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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权虽然在法律实践中还没有完全确立,但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性质已经得以承认,其权利性质和内涵都有其独有的特征。通过对形象权的产生及涉及我国运动员形象权的主要案例进行分析,论述大众传播的符号形象商业利用、隐私权难以满足人格形象的价值保护、运动员形象符号普遍化使用是运动员形象权产生的三大社会原因;并从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商事人格权属性的角度阐述运动员形象权的权利性质;从集体有无形象权、运动员形象权价值来源、非知名运动员是否拥有形象权、形象权商业性利用与表述性使用的区别来阐释运动员形象权实践中的几大主要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