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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6年第一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开展了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的监测工作。2005年8月至12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发现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违法医疗器械广告901次。其中,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556次,占总数的62%: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304次,占34%:禁止发布广告的41次,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