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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土地价值捕获理论探讨土地定向储备模式成本控制机制,通过构建土地定向储备激励约束模型,讨论最优激励合同的相关参数设置,为城市政府合理控制储备成本,实现融资目标提供依据.研究结果表明,在土地储备实施阶段,将监督强度融入激励约束机制能降低政府和土地储备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政府增大激励或加强监督都能引导土地储备主体努力工作且减弱投机动机,而监督惩罚措施仅能抑制其投机行为;在土地储备主体不投机情形下,政府可根据对土地储备主体类型信息的掌握调节监督强度,且其与激励水平正相关,政府采取监督措施有助于增加土地储备主体的收入和产出.本文研究结论可以为政府有关部门合理制定土地定向储备激励约束措施对储备主体进行相应程度的监督提供参考,从而保障土地定向储备成本控制和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