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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实施的《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在我国的债券市场中一直缺少地方政府债券品种。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以及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各界要求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将立足于当前的经济形势,重新审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必要性和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顺应改革及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