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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并不光是建筑物的增加,以及居民的聚集,而是城市内部产生各具功能的区域,如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同时各个功能区之间,存在着有机性的联系,构成城市的整体。当今城市空间规划设计从环境概念的全面深化开始着重思考“人、社会、历史、文化、环境”的综合关系,并且不再停留在视觉艺术的层面,而是让人在环境中得到需要、理想与爱好的场所与形态。
关键词:城市规划;空间;措施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not just the building increased, and residents of the city gathered, but within each functional area, such as commercial areas, residential areas, industrial areas, and between the various functional areas, there is organic connection, constitute the whole city. Integrated the city space planning and design from the concept of environment began to focus on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people, society, history, culture, environment", and no longer stay in visual art level, but people need to get, ideal and loving place and form in the environment.
Keywords: city planning; spac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诞生、人类居住环境的复杂化,产生了城市规划思想并得到不断发展。特别是在社会变革时期,旧的城市结构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生活要求的情况下,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往往出现飞跃。
1、对传统总体规划的审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总体规划对城市所在区域土地和空间使用的战略指导作用越来越体现出公共政策的属性,其重要性愈显突出。因而,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在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应当“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从哪些维度来思考各类区域的划分,如何使空间管制规划适合地方特点,如何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本研究从审视传统总体规划的弊端和借鉴相关理论着手,以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实践作为案例,在编制土地使用和空间管制规划的操作层面上进行了探索,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提供参考思路。
在城市迅速发展过程中,城市总体规划在指导城市有序、公正、公平的发展和平衡市场力量短期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与方法也暴露出不少弊端。
1.1用地规模确定的科学性不强
随着社会的市场化转型,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用地规模的确定上存在明显的问题。很多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失控,不少城市在规划刚报批通过或近期建设阶段刚结束,规划期末的城市用地指标就被突破。总体规划中对人口与用地规模的规定对于防止城市过度扩张有一定的意义,但人口规模以及人均城市用地指标确定的科学性值得置疑,实践证明也是非常不符合实际的。不少城市人口规模由政府领导拍板,规划只是设法加以“论证”;而人均用地往往用统一的指标,对城市性质、规模、用地条件等众多因素考虑不足。
1.2用地规定缺乏选择性和弹性
总体规划的用地安排往往过细,过死。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总体规划中城市用地性质划分一般都要求以中类为主,要多达几十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当一部分土地属于商品,应给予开发者和投资者一定的选择权。若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不提供选择的可能,则不利于吸引投资者。其结果往往是已批准的规划与实际开发、使用相矛盾,难以执行,若要执行则合法但不合理。
1.3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矛盾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以及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往往从城市的角度出发考虑土地的使用和城市空间拓展,而土地管理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多从基本农田的保护角度确定土地使用功能,两者经常存在不协调的问题,造成一些区域成为两个规划的盲点,另一些区域两个规划明显相互矛盾,导致区域整体土地利用缺乏统一的规划与管理。
1.4城市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
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在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考虑的比较实际,而对城市所处区域的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的考虑显得比较苍白。往往仅从城市污水处理达标、大气污染治理、城市垃圾处理等方面作为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2、空间合理规划的措施
2.1成长管理
克服我国传统规划的上述弊端,就必须借鉴“成长管理”的思想,从城市整体出发,为未来城市人口、经济的增长作好空间上、时间上的安排,规避灾害地段与生态敏感区,指明鼓励人口与产业聚集的可开发地区,争取获得城市发展的调控与引导能力。其中,总体规划层面中空间区划与管制的研究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其研究基本思路是,对城市所在区域用地进行全面的资源评价,制定空间资源区划,区分发展和保护的区域;在空间资源区划基础上制定空间利用区划,对各类区域从用地使用功能角度进一步划分,并进而对各类功能区提出管制要求。
