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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去年3月1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国四条”。中国核安全监管当局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在有效开展应急响应的同时,抓紧推动落实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核安全规划编制以及核安全监管机构队伍、法规标准、技术能力建设等工作,并已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