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等职教发展大事记 恢复发展阶段(1978—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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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
  10月,江苏省委在南京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贯彻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示精神,决定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经过恢复和建设,当年全省共有中等专业学校93所,其中中等技术学校70所、中等师范学校23所,在校生3.84万人。中等专业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为3~4年;也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2~3年。
  △1979年
  江苏开始将普通中学改办为职业中学或在普通中学附设职业高中专业班。城市职业中学一般按联办单位的需要开设专业。农村职业中学根据各地产业优势和自然资源特点举办水产班、畜牧班、蚕桑班等。为解决缺乏专业师资、实训实习设备和实训经费等问题,由地方教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行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学校、企业联动模式。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企业为学校提供专业师资、实训设备、顶岗实习岗位和部分实训经费,参与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订和教材编写,学生毕业后在本行业的企业就业。
  《关于进一步搞好技工培训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江苏省设有技工学校73所,在校学生1.3万人。
  △1980年
  南京、常州、扬州等地(区)先后举办了全日制走讀中专校,属地(区)教育局主管,学生自费走读,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实行双向选择。
  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确定和办好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的意见》,江苏有15所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81年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江苏明确提出了所有青壮年不分行业和工种,一律要补课的要求。
  △1982年
  9月,江苏省委批转省教育厅党组《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提出职业中学(班)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但必须把职业教育与劳动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各行各业在招收新工人时,根据国家招工政策,首先从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职业班中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毕业生中择优招收。农村选拔社队干部和社队企业各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从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农业中学、农(职)业班的毕业生中选用。全省各地先后进行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试点,消灭了农、职业中学空白县,普通中学改为职业中学的有21所,附设职业高中班的中学有141所,恢复农业高中有30所,在校生17445人,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状况开始发生变化。
  12月,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认真传达贯彻全省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和中小学勤工俭学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有关生产单位要为学生参加实习劳动提供条件,可以把一部分设备和用具调拨给学校,帮助学校建立实习基地。农村社队要为农、职业中学建立实习农场提供必要的土地、山林和水面。
  12月,教育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给江苏省教育厅、高教局、建工局印发《南京建筑职业教育中心与西德巴伐利亚州教育代表团就落实建筑职业教育中心的具体事宜在南京会谈情况的报告》,南京建筑职业教育中心(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前身)双元制项目正式启动。
  △1983年
  12月,江苏省教育厅召开省职(农)业中学校长座谈会,要求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四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多层次、多规格人才,并对职业中学的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培养目标、教师队伍、教材、实习基地等基本建设问题进行了讨论。全省农、职业中学发展有了新的突破,在校生数和招生人数比1982年分别增加了77.3%和67.5%。
  1983年,江苏农学院、扬州工业专科学校、苏州蚕桑专科学校等普通高校开设职教师资班,培养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至1985年,全省共有435名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到职业中学任教。
  △1984年
  3月,江苏省劳动局成立了江苏省技工学校教研室,负责教学研究、指导和教材编撰工作,各地(区)相继建立了教学研究组。
  8月,常州职业师范学院(江苏理工学院的前身)成立,成为江苏省专门培养职业学校师资的高等师范院校。
  当年,江苏省职业中学达到166所,共设有11大类256个专业,招生人数从1980年的1万人猛增到4.82万人,在校学生达9.38万人。
  △1985年
  6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重点办好一批职业中学的通知》,确定39所学校为江苏省首批重点办好的职业中学。当年,全省已有农、职业中学262所,另有675所普通中学附设了职业高中班,在校学生达11.91万人,招生6.11万人,比“六五”规划超出1万多人。
  11月,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局、省人事局、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在镇江联合召开“全省中专校、技工学校会议”,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当年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22所,在校生2.46万人,设有139个工种(专业)。
  △1986年
  4月,江苏省政府批转省计经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局、劳动局《关于发展我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报告》,包括改革发展和办好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三个意见稿,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其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对少量优秀的职业中学毕业生,也可由学校推荐到职业大学的对口专业深造”。在1993年前,这项政策仅限于江苏普通高校中职师资班每年招收少量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二是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紧缺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主要有高校毕业生分配重点照顾、委托高校举办师资班、安排在职教师到高校参加中等学校教师本、专科培训、挑选一批优秀中专毕业生到教育学院再学习1~2年后承认其大专学历并分配到职业中学任教、聘请能工巧匠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等。