“成长管理”的思想核心:美国的城市“成长管理”(GrowthManagement)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其思想核心就是要把握城市开发的地点、时机和程度,在城市不该生长的地方坚决制止生长,在城市可以生长的地方控制开发的量和度,两个方面相辅相成。20世纪六七十年代,该理论在北美地区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由此我们得出启示:首先是从地形地势、地质水文、生态敏感区和土地利用现状4个方面对空间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在区域层面上确定可供城市发展的空间和生态保护范围,从而引导城市建设在一定合理空间内进行,并与区域生态保护取得良好协调。具体地说,从城市、乡村、生态保护三个维度考虑区域空间的利用问题,实现城市、乡村、农业以及区域生态的协调。
2.2空间划分
域内空间进行用途划分,不追求过于细致的分类,为土地使用留有一定弹性和余地; 从资源管理角度对整体区域空间的使用做出方向性的规定,而空间利用区划则是在空间资源区划的基本框架下确定用地的使用功能,以便于指导具体的土地利用和规划建设。空间利用区划应坚持以下原则:①协调原则: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为宏观层面的区域空间管理提供支持;②粗线条控制原则:采取宏观尺度对区间管制区划进行分类,③强化控制原则:以有效保护环境和引导建设集中发展为目的,加强对非建设开发用地的控制与管理;④生态优先原则:结合地区的自然和人文基础,按照保护自然生态、保护人文遗产优先的原则,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总体规划编制中空间和土地区划的目的,就是力图针对传统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方面的上述弊端,通过对区域空间整体使用的战略划分,解决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解决城市发展空间的弹性问题,解决区域空间土地的统一管理问题。
城镇建设发展区、乡村及农业发展区和区域绿地。区域绿地对应于生态。城镇建设发展区与优先发展区和拓展发展区相对应,目的是为了解决总体规划编制中用地规模缺乏弹性的问题,它结合地方实际发展条件,提出了用地规模的上限范围和空间的最大范围,为城市发展对土地需求量留出了弹性的余地,在区域范围内协调了城市空间拓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2.3空间管制
空间管制是区域管制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通过空间管制使得区域内各级政府、企业、各类社会群体(城镇居民与农民)等不同主体的利益,特别是各城镇建设发展的机会和利益能够从区域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得到协调。相对而言,空间管制是较为宏观层次上地域控制与管理,倾向于社会、经济、生态等层面的系统控制与治理,是公共管理的手段之一。空间利用管制是建立在空间利用区划基础上,对区引导性的要求。,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和相对的稳定性,规划通过合理的引导予以强化。对于城镇商业中心、城镇公共设施用地以及高密集、中密集和低密集城镇生活区,要按照相应技术规范配备完善相应设施,容积率、绿地率和停车位都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城镇新兴产业区要配置必要的产业服务功能。城镇传统产业区要提高环境标准,通过改造逐步完成产业升级。城镇绿地禁止被占用进行建设和开发。文物古迹保护区要执行严格的保护规划,保护区临近地区的开发也要符合相应的要求。
3、结束语:为防止无计划的过度的发展,控制大城市、发展中小城市的思想在大多数国家得到重视和应用。城市群布局(也称为大城市连绵区)已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一大模式。 許多发达国家率先步入“环境时代”、“旅游时代”、“文化时代”,并向“生态时代”迈进。
关键词:城市规划;空间;措施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not just the building increased, and residents of the city gathered, but within each functional area, such as commercial areas, residential areas, industrial areas, and between the various functional areas, there is organic connection, constitute the whole city. Integrated the city space planning and design from the concept of environment began to focus on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people, society, history, culture, environment", and no longer stay in visual art level, but people need to get, ideal and loving place and form in the environment.
Keywords: city planning; spac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诞生、人类居住环境的复杂化,产生了城市规划思想并得到不断发展。特别是在社会变革时期,旧的城市结构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生活要求的情况下,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往往出现飞跃。
1、对传统总体规划的审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总体规划对城市所在区域土地和空间使用的战略指导作用越来越体现出公共政策的属性,其重要性愈显突出。因而,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在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应当“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从哪些维度来思考各类区域的划分,如何使空间管制规划适合地方特点,如何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本研究从审视传统总体规划的弊端和借鉴相关理论着手,以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实践作为案例,在编制土地使用和空间管制规划的操作层面上进行了探索,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提供参考思路。
在城市迅速发展过程中,城市总体规划在指导城市有序、公正、公平的发展和平衡市场力量短期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与方法也暴露出不少弊端。
1.1用地规模确定的科学性不强
