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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是语文课程标准在倡导和实施中的两项核心内容。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具有鲜明的同一性和同步性。然而在当下语文教育转型期,虽然两者都受到研究者和广大教师的普遍关注,但这种关注缺乏对两者之间密不可分联系的对应研究,总是有意无意地淡漠这种联系,或者是在研究之前设置一个大背景,即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教育目标要求教师的专业发展,然后便就教师专业发展谈论教师的专业发展;或者在探讨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时,干脆就漠视语文教师的专业发展。这种片面的研究和倡导,势必造成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具体实践的盲目性和低效性。因此,强调教师专业发展与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的同一性,并进行相应的实践是非常必要的。
一、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对学生语文素养的提升具有导向性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教师和学生是学习的共同体,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动态信息交流,这种信息包括知识、情感、态度、需要、兴趣、价值观,以及生活经验和行为规范等。通过这种广泛的信息交流,实现师生互动,相互沟通,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传统意义上的教师教和学生学,将不断地让位于师生之间的互教互学,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在这样的学习共同体中,师生都将获得发展。当然这种共同体是以平等对话的方式进行交流的,而其中的“平等”是一种相对的平等。由于作为双主体的教师和学生,其主体内涵并不相同,教师的主体性主要体现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而学生的主体性则体现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人”。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差异性,才形成了“共同体”内师生之间的有效对话,同时也才决定了平等对话中师生承担的不同责任和任务。学生要以满足自己需求的学习和发展为己任,而教师则是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组织和引导,因为构成师生之间差异的是教师的学识优势。所谓学识优势是教师在知识、能力、经验和修养方面所体现出的能够承担学生学习组织者和引导者的学力。不同教师学业和见识方面的差异,导致所教学生学习程度上的差异。教师的专业水平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具备了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就能够在组织和引导学生的过程中,把握学生的认知水平,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高效指导。反之,教师专业水平不高,不仅无法客观全面地把握学生的具体情况,而且其指导也必将捉襟见肘。具有特殊专业水平的教师,对学生语文素养中个性发展的导向性更为明显,如在诗歌方面有专长的教师,其学生中往往有许多诗歌爱好者;具有写作习惯的教师,其学生中往往有很多对写作感兴趣等。
二、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与学生语文素养全面提高的要求存在距离
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在“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新课标教学中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那么为什么在语文课程标准已颁布和实施了第九个年头的今天,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并没有出现人们所预期的结果?除了应试制度依旧发挥着导向作用,教师的教育和教学观念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这些根本性的原因之外,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与学生语文素养提高的要求之间存在着距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必须首先提升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这是基础,也是前提。没有语文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只能是空谈。而当下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与学生语文素养全面提高这一要求之间所存在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独立分析能力的欠缺。语文课程标准中对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做了反复的强调。教师对课文的独立分析能力和对生活现象的个性化判断是培养学生个性和创造精神的有效途径。而许多教师不能对一篇课文进行独立的分析,离开了现成的教案,根本无法进行教学。语文教师独立分析和判断能力的欠缺,使通过阅读教学培养学生个性和创造精神的目标落空。
其次,文字表达能力的欠缺。文字表达能力是语文素养的重要内容,文字表达能力的不足始终是困扰“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瓶颈。从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方面考查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由于教师自身缺少语言表达的锻炼,缺少写作习惯和兴趣。由于工作忙,压力大,许多教师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写作,这就造成了他们对语言文字的迟钝,不仅不能及时发现学生中的典范作品,而且常常因看不懂或没有看懂之前就草率作结,造成误判,使通过写作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落空。
再次,知识面的欠缺。语文课程标准中语文生活化原理大大扩展了语文素养的内涵,对教师知识储备的丰富性和广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语文教师则由于考试和升学的压力疲于上课、辅导,同样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进行广泛的阅读,投入地体会。许多语文教师的知识面不仅局限在“教教科书”的层面上,而且知识体系严重老化,对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起了相当大的阻碍作用。
三、以学生语文素养培养要求为依据的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对策
