜成名的超女,小到一个论坛的“斑竹”,都会有自己的“粉丝”。这些“粉丝”通常都会坚定不移地支持他们的偶像。是他们,在捧着这些明星;是他们,支撑着这些节目;是他们,支持着明星的电影票房;还是他们,坚定不移的去看明星的演唱会。中国也许不是粉丝文化最发达的国度,但绝对是粉丝人数最多的国家。而这些数量庞大的粉丝,才是明星所有收入的真正基础和来源。
粉丝公司会根据职业粉丝的层级、工种及表现分配收入。明星如何保持对粉丝的吸引力? 明星和背后的经纪公司,似乎完全掌握了粉丝们的心理和希望,于是总是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方,适当的环境中,安排适当的演员出场表演,结果总是引起社会的一阵阵轰动,总能得到屡创新高的票房收入。
在中国并不乏粉丝,缺乏的是明星产业市场的开发。近几年的超女等选秀活动,可谓充分激发了粉丝的潜能,似乎在一夜间,超女快男成了街头巷尾、妇孺老少的话题。这让人们看到了中国明星产业的市场潜能。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粉丝约2亿人,包括各个年龄段和各个阶层的人,这个庞大的追星人群蕴含着巨大的消费能力。保守地估计,假如中国每个粉丝一年的消费为200元,就将产生一个高达400亿元的粉丝市场,而实际中这个数字可能远不止如此。谁先抢占市场,谁就能赢得“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