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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有所居”是一个重大民生问题,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为此建立了一套住房保障体系,但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保障作用的发挥。本文分析了福建省龙岩市区的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准入退出机制、管理体制、保障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提出对策,希望以此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关键词:住房保障;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9;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01
龙岩市区的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自1988年启动至今已26年,大致经历低租金高福利住房无偿分配制度,国家单位个人筹资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制度,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这几个阶段。现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由以廉租住房建设为主逐渐发展为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财产等条件审查把关难。民政部门在收入财产审核过程中只能根据申请家庭自报情况和部分机构如工商、税务、社保等机构提供的数据,很难准确核实真实情况,造成部分人隐瞒虚报,骗租骗购。而且由于技术条件所限,工商、车辆等信息只能通过手工逐个录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而房产系统信息不完善,部分比对出的数据无身份证号,还要调取查阅纸质资料;公积金比对出的数据不能直接使用还要逐个具体计算等等影响了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效率和公正性。
(二)退出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准入审查机制的漏洞,使部分不符合家庭取得保障性住房,或已享受保障后出现收入财产超标、又购其他房产等违规情况,虽然有相应清退政策,但实际执行起来,出现装修款项扯皮,按市场价提高租金后干脆不交租金等情况。此外,欠缴租金、闲置空置、违规转借出租也时有发生。由于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相关的法律责任没有完善,没有有效的法律手段,造成部份对象违规成本低,清退难度大。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住房保障的建设和管理涉及财政、国土、住建、民政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运作相对独立,缺乏一个专门的沟通协调机构,导致部门间协作不充分,运转效率较低等问题。龙岩市区从2003年建设以来共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71套,随着时间的推移,配租配售的量越来越多,而目前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实际在编人员仅有几个,远远不能满足近一万套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需求;民政部门也因人员编制等问题无法及时做好申请家庭的经济核查工作,影响了工作效率。
(四)保障覆盖面有空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有待完善。为了防止住房闲置,龙岩市区出台了调整政策,对户口在主城区外但实际工作生活在主城区的离退休对象,和调整政策之前符合条件的户口在主城区外但有新罗区城镇户籍的对象,形成政策空白,造成社会新的不稳定。随着工程进展加快,解决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即将启动报名,申请对象类别复杂,数量众多,房源供不应求矛盾突出,准入和分配政策有待细化。
(五)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征地拆迁难度大。龙岩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较重,2010年至2013年承担建设任务24264套,占省级下达全市目标任务的60%,财政预算安排投入建设的资金困难极大。而通胀预期加大导致银行银根紧缩,贷款要求越来越高,加大建设贷款的难度,融资方式单一也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征地拆迁协调难度大,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查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打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垄断,加强多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以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配置网上公开试点为契机,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联合审查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个人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健全信息审核平台,通过户籍、车辆、税务、社保、工商、银行、保险、证券、住房公积金、房产、房改等方面,全面准确审核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户籍、房产和享受房改及住房保障的状况,确保准确高效认定,体现公平、公正。
(二)建立健全强制性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退出机制,建立常态的复核审查机制。通过先交后补、允许过渡期、变更保障方式、提供保证人履约担保、违约罚款等方式,实现保障家庭不同保障方式间的过渡和退出。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常态的复核审查机制,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限购障碍软件功能,及时发现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并公开住房保障诚信记录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促使其主动退出,让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三)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随着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深入开展,将有越来越多的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了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这大笔的国有资产,让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建议成立龙岩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协调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协调解决民政部门有编无人等问题,确保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得到及时准确落实。
(四)及时调整政策,扩大覆盖面,细化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分配政策。对户口在主城区外但实际工作生活在主城区的离退休对象,可采取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限制;对调整政策之前符合条件的户口在主城区外但有新罗区城镇户籍的对象,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可只发租赁补贴,不予实物配租。对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通过优先解决工作时间长、为龙岩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多贡献的对象后,再视房源供应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分配时,可根据申请、轮候家庭人口数、性别结构、代际结构等因素,采取合理配置不同户型房源,按不同类别申请对象分幢、分梯位、分区域相对集中配租的做法。
(五)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融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早谋划早开工。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资金庞大,保障房建设融资单位应加大同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确保工程信贷和融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除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投入外,还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积极探索多种筹资办法。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通过盘活土地存量、加大商品房配建等多管齐下填补土地供给的缺口,早谋划早开工,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早日圆住房梦。
三、结束语
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只有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住房保障体系,才能早日实现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参考文献:
[1]魏显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1(1).
[2]陶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回顾与探索——以余姚市为例[J].中国城市经济,201l(18).
