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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以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与人们的“人治”观念同时存在。 在治理国家的指导思想是“人治”还是“法治”问题上,我们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从建国初期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们党对法制在国家管理和政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比较清楚,“以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比较明确。这个时期的法制建设和各项社会主义改造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56年以后,在“左”倾的干扰下轻视和忽略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以法治国”思想削弱了。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里,林彪、“四人帮”更是否定和抛弃党“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疯狂破坏社会主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