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征地基本程序rn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程序开展征地工作,特别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两公告一登记”等批后征地实施工作,征地工作程序一般按:确定用地范围;进行土地调查;拟订有关方案;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市、县政府进行土地公告;办理补偿登记工作;复核;拟订《征用土地安置方案》,并公告征询意见;修改《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市、县政府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