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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我国部分企业采用关联企业内部劳动者调动的方式来规避《劳动合同法》。201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的实施,对非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的劳动关系变动做出相关规范。本文将从《解释(4)》的颁布之后,分析该规范对于关联企业内部劳动者调动之后的劳动关系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