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数据中介服务提供者的规制模式及其镜鉴

来源 :德国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juhui1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欧盟对数据中介服务提供者制定了一套全面系统的规制体系,对我国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制度建设具有启示意义。本文以欧盟《数据治理法》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全面研究欧盟规制数据中介服务的模式,并从规制缘由、规制理念、规制内容、规制评价等方面进行详细阐释。我国可借鉴欧盟做法,在规制数据中介服务提供者时限缩规制对象范围,选取主体法律术语,明确权利义务内容,健全监管规则体系。
其他文献
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展数字政府建设以来,针对政府信息化和循证决策管理发布了大量法律法规、官方文件,形成了非常健全的政府数据治理顶层设计。在总体要求下,美国联邦政府、内政部、商务部等也针对自然资源相关时空数据治理提出了政府管理架构改革、设立数据治理委员会、开展数据管理评估等改革行动。为此,重点梳理了自然资源领域时空数据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循证决策框架下开展数据治理的实践推进情况,并分析了美国经验对我
期刊
刑事侦查发展至今,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将目标指向第三方数据平台所持有的个人用户数据上,取证模式也从自行取证发展到利用第三方数据平台的大数据侦查取证。这种取证模式带来个人数据隐私的担忧,放大了嫌疑人权利保障程度不足的疑虑,这是信息时代下刑事诉讼程序面临的新问题。但“第三方原则”在科技社会中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会对公民隐私权的保障产生影响。为此,美国大数据侦查在实践中反思“第三方原则”的理论基础,适时进行
期刊
[目的/意义]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对国家之间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则设计提出了新要求。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充分性决定制度作为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主体规则,对其进行评价并探讨中国在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充分性决定制度背景下的因应策略,对推动构建和完善中欧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意义重大。[方法/过程]运用文本分析与比较研究等方法,分析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充分性决定制度的成因、优越性、局限性与影响,并提出欧盟个
期刊
在国际法的视域下,对数字服务贸易的规制场域包括双、多边贸易和区域合作机制。欧盟近年在数字治理领域频频发力,内部新立法引发探讨。重视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的同时,欧盟在个人数据隐私与数据安全方面保持高标准;出于推动本土产业发展、为欧盟内部的中小型数字企业赢得发展空间,维护数据市场有序竞争的双重考虑,欧盟近年来对来自外部市场的平台企业监管趋于严格,市场规制举措明显加强。欧盟数字立法中的强监管模式可为我国构建
期刊
数据可携带权是欧盟于2018年生效的一项新兴权利,允许数据主体不受阻碍地将个人数据传输给另一个数据控制者。研究数据可携带权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体系的建构、国内互联网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都将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通过对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中的立法规定及其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发现该条款实质上已沦为僵尸条款,并未发挥预期的功能。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确立了此项权利,在后续相关制度规定时应当参
期刊
[研究目的]大数据时代,基于风险的方法成为数据控制、处理者行为合规判断与责任认定的重要工具。然而该方法却引发了与基于权利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兼容性、有效性上的争议,研究该方法有助于对互联网企业规范发展提供有益经验。[研究方法]通过文献分析,系统性地对基于风险方法内容进行梳理;引入卢曼风险社会学理论解释权利与风险的概念分歧,以基本权利的法权关系为基础比较了权利方法与风险方法相似性和差异性。[研究结论]
期刊
<正>“欧盟委员会”官网2023年5月24日消息,5月25日是《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实施五周年,为纪念这一时刻,负责价值和透明度的捷克籍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朱罗瓦·若罗瓦和欧盟司法专员迪迪埃·雷恩代尔发表了以下声明:自2018年GDPR实施以来,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使公民能够真正控制他们的数据,并为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GDPR是欧盟数字化转型的决定性一步,不仅为数据流动的安全监管制
期刊
<正>目前,我国正在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借鉴欧盟相关举措经验,从治理、技术、组织等层面,加快推动我国重点领域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培育数据要素流通生态。欧洲共同数据空间(Common European Data Spaces)是欧盟实现跨成员国、跨行业、跨部门数据共享流通的重要创新机制,意在构建欧盟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在数字经济领域形成规模竞争力。
期刊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数据领域监管一体化的具体实践。欧洲一体化进程受功能外溢、政策环境、掣肘力量和外部冲击四个因素的影响。作者在借鉴新功能主义理论与自由政府间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功能主义理论修正框架,并利用该框架考察和分析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出台的过程。研究发现,欧盟单一数字市场建设和超国家层面基本权利保障是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政策出台的内在驱动力。立法机构的关键性人物及
期刊
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