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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首先分析了基础设施项目四种典型融资模式内涵,然后通过比较模式间差异并结合西部地区实际情况,从项目规模和项目类型两方面分析了各自较适宜的融资模式。
关键词: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社会资本
一、典型融资模式的主要特征
(1)BOT模式
BOT(bulit-operate-transfer),即建设一运营一移交。一方面,利用BOT模式进行大型公共事业项目的建设,能够迅速筹集足够的资金,有效缓解政府财政的巨额压力。并且通过将民间资本引入到公共事业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过度,有利于打破我国传统体制下由政府一手包揽或垄断的弊端,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但同时,我国有关BOT项目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使得投资人对BOT模式项目的投资信心不足;激励制度尚不完善以及固定回报率的设定也阻碍了运营商提高自身营运能力与项目收益的动机。
(2)TOT模式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一经营一移交。首先,由于TOT模式移交的是已经建成的项目,避免了承包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从而使投融资双方更容易达成合作意向。同时也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并且政府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转交给私人部门之后,可以减少一些原本的政府补贴项目支出;但不可忽视的是,第一,TOT项目融资成本较高,投资方在进行项目评估中,只有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大于自身的筹资成本时,才会有投资意向。第二,在TOT项目的运作过程中,也可能面临着移交前闲余人员的安置,分离或处置非核心经营资产等问题。
(3)PPP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首先,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部门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通过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以最有效的成本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服务的目的。其次,相比之下,政府在项目中的参与程度更深,分担了原本一些可能由企业承担的融资、建造等风险,政府的参与能够更有利于提高项目融资的成功率。
但同时,PPP模式下普遍采用的特许经营制度可能会导致垄断;长期合同缺乏足够的灵活性,一是由于为了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PPP合同的制定会比较严格,公共部门起草合同时,更多的是根据当下的条件和情景制定约束条款,而很难将未来的变化因素考虑进去,会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因时制宜。
(4)RCP模式
RCP(resource-compensate-project),即资源—补偿—项目。RCP模式最明显的优点就是为一些自然资源丰富但由于资金短缺而导致资源开发效率低下的地区提供了项目融资的新思路,一方面,用收益较高的资源开发权作为项目投资的补偿,能够有效的吸引项目投资;另一方面,社會资本的进入可以加快资源开发的进程,提高开发效率。其缺点与前三种模式大致相同,主要体现在复杂的交易机制可能会阻碍项目效率的提高等方面。
二、典型项目融资模式在西部地区的适用范围
(1)项目规模与融资模式选择。
“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带来了大量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对于财政收入较低西部地区而言,如果在大型项目中投入资金太少,将不宜于对项目的整体控制,从政府角度讲将会存在较大风险;BOT模式对招标企业的资质要求较为严格,资金由这些企业提供,政府财政压力较小。因此在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的项目更适用于BOT模式融资,PPP模式更适应于小型项目融资;对于TOT模式,由于是政府将已经建成或者在运营的项目交由企业运营,它可以作为PPP和BOT模式的有效补充,将在后两者中未能参与到基建投资中的一些小型企业闲置资金纳入进来。
(2)项目类型与融资模式 。
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本身的内含报酬率较高,前三种融资模式都能使用;对于准公益性项目,由于要同时考虑社会和经济效益,故这些项目的收费不可能过高或是达到一般市场价格,采用PPP模式较合适;对于公益性项目,一般由政府投资,且这类项目的价值一般不会产生明显的经济价值。所以,这类项目采用PPP、BOT和TOT都不太适合。对于西部地区而言,虽然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于中央的转移支付,但广袤的土地面积也使其拥有着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这类项目适合采用RCP模式进行融资。
参考文献
[1]张平.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公私合作模式的困境及突破路径[J].经济纵横,2015(4):69-72
[2]刘薇.PPP 模式理论阐释及其现实例证 [J].改革,2015(1):78-89
[3]赵辉: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及其选择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4(8):120-144