[3]秦兆婷.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J].时代金融,2012 年第10 期下旬刊.
关键词:住房保障;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9;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01
龙岩市区的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自1988年启动至今已26年,大致经历低租金高福利住房无偿分配制度,国家单位个人筹资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制度,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这几个阶段。现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由以廉租住房建设为主逐渐发展为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财产等条件审查把关难。民政部门在收入财产审核过程中只能根据申请家庭自报情况和部分机构如工商、税务、社保等机构提供的数据,很难准确核实真实情况,造成部分人隐瞒虚报,骗租骗购。而且由于技术条件所限,工商、车辆等信息只能通过手工逐个录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而房产系统信息不完善,部分比对出的数据无身份证号,还要调取查阅纸质资料;公积金比对出的数据不能直接使用还要逐个具体计算等等影响了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效率和公正性。
(二)退出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准入审查机制的漏洞,使部分不符合家庭取得保障性住房,或已享受保障后出现收入财产超标、又购其他房产等违规情况,虽然有相应清退政策,但实际执行起来,出现装修款项扯皮,按市场价提高租金后干脆不交租金等情况。此外,欠缴租金、闲置空置、违规转借出租也时有发生。由于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相关的法律责任没有完善,没有有效的法律手段,造成部份对象违规成本低,清退难度大。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住房保障的建设和管理涉及财政、国土、住建、民政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运作相对独立,缺乏一个专门的沟通协调机构,导致部门间协作不充分,运转效率较低等问题。龙岩市区从2003年建设以来共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71套,随着时间的推移,配租配售的量越来越多,而目前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实际在编人员仅有几个,远远不能满足近一万套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需求;民政部门也因人员编制等问题无法及时做好申请家庭的经济核查工作,影响了工作效率。
(四)保障覆盖面有空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有待完善。为了防止住房闲置,龙岩市区出台了调整政策,对户口在主城区外但实际工作生活在主城区的离退休对象,和调整政策之前符合条件的户口在主城区外但有新罗区城镇户籍的对象,形成政策空白,造成社会新的不稳定。随着工程进展加快,解决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即将启动报名,申请对象类别复杂,数量众多,房源供不应求矛盾突出,准入和分配政策有待细化。
(五)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征地拆迁难度大。龙岩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较重,2010年至2013年承担建设任务24264套,占省级下达全市目标任务的60%,财政预算安排投入建设的资金困难极大。而通胀预期加大导致银行银根紧缩,贷款要求越来越高,加大建设贷款的难度,融资方式单一也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征地拆迁协调难度大,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查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打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垄断,加强多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以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配置网上公开试点为契机,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联合审查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个人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健全信息审核平台,通过户籍、车辆、税务、社保、工商、银行、保险、证券、住房公积金、房产、房改等方面,全面准确审核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户籍、房产和享受房改及住房保障的状况,确保准确高效认定,体现公平、公正。
(二)建立健全强制性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退出机制,建立常态的复核审查机制。通过先交后补、允许过渡期、变更保障方式、提供保证人履约担保、违约罚款等方式,实现保障家庭不同保障方式间的过渡和退出。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常态的复核审查机制,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限购障碍软件功能,及时发现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并公开住房保障诚信记录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促使其主动退出,让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三)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随着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深入开展,将有越来越多的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了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这大笔的国有资产,让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建议成立龙岩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协调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协调解决民政部门有编无人等问题,确保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得到及时准确落实。
(四)及时调整政策,扩大覆盖面,细化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分配政策。对户口在主城区外但实际工作生活在主城区的离退休对象,可采取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限制;对调整政策之前符合条件的户口在主城区外但有新罗区城镇户籍的对象,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可只发租赁补贴,不予实物配租。对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通过优先解决工作时间长、为龙岩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多贡献的对象后,再视房源供应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分配时,可根据申请、轮候家庭人口数、性别结构、代际结构等因素,采取合理配置不同户型房源,按不同类别申请对象分幢、分梯位、分区域相对集中配租的做法。
(五)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融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早谋划早开工。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资金庞大,保障房建设融资单位应加大同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确保工程信贷和融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除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投入外,还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积极探索多种筹资办法。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通过盘活土地存量、加大商品房配建等多管齐下填补土地供给的缺口,早谋划早开工,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早日圆住房梦。
三、结束语
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只有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住房保障体系,才能早日实现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参考文献:
[1]魏显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1(1).
[2]陶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回顾与探索——以余姚市为例[J].中国城市经济,201l(18).
[3]秦兆婷.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J].时代金融,2012 年第10 期下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