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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变得愈来愈严重,环境规制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概括地说,环境规制主要包括环境经济政策(也称为市场化政策工具)和命令—控制式工具。环境经济政策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收费等经济激励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微观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环境规制的目的。由于这种政策工具具有成本节约和产生技术创新及扩散的持续激励,因而得到了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偏爱,认为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导致了经济效率的降低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如果以内化环境行为的外部性为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设计和执行,就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因而经济是有效率的。而实现帕累托最优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的,即产权明晰、信息完全对称、监督成本低等。现实中这些假设很难满足,环境污染属于公共品,明确界定其产权很困难;而排污者和规制者(环境当局)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相对于规制者而言,排污者更加了解自己的治污成本和技术水平等信息,而规制者则对此方面的信息知之甚少,极易被排污者的虚假信息所迷惑,也就无法实现最优的环境规制。本文以农业面源污染为例,研究不确定性是如何影响环境规制效率的,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如何提高环境规制效率,并提出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选择。
一、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环境规制:理论分析
(一)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
为了分析的需要,假设只有一个规制者(环境当局)和一个污染者,他们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规制者不掌握污染者的污染控制成本,规制者希望通过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尽量减少污染者的“欺骗行为”。
假设规制者按污染物排放量(e)征收排污税(费),税(费)率为r,对于污染者,他的目标函数就是:
(1)
其中,re为向规制者缴纳的污染物排放税(费)。当然,污染者将选择污染物排放的边际收益等于排放税(费)率 时的排放量:
-MC(e)=MS(e)=r (2)
规制者的目标是制定一种税(费)率,使得期望社会成本最小化,但规制者不知道污染者的污染控制成本。从图1可以看出,如果规制者选择了一个税(费)水平,记为,
在边际成本等于排放税(费)率时,高边际排放成本的污染者排放量是 ,低边际排放成本的污染者排放量是,而所导致的社会损失分别为图中的三角形A和B。
图1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条件下的环境规制
注: MD(e),表示污染排放的边际损害;MCH(e)、 表示污染排放的边际成本,下标H 、L 分别表示高和低。
为了避免因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所造成的社会损失,规制者需考虑建立某种激励机制使污染者如实表达其污染控制成本。例如,规制者可以为高边际控制成本的污染者实话实说提高奖励R,当满足(3)式时,高污染控制成本的污染者就会告知其真实的污染控制成本。
(3)
(3)式中,不等式左边是高污染控制成本的排污者如实报告的净成本,右边是不如实报告的净成本。除此之外,奖励也不能太高,以免激励低污染控制成本的污染者撒谎。
(4)
(4)式中,不等式左边是低污染控制成本的排污者如实报告的净成本,右边是虚报污染控制成本的净成本。
2.污染者排放水平不确定
面源污染中污染源众多且分散,对于规制者来说,掌握单个污染者的排放水平是不可能的。假设污染者的排放量(e)取决于减少污染的措施(a)和努力程度(f) ,即e=e(a,f) ,由于排放量e无法掌握,规制者要选择一种管制方式来控制污染者。当规制者规定了污染减少的措施a,如使用有机肥、采用绿色生产方式等。污染者将选择努力程度f实现最低成本:
(5)
而规制者面临的则是如何选择a,使总成本最小化:
(6)
其中,D[e(a,f)] 表示污染造成的社会损失。由于规制者不了解污染者的努力程度f,污染者往往选择最小努力程度fL,如图2所示,结果是较低的边际成本MC(fL)和高水平的污染及其边际损失MD(fL) 。也就是说,为了补偿少付出的努力,规制者必须要求更多的减少污染的措施aL。
图2污染者努力程度不确定情况下的环境规制
注: MC(f※),最优水平努力时污染减少的边际成本;MC(fL) ,最低水平努力时污染减少的边际成本; MD(f※),最优水平努力时的边际损失;MD(fL) ,最低水平努力时的边际损失;a ※,最优污染控制措施;aL ,最低努力程度时污染控制措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构建
农业面源污染具有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污染发生的随机性、污染负荷的时空差异性等特征,使得污染排放具有相对大的不确定性,规制者很难在有效率的成本范围内进行监督,无法确定谁应该对污染负责,以及每一个分散的污染源应该承担多大程度的责任。价格机制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上不能起作用或不能起有效充分的作用,从而出现“市场失灵”。基于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断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特点。首先,由于农业面源污染污染源数量众多,“科斯手段”一般不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需要寻求适当的“庇古手段”;其次,由于农业面源污染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简单的庇古手段也不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需要基于庇古税原理采取一些修正性或替代性的环境经济政策;第三,农业生产活动流程既涉及上游原材料供应,又涉及下游农产品销售,不同的环节需要采取不同的环境经济政策。总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须针对各责任主体设计独特化、具体化、精确化、针对性的环境经济政策,最终形成一体化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如表1所示。
