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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性的老龄化趋势,老年人犯罪和被害案件数量日益增多.为加强老年人司法保障工作,构建全面、有效的涉老司法保护机制,尝试引入了域外“疗愈式司法”理念,并结合我国涉罪老年人的现存问题,提出转变办案理念、确立强制辩护制度、设立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心理疗愈机制、建立老年审判法庭、加强各机关衔接等特殊老年人司法保护模式,从而为进一步杜绝老年人犯罪和被害提供有益的指引,促进社会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