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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钱童子乱拦人,略迹原情总为贫”,随手拾掇出两句清代竹枝词,说的就是拦路求乞、人称叫花子的乞丐。清代的北京,要饭的乞丐很多,笔者看到过一件清雍正时期兵部尚书孙柱的题本,讲的就是关于乞丐的事,颇有意思。其中讲道:
“乃有一种年壮体强,偷惰失业,甘入丐群,渐成盗长者,名曰杆儿上,其杆儿上之网头又名曰附众,因有头众、二众、三众、四众、五众之名,分管五城之丐者,其大众内有石明、丁大川、杨寡妇、顾菜户、杨雷、崔八,其下小头名不胜数。凡城市乡村婚丧等事,杆儿上者置竿于门,既饱酒食,又索钱财,稍不满欲,填门詈辱,打毁门窗,至有挟微薄之嫌,报以劫窃之祸。外营兵捕利此辈能为缉贼之线,往往听其所为,不行禁缉。尤可恶者,过人村庄坟院修葺垣宇、剪除荒翳者,辄以不预报营,指为盗树拆屋,公行勒诈,饱欲乃去。亦缘此辈串行走报速于声响,贻害平民。其被害之人,以其无赖,党类又多,惮以结仇招祸,故每吞声,不敢告发。”
这里面说明了在当时乞丐是有组织的,头儿叫杆儿上,还有附众,依仗年轻体壮,浑不讲理,甚至形成了地方恶势力,有称之为丐帮的。
当时,北京的丐帮有南、北两大派。南帮以天桥为聚集点,乞丐大多是家乡遇灾而流入京城的饥民。进京后主要靠做零工养家糊口,不会滞留,等灾情一过也就返乡做生理。北帮以后门桥为聚集点,是所谓的“职业乞丐”。职业乞丐以要饭为业,大多是“游手之徒”。头儿就是前文所称的杆儿上,一般也叫帮主,也有贱称花子头的。帮主控制乞丐主要有两种手段,一是“打”,一是“养”。“打”是手持“龙鞭”,在固定地盘上见要饭的就打,打服了,也就调教出来了——按时上交“孝敬”帮主的钱物。“养”是给手下乞丐提供一些保护,有的还提供冬季住所。职业乞丐四季滞留城区,冬季是老天爷“收人”的季节,是收“叫花子”的季节。寒冬的风雪夜,街头巷尾总要出现一些死在街头的“倒卧”。这些“倒卧”里多数是乞丐。德胜门外后九条、朝阳门外、天桥南边一带是旧京城乡三不管地界,这里有一些专为乞丐搭建的简易房屋,店钱很低,丐帮帮主会出钱租下来。冬天的时候,店主在屋中挖一土坑烧柴,供乞丐围火取暖,人称“火房子”。也有店主在房子地面上铺一层厚厚的鸡鸭毛,乞丐躺在里面多少会抵挡些寒气,这就是所谓的“鸡毛房”。大概冬天是乞丐们最难熬的苦日子了,“乞儿终日向寒啼,羽翼徒怜养未济。三个青蚨眠一夜,鸡毛房里似鸡栖”,“朔风阵阵寒,生吞硫磺团。只图一时暖,哪顾性命残”。
有个叫服部宇之吉的日本人眼中的旧京乞丐是这样的:“北京的乞丐不知其数,街上无处不见,但其中自有规则,形成俨然一个社会。乞丐门类不一,乞财方法也不一样,大体分为大门小门……有站在街上向行人求钱的,有挨家挨户要钱讨饭的,有破衣褴褛蓬头垢面手拿破盆等成群接队接受施舍的,还有身穿和尚道士服装的乞丐,坐在店门外地上念经,或故意损伤自己身体流血后要钱的。”其实,他所见的乞丐要饭手段还是很少的,有人总结过,大概有二十余种,如排刀、打砖、打转叫街、叫街、钉头、拉破头、数来宝、背搭子、打玉鼓、桥梁架子、双鳝钻洞、点凤头、卖冻、弄青蛇、日落西、摸光明、独眼龙、翻太岁、看照壁、垫木手、解粮草、驮石头等。其中的像数来宝只是拿着动物骨头敲击伴唱,桥梁架子是在鼻尖上用筷子顶碗,还多少有些讨巧行乞的样子,其他的如打砖、钉头等就很“自虐”了,甚至可以说有些恐怖。打砖是什么?就是坐在街心,裸露上身,用砖头拍打胸背部,血迹毕现。钉头呢则是头顶斜插一颗长钉,用手里拿的砖打头,叮叮作响,鲜血迸流。有的时候,丐帮帮主看到商户买卖好,或开张志喜,就招呼手下乞丐堵上门来,一般的商户谁也不想让乞丐在门前闹得血迹斑斑,都会破财免灾,省得招来晦气。