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要求是与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具有同一性的两个方面,二者应同时并举,不可偏废其一。离开教师专业发展只强调学生语文素养是空谈,离开学生语文素养孤立谈教师专业发展也缺乏根基。只有把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同教师的专业发展对应起来,才能突出教师专业发展的目的。根据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要求,教师专业发展对策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改变教育教学观念,在更大的背景中实施教学。所谓改变教育教学观念,就是要树立师生平等和教师为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要求服务的观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在教育教学形式上采取平等对话的方式,通过尊重和鼓励学生,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所谓在更大背景中进行教学,就是要使语文教学进行生活化拓展,用教科书教,而不是教教科书。这就要求教师除了要积累充分的基础知识之外,还要有相关的跨学科知识,以及丰富的生活知识和经验,为教学中的有效引导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增强管理能力,促进有效交往。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明确指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管理能力成为教师从业能力的最重要的要求。所谓管理能力从根本上说就是提高组织效率的能力。教师如果要准确地把握组织的效率,应有三方面的能力:第一,应能全面而准确地制定教学效率的标准。第二,敏锐觉察目前教学工作水平同教学效率标准的差距。第三,纠正教学的偏差。有了这三方面的能力,教师的教学效率就会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教学的过程是交往的过程,教学即交往。教师管理能力增强了,自然就能够提升教学交往的效率。
再次,强化引导目的,提升教学效率。引导是语文教师的一项重要职责,教师具备了充分的积累和管理能力之后,引导技巧的运用就成了不可缺少的内容。从宏观而言,通过课前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中引导调动思维能力,课后引导延伸迁移。以强化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个性为目的的引导,自然会达成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
教师专业发展与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具有同一性,同时在双主体语文教学中,作为学习和发展共同体的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对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导向性。而当下语文教育教学中,由于教师专业水平不高,使具有同一性的两者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并由此造成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目标落空。因此,笔者希望通过改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在更大的背景中实施教学,增加教师的管理能力,促进有效的交往以及提高引导目的、提升教学效果等方面策略的实施,这种状况将会有所改观。
参考文献:
[1]秦训刚,晏渝生.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秦训刚,蒋红森.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3]朱绍禹.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倪文锦.初中语文新课程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潘涌.语文新课程与教学的解放[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
[6]小威廉姆 E.多尔.后现代课程观[M].宏宇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湛江师范学院)
(责任编辑:吴婵)
一、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对学生语文素养的提升具有导向性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教师和学生是学习的共同体,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动态信息交流,这种信息包括知识、情感、态度、需要、兴趣、价值观,以及生活经验和行为规范等。通过这种广泛的信息交流,实现师生互动,相互沟通,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传统意义上的教师教和学生学,将不断地让位于师生之间的互教互学,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在这样的学习共同体中,师生都将获得发展。当然这种共同体是以平等对话的方式进行交流的,而其中的“平等”是一种相对的平等。由于作为双主体的教师和学生,其主体内涵并不相同,教师的主体性主要体现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而学生的主体性则体现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人”。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差异性,才形成了“共同体”内师生之间的有效对话,同时也才决定了平等对话中师生承担的不同责任和任务。学生要以满足自己需求的学习和发展为己任,而教师则是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组织和引导,因为构成师生之间差异的是教师的学识优势。所谓学识优势是教师在知识、能力、经验和修养方面所体现出的能够承担学生学习组织者和引导者的学力。不同教师学业和见识方面的差异,导致所教学生学习程度上的差异。教师的专业水平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具备了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就能够在组织和引导学生的过程中,把握学生的认知水平,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高效指导。反之,教师专业水平不高,不仅无法客观全面地把握学生的具体情况,而且其指导也必将捉襟见肘。具有特殊专业水平的教师,对学生语文素养中个性发展的导向性更为明显,如在诗歌方面有专长的教师,其学生中往往有许多诗歌爱好者;具有写作习惯的教师,其学生中往往有很多对写作感兴趣等。
二、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与学生语文素养全面提高的要求存在距离