表1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当然,本文所构建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只是框架性的,以上概念性的环境经济政策付诸实施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对流域污染物浓度收费,如何设定合理的污染物浓度,如何确定对超额排污的惩罚标准,还有污染者个体的接受程度等;对农药、化肥、地膜等投入品征税,征税的标准如何确定,由于税率具有相对稳定性、统一性等特点,使得试错法(反复迭代法)确定最优税率难度加大,而投入相同的农药、化肥,受地形、地貌、降水等自然环境的影响,污染损害具有很强的空间异质性,也降低了征收统一税率的合理性;对购买污染控制设备、施用有机肥、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绿色农产品等进行“绿色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补贴标准、被补偿者识别和补偿方式如何确定,等等。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一、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环境规制:理论分析
(一)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
为了分析的需要,假设只有一个规制者(环境当局)和一个污染者,他们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规制者不掌握污染者的污染控制成本,规制者希望通过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尽量减少污染者的“欺骗行为”。
假设规制者按污染物排放量(e)征收排污税(费),税(费)率为r,对于污染者,他的目标函数就是:
(1)
其中,re为向规制者缴纳的污染物排放税(费)。当然,污染者将选择污染物排放的边际收益等于排放税(费)率 时的排放量:
-MC(e)=MS(e)=r (2)
规制者的目标是制定一种税(费)率,使得期望社会成本最小化,但规制者不知道污染者的污染控制成本。从图1可以看出,如果规制者选择了一个税(费)水平,记为,
在边际成本等于排放税(费)率时,高边际排放成本的污染者排放量是 ,低边际排放成本的污染者排放量是,而所导致的社会损失分别为图中的三角形A和B。
图1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条件下的环境规制
注: MD(e),表示污染排放的边际损害;MCH(e)、 表示污染排放的边际成本,下标H 、L 分别表示高和低。
为了避免因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所造成的社会损失,规制者需考虑建立某种激励机制使污染者如实表达其污染控制成本。例如,规制者可以为高边际控制成本的污染者实话实说提高奖励R,当满足(3)式时,高污染控制成本的污染者就会告知其真实的污染控制成本。
(3)
(3)式中,不等式左边是高污染控制成本的排污者如实报告的净成本,右边是不如实报告的净成本。除此之外,奖励也不能太高,以免激励低污染控制成本的污染者撒谎。
(4)
(4)式中,不等式左边是低污染控制成本的排污者如实报告的净成本,右边是虚报污染控制成本的净成本。
2.污染者排放水平不确定
面源污染中污染源众多且分散,对于规制者来说,掌握单个污染者的排放水平是不可能的。假设污染者的排放量(e)取决于减少污染的措施(a)和努力程度(f) ,即e=e(a,f) ,由于排放量e无法掌握,规制者要选择一种管制方式来控制污染者。当规制者规定了污染减少的措施a,如使用有机肥、采用绿色生产方式等。污染者将选择努力程度f实现最低成本:
(5)
而规制者面临的则是如何选择a,使总成本最小化:
(6)
其中,D[e(a,f)] 表示污染造成的社会损失。由于规制者不了解污染者的努力程度f,污染者往往选择最小努力程度fL,如图2所示,结果是较低的边际成本MC(fL)和高水平的污染及其边际损失MD(fL) 。也就是说,为了补偿少付出的努力,规制者必须要求更多的减少污染的措施aL。
图2污染者努力程度不确定情况下的环境规制
注: MC(f※),最优水平努力时污染减少的边际成本;MC(fL) ,最低水平努力时污染减少的边际成本; MD(f※),最优水平努力时的边际损失;MD(fL) ,最低水平努力时的边际损失;a ※,最优污染控制措施;aL ,最低努力程度时污染控制措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构建
农业面源污染具有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污染发生的随机性、污染负荷的时空差异性等特征,使得污染排放具有相对大的不确定性,规制者很难在有效率的成本范围内进行监督,无法确定谁应该对污染负责,以及每一个分散的污染源应该承担多大程度的责任。价格机制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上不能起作用或不能起有效充分的作用,从而出现“市场失灵”。基于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断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特点。首先,由于农业面源污染污染源数量众多,“科斯手段”一般不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需要寻求适当的“庇古手段”;其次,由于农业面源污染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简单的庇古手段也不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需要基于庇古税原理采取一些修正性或替代性的环境经济政策;第三,农业生产活动流程既涉及上游原材料供应,又涉及下游农产品销售,不同的环节需要采取不同的环境经济政策。总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须针对各责任主体设计独特化、具体化、精确化、针对性的环境经济政策,最终形成一体化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如表1所示。
表1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当然,本文所构建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只是框架性的,以上概念性的环境经济政策付诸实施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对流域污染物浓度收费,如何设定合理的污染物浓度,如何确定对超额排污的惩罚标准,还有污染者个体的接受程度等;对农药、化肥、地膜等投入品征税,征税的标准如何确定,由于税率具有相对稳定性、统一性等特点,使得试错法(反复迭代法)确定最优税率难度加大,而投入相同的农药、化肥,受地形、地貌、降水等自然环境的影响,污染损害具有很强的空间异质性,也降低了征收统一税率的合理性;对购买污染控制设备、施用有机肥、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绿色农产品等进行“绿色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补贴标准、被补偿者识别和补偿方式如何确定,等等。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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