1878年的时候,北京城内仅赤身露体的乞丐就有两万人之多,全部乞丐的数目由此可见一斑。对这样一个自身生存状况极端恶劣的群体,清政府还是很重视的,前文所述的兵部尚书孙柱就曾提出过解决办法:“但宛大二县城内城外地方既广,有司又因此辈秽杂难于稽查,故奉行每多疏忽,遂有桀黠无赖之徒,年壮体健,混入丐群,称为杆儿上,并有头众、二众、三众、四众、五众名色,分管五城之丐者,倚群丐为羽翼,与偷窃为线索,结兵捕为首尾,恣意为非,贻累平民,殊复不浅。应如该条奏所请,行令三营五城该管各衙门严行查禁。如有仍前为非,经被累人家告发者,即行从重治罪,并将故纵之兵丁捕役一体严加究治。”此后历届清政府确实也加强了对乞丐的管理,采取了收养救助、强制性遣散返乡与驱逐回籍的政策。在管理制度上将乞丐编入地方保甲组织,选立丐头为管束之人,查造丐户牌册。各县有管理乞丐的丐头,丐头也是乞丐,但他是官方指定的保甲长。人选由栖止地段的民户保长推荐,也可由管辖地段的衙役指定。乞丐的保甲册牌名为《丐头循环册》,列有丐头姓名及管理乞丐人数、年龄、籍贯、体貌特征和栖身之所。册上还注明各坊乞丐只许在哪些范围内行乞,不许硬索强讨,并不得走出指定行乞范圍,到别处滋事。另外,册上还规定对乞丐的“考核办法”:有无为匪为盗者,丐头必须责令稽查,随时向政府管理人员禀报,如果某丐有不法行为,立即提丐头责问。对于外来新丐,各坊不得容留,丐头必须报官,官方发口粮送回原籍。《丐头循环册》还须每月月终送县倒换。对于少壮乞丐,问明籍贯,报官送回原籍,强迫他们劳动就业。另外,专门设立栖流所,安置老幼残病的乞丐,严格禁止散处。
但种种管理措施与庞大的乞丐人群形成了不对称的格局,乞丐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某些开明之士意识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前明流贼,尽是饥民,殷鉴不远,可为寒心”;乞丐“列国皆有之,而我国为独多,以无教养之术故也”。为了消除乞丐,清政府一方面采取传统赈抚政策,发放“恩赏米石”,收养老弱病残,设立粥厂,收留灾荒与战争性无业游民;另一方面,政府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引入了近现代的管理方法。在“振兴实业”的口号下推广“工艺局”,“收养贫民,教以工艺”,为乞丐流民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1905年,在神机营操场旧基成立了京师习艺所、初级教养工厂、外城中级教养工厂。1906年,成立外城公立贫民养济院、外城教养女工厂。1908年,成立内城贫民教养院、首善工艺厂。1910年,外城设立贫民工厂。这些习艺场所,均以收留乞丐流民为本,试图使他们能够走上“执业谋生”之路。学习的技能大概有织布、织带、织巾、铁工、搓绳、制造铜锡器皿、印刷、缝纫、编制藤竹用品等,对于年幼之人,还教授“日常应用之文字”、“心算、笔算、珠算之加减乘除”、“粗浅之毛笔画”。
应该讲,清政府对于乞丐问题的解决还是有准备和计划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产生乞丐的根本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所以前述的举措只是在一定程度起到了缓解作用。对于愈来愈多的乞丐流民,恐怕也只是杯水车薪。乞丐众生的艰辛,又有谁怜?正如光绪年间一位乞丐诗人所言:“萧条行李此间过,只为天灾受折磨。踏破绣鞋埋雨泞,拖残云鬓入风波。沿门乞食推恩少,仰面求人忍辱多。遥念故乡何处是,夕阳回首泪滂沱。”
作者单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