  4月,江苏省政府批转省高教局、省教育厅《关于发展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的报告》,开办广播电视中专教育。在省、市电大(或电大分校)设中专部,省电大中专部负责教务及教学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不开办直属班,市电大中专部负责组织教学,招生对象为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和社会知识青年。   9月,江苏省计经委、省劳动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关于经济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就业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企业和学校要共同建设好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學实习基地,组织好学生的生产实习,有关部门要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办好校办工厂,校办工厂以教学、生产实习为主,同时生产部分产品。
  1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江苏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
  1986年,江苏省有农、职业中学309所,另有699所普通中学附设了职业高中班,共有357个专业,技工学校设有专业183个。
  △1987年
  4月,江苏省政府转发国家教委《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明确凡通过现有中等专业学校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地方和行业对人才的需要的,不再另行增设中等专业学校。
  4月,江苏省教委、计经委、公安厅、粮食局印发《关于挑选部分优秀应届中专校毕业班学生培养为职业教育师资问题的通知》,依托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常州技术师范学院等高校开展职教师资的定向培养。
  5月,江苏省教委在淮安召开全省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会议,对近几年来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今后进一步发展和办好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出意见。
  7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办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要求坚决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必须首先实行这一原则。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要积极进行学生缴费上学、不包分配、毕业后择优使用的试点,进行奖学金和贷学金制度的试点。中专校、技校除少数专业外,其余均应招收初中毕业生,并在近两年内完成学制过渡。《意见》要求在“七五”期间,城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着重抓巩固、提高,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在发展数量、提高质量方面有新的突破,每个县集中力量首先办好一所示范性职业中学。《意见》提出在“七五”期间,必须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大家来办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坚持发展一批、巩固一批、办好一批,力争到1990年,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总数达到15万人左右,与普通高中招生数大体相当。
  11月,江苏省教委在南京举办江苏省首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竞赛,从2万余名在籍学生中选拔出来的172名选手分别参加计算机、珠算、服装、烹饪4项专业技能竞赛。
  △1988年
  4月,江苏省教委确定53所学校为第一批省重点职业中学。省教委文件明确,重点职业中学与重点普通中学享受同级待遇。
  6月,国家教委在无锡召开无锡市教育改革方案研讨会,就学校管理体制、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如何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
  11月,江苏省教委印发《关于改革和加强我省中等专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各中等专业学校必须明确德育在学校工作中对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性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的正确方向起主导、决定性作用,应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开创德育工作新局面。
  1988年,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共设专业224个;全省有技工学校138所,开设150个工种(专业)。
  △1989年
  4月,江苏省教委、计经委、财政厅、税务局、人事局、劳动局印发《关于加快和深化中等专业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改革中专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克服部门办学的局限性和条块分割的弊端,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学校有权与各地、各部门联合办学,接受委托代培学生,举办各种非学历教育,开展有偿社会服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后勤承包制,使中专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意见》强调要全面改革传统的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继续把加强实践教学作为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推动整个教学过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拓展专业面,增加选修课,进行模块式教学,坚持教学、技术服务(社会服务)、生产实践相结合。
  到1989年6月,江苏省共有14所学校、15家企业参加“双元制”试点,是“双元制”试点面最大的省。
  9月,江苏省教委印发《江苏省中专生行为准则(试行稿)》,要求各中等专业学校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广泛宣传,严格要求,高度重视学生行为准则的贯彻实施。
  △1990年
  2月,江苏省教委、省计经委正式印发《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评估标准与实施办法》,推动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达标建设。
  2月,江苏省教委印发《江苏省中专校校园环境管理规则(试行稿)》《江苏省中专校教室管理规则(试行稿)》《江苏省中专校宿舍管理规则(试行稿)》《江苏省中专校餐厅管理规则(试行稿)》。12月,江苏省教委在常州召开全省中专校四项管理互查总结交流会。
  3月,江苏省教委印发《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道德教育的意见(试行)》,要求学校将职业道德课列为必修课程,并保证不少于40学时的时间用于课堂教学。通过多途径教育,使学生明确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掌握本行业的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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