随着社会的市场化转型,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用地规模的确定上存在明显的问题。很多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失控,不少城市在规划刚报批通过或近期建设阶段刚结束,规划期末的城市用地指标就被突破。总体规划中对人口与用地规模的规定对于防止城市过度扩张有一定的意义,但人口规模以及人均城市用地指标确定的科学性值得置疑,实践证明也是非常不符合实际的。不少城市人口规模由政府领导拍板,规划只是设法加以“论证”;而人均用地往往用统一的指标,对城市性质、规模、用地条件等众多因素考虑不足。
1.2用地规定缺乏选择性和弹性
总体规划的用地安排往往过细,过死。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总体规划中城市用地性质划分一般都要求以中类为主,要多达几十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当一部分土地属于商品,应给予开发者和投资者一定的选择权。若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不提供选择的可能,则不利于吸引投资者。其结果往往是已批准的规划与实际开发、使用相矛盾,难以执行,若要执行则合法但不合理。
1.3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矛盾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以及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往往从城市的角度出发考虑土地的使用和城市空间拓展,而土地管理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多从基本农田的保护角度确定土地使用功能,两者经常存在不协调的问题,造成一些区域成为两个规划的盲点,另一些区域两个规划明显相互矛盾,导致区域整体土地利用缺乏统一的规划与管理。
1.4城市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
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在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考虑的比较实际,而对城市所处区域的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的考虑显得比较苍白。往往仅从城市污水处理达标、大气污染治理、城市垃圾处理等方面作为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2、空间合理规划的措施
2.1成长管理
克服我国传统规划的上述弊端,就必须借鉴“成长管理”的思想,从城市整体出发,为未来城市人口、经济的增长作好空间上、时间上的安排,规避灾害地段与生态敏感区,指明鼓励人口与产业聚集的可开发地区,争取获得城市发展的调控与引导能力。其中,总体规划层面中空间区划与管制的研究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其研究基本思路是,对城市所在区域用地进行全面的资源评价,制定空间资源区划,区分发展和保护的区域;在空间资源区划基础上制定空间利用区划,对各类区域从用地使用功能角度进一步划分,并进而对各类功能区提出管制要求。
“成长管理”的思想核心:美国的城市“成长管理”(GrowthManagement)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其思想核心就是要把握城市开发的地点、时机和程度,在城市不该生长的地方坚决制止生长,在城市可以生长的地方控制开发的量和度,两个方面相辅相成。20世纪六七十年代,该理论在北美地区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由此我们得出启示:首先是从地形地势、地质水文、生态敏感区和土地利用现状4个方面对空间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在区域层面上确定可供城市发展的空间和生态保护范围,从而引导城市建设在一定合理空间内进行,并与区域生态保护取得良好协调。具体地说,从城市、乡村、生态保护三个维度考虑区域空间的利用问题,实现城市、乡村、农业以及区域生态的协调。
2.2空间划分
域内空间进行用途划分,不追求过于细致的分类,为土地使用留有一定弹性和余地; 从资源管理角度对整体区域空间的使用做出方向性的规定,而空间利用区划则是在空间资源区划的基本框架下确定用地的使用功能,以便于指导具体的土地利用和规划建设。空间利用区划应坚持以下原则:①协调原则: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为宏观层面的区域空间管理提供支持;②粗线条控制原则:采取宏观尺度对区间管制区划进行分类,③强化控制原则:以有效保护环境和引导建设集中发展为目的,加强对非建设开发用地的控制与管理;④生态优先原则:结合地区的自然和人文基础,按照保护自然生态、保护人文遗产优先的原则,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总体规划编制中空间和土地区划的目的,就是力图针对传统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方面的上述弊端,通过对区域空间整体使用的战略划分,解决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解决城市发展空间的弹性问题,解决区域空间土地的统一管理问题。
城镇建设发展区、乡村及农业发展区和区域绿地。区域绿地对应于生态。城镇建设发展区与优先发展区和拓展发展区相对应,目的是为了解决总体规划编制中用地规模缺乏弹性的问题,它结合地方实际发展条件,提出了用地规模的上限范围和空间的最大范围,为城市发展对土地需求量留出了弹性的余地,在区域范围内协调了城市空间拓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2.3空间管制
空间管制是区域管制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通过空间管制使得区域内各级政府、企业、各类社会群体(城镇居民与农民)等不同主体的利益,特别是各城镇建设发展的机会和利益能够从区域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得到协调。相对而言,空间管制是较为宏观层次上地域控制与管理,倾向于社会、经济、生态等层面的系统控制与治理,是公共管理的手段之一。空间利用管制是建立在空间利用区划基础上,对区引导性的要求。,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和相对的稳定性,规划通过合理的引导予以强化。对于城镇商业中心、城镇公共设施用地以及高密集、中密集和低密集城镇生活区,要按照相应技术规范配备完善相应设施,容积率、绿地率和停车位都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城镇新兴产业区要配置必要的产业服务功能。城镇传统产业区要提高环境标准,通过改造逐步完成产业升级。城镇绿地禁止被占用进行建设和开发。文物古迹保护区要执行严格的保护规划,保护区临近地区的开发也要符合相应的要求。
3、结束语:为防止无计划的过度的发展,控制大城市、发展中小城市的思想在大多数国家得到重视和应用。城市群布局(也称为大城市连绵区)已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一大模式。 許多发达国家率先步入“环境时代”、“旅游时代”、“文化时代”,并向“生态时代”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