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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2012年10月11日在出席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九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时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积极构建督政、督学、教育监测相结合的中国特色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督导工作迈匕新台阶。她强调,各地要按照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