作者简介:李景奎(1976—),男,汉族,山东莘县人;经济师,法律硕士;单位:聊城市水利局;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及管理。
关键词: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社会资本
一、典型融资模式的主要特征
(1)BOT模式
BOT(bulit-operate-transfer),即建设一运营一移交。一方面,利用BOT模式进行大型公共事业项目的建设,能够迅速筹集足够的资金,有效缓解政府财政的巨额压力。并且通过将民间资本引入到公共事业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过度,有利于打破我国传统体制下由政府一手包揽或垄断的弊端,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但同时,我国有关BOT项目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使得投资人对BOT模式项目的投资信心不足;激励制度尚不完善以及固定回报率的设定也阻碍了运营商提高自身营运能力与项目收益的动机。
(2)TOT模式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一经营一移交。首先,由于TOT模式移交的是已经建成的项目,避免了承包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从而使投融资双方更容易达成合作意向。同时也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并且政府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转交给私人部门之后,可以减少一些原本的政府补贴项目支出;但不可忽视的是,第一,TOT项目融资成本较高,投资方在进行项目评估中,只有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大于自身的筹资成本时,才会有投资意向。第二,在TOT项目的运作过程中,也可能面临着移交前闲余人员的安置,分离或处置非核心经营资产等问题。
(3)PPP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首先,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部门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通过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以最有效的成本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服务的目的。其次,相比之下,政府在项目中的参与程度更深,分担了原本一些可能由企业承担的融资、建造等风险,政府的参与能够更有利于提高项目融资的成功率。
但同时,PPP模式下普遍采用的特许经营制度可能会导致垄断;长期合同缺乏足够的灵活性,一是由于为了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PPP合同的制定会比较严格,公共部门起草合同时,更多的是根据当下的条件和情景制定约束条款,而很难将未来的变化因素考虑进去,会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因时制宜。
(4)RCP模式
RCP(resource-compensate-project),即资源—补偿—项目。RCP模式最明显的优点就是为一些自然资源丰富但由于资金短缺而导致资源开发效率低下的地区提供了项目融资的新思路,一方面,用收益较高的资源开发权作为项目投资的补偿,能够有效的吸引项目投资;另一方面,社會资本的进入可以加快资源开发的进程,提高开发效率。其缺点与前三种模式大致相同,主要体现在复杂的交易机制可能会阻碍项目效率的提高等方面。
二、典型项目融资模式在西部地区的适用范围
(1)项目规模与融资模式选择。
“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带来了大量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对于财政收入较低西部地区而言,如果在大型项目中投入资金太少,将不宜于对项目的整体控制,从政府角度讲将会存在较大风险;BOT模式对招标企业的资质要求较为严格,资金由这些企业提供,政府财政压力较小。因此在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的项目更适用于BOT模式融资,PPP模式更适应于小型项目融资;对于TOT模式,由于是政府将已经建成或者在运营的项目交由企业运营,它可以作为PPP和BOT模式的有效补充,将在后两者中未能参与到基建投资中的一些小型企业闲置资金纳入进来。
(2)项目类型与融资模式 。
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本身的内含报酬率较高,前三种融资模式都能使用;对于准公益性项目,由于要同时考虑社会和经济效益,故这些项目的收费不可能过高或是达到一般市场价格,采用PPP模式较合适;对于公益性项目,一般由政府投资,且这类项目的价值一般不会产生明显的经济价值。所以,这类项目采用PPP、BOT和TOT都不太适合。对于西部地区而言,虽然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于中央的转移支付,但广袤的土地面积也使其拥有着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这类项目适合采用RCP模式进行融资。
参考文献
[1]张平.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公私合作模式的困境及突破路径[J].经济纵横,2015(4):69-72
[2]刘薇.PPP 模式理论阐释及其现实例证 [J].改革,2015(1):78-89
[3]赵辉: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及其选择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4(8):120-144
作者简介:李景奎(1976—),男,汉族,山东莘县人;经济师,法律硕士;单位:聊城市水利局;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