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在“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新课标教学中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那么为什么在语文课程标准已颁布和实施了第九个年头的今天,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并没有出现人们所预期的结果?除了应试制度依旧发挥着导向作用,教师的教育和教学观念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这些根本性的原因之外,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与学生语文素养提高的要求之间存在着距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必须首先提升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这是基础,也是前提。没有语文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只能是空谈。而当下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与学生语文素养全面提高这一要求之间所存在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独立分析能力的欠缺。语文课程标准中对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做了反复的强调。教师对课文的独立分析能力和对生活现象的个性化判断是培养学生个性和创造精神的有效途径。而许多教师不能对一篇课文进行独立的分析,离开了现成的教案,根本无法进行教学。语文教师独立分析和判断能力的欠缺,使通过阅读教学培养学生个性和创造精神的目标落空。
其次,文字表达能力的欠缺。文字表达能力是语文素养的重要内容,文字表达能力的不足始终是困扰“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瓶颈。从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方面考查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由于教师自身缺少语言表达的锻炼,缺少写作习惯和兴趣。由于工作忙,压力大,许多教师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写作,这就造成了他们对语言文字的迟钝,不仅不能及时发现学生中的典范作品,而且常常因看不懂或没有看懂之前就草率作结,造成误判,使通过写作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落空。
再次,知识面的欠缺。语文课程标准中语文生活化原理大大扩展了语文素养的内涵,对教师知识储备的丰富性和广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语文教师则由于考试和升学的压力疲于上课、辅导,同样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进行广泛的阅读,投入地体会。许多语文教师的知识面不仅局限在“教教科书”的层面上,而且知识体系严重老化,对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起了相当大的阻碍作用。
三、以学生语文素养培养要求为依据的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对策
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要求是与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具有同一性的两个方面,二者应同时并举,不可偏废其一。离开教师专业发展只强调学生语文素养是空谈,离开学生语文素养孤立谈教师专业发展也缺乏根基。只有把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同教师的专业发展对应起来,才能突出教师专业发展的目的。根据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要求,教师专业发展对策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改变教育教学观念,在更大的背景中实施教学。所谓改变教育教学观念,就是要树立师生平等和教师为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要求服务的观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在教育教学形式上采取平等对话的方式,通过尊重和鼓励学生,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所谓在更大背景中进行教学,就是要使语文教学进行生活化拓展,用教科书教,而不是教教科书。这就要求教师除了要积累充分的基础知识之外,还要有相关的跨学科知识,以及丰富的生活知识和经验,为教学中的有效引导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增强管理能力,促进有效交往。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明确指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管理能力成为教师从业能力的最重要的要求。所谓管理能力从根本上说就是提高组织效率的能力。教师如果要准确地把握组织的效率,应有三方面的能力:第一,应能全面而准确地制定教学效率的标准。第二,敏锐觉察目前教学工作水平同教学效率标准的差距。第三,纠正教学的偏差。有了这三方面的能力,教师的教学效率就会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教学的过程是交往的过程,教学即交往。教师管理能力增强了,自然就能够提升教学交往的效率。
再次,强化引导目的,提升教学效率。引导是语文教师的一项重要职责,教师具备了充分的积累和管理能力之后,引导技巧的运用就成了不可缺少的内容。从宏观而言,通过课前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中引导调动思维能力,课后引导延伸迁移。以强化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个性为目的的引导,自然会达成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
教师专业发展与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具有同一性,同时在双主体语文教学中,作为学习和发展共同体的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平对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导向性。而当下语文教育教学中,由于教师专业水平不高,使具有同一性的两者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并由此造成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目标落空。因此,笔者希望通过改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在更大的背景中实施教学,增加教师的管理能力,促进有效的交往以及提高引导目的、提升教学效果等方面策略的实施,这种状况将会有所改观。
参考文献:
[1]秦训刚,晏渝生.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秦训刚,蒋红森.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3]朱绍禹.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倪文锦.初中语文新课程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潘涌.语文新课程与教学的解放[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
[6]小威廉姆 E.多尔.后现代课程观[M].宏宇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湛江师范学院)
(责任编辑:吴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