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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6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的第六天,上海市一个名叫徐立新的男子,将他所在的上海市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和他的大哥告上法庭,成为我国“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四处吃瘪的“海归”,大哥说他发病了
上海市莘庄镇青春村七莘路,一个铁门紧锁的院落。徐立新就在狭小的空地上,阳光打在他身上,他的女友迎春偎立在他的身后,有些胆怯的样子。他就这样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迎春始终微笑着,不时点点头,但不吱声,对徐立新充满信心的样子。
他在网上一些报道中,均化名“徐为”。听说我们想用他的真名刊出,他先是犹豫和拒绝。但当听说“既然你想出院,想证明自己没病,那应该用真名”后,他终于点头同意,“好吧,只要能证明我没病,只要不犯法,我啥都愿意做。”
这是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名字充满朝气,但是院内病人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地重复“康复”,大多已经青春不再。
徐立新是上海人,1963年出生,26岁留学澳洲。他不到一岁时,母亲和父亲就离婚了,他们兄弟四个跟父亲和继母生活。由于家里的条件不好,他放弃了读重点中学的机会,上了中专,毕业后分配到了新雅金属工艺厂,搞计算机。出国热潮中,他找朋友弄了一张录取通知单,七借八凑6万多元就出国了,那是1989年。他去了澳洲布里斯班太平洋语言学校。
许多人出国是一件风光的事,但徐立新的人生却因此转向。必须还债的徐立新在澳洲一边工作一边上学。“早上7点到11点,我请人交病假条,然后去农场干活,想赚够下学期的学费。但学校说我缺勤太多,必须去留学生办公室报到。我怕他们把我遣送回国,干脆申请难民,想在那儿待下。”
说到这里,徐立新赶紧补充一句:“那时很多人申请难民,否则没办法待下。”移民局对留学生管理极严,规定学生签证的持有人出勤率不低于80%,否则直接取消签证。听说出勤率能用钱买,赚钱心切的徐立新跟人去了赌场,染上了赌瘾,虽然也赢过一两百万,但结局输得身无分文,不得不住到了慈善机构接受救济。
同时,他的难民申请也不成功,必须去移民局办签证。“我去检查身体的时候,跟医院说了我暂时没钱,住在慈善机构,费用以后再付。”徐立新足足等了两小时也没有拿到体检报告,忍不住发了脾气。结果,他的签证被拒。2000年10月,37岁的徐立新被遣送回国。
但徐立新坚持认为移民局无理由拒签,为此,他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澳大利亚领事馆等四处维权,也找父亲要钱准备去北京申诉。当他意识到去澳大利亚的希望渺茫时,他才认命,开始找工作。“在厂里做统计,1200元月薪,第二天就不让我做了。因为我建议用计算机做统计,他们觉得我的话太多。找工作不顺利,我又想去澳大利亚。“爸爸急了,告诉大哥,大哥说‘他发病了’,就把我送精神病医院。”这是2001年,他被送入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
“医生叫一帮病人把我拖进去一顿打,然后绑起来。旁边一个老头帮我解开了。一个护士又叫人来把我绑在床上。”接下来他被打了四天针,一天两针,打到屁股痛。可是,至今他也觉得自己没有闹事。关了接近一年,他有了一张残疾证,家人为他办了“重残无业”低保。医生同意他出院。“我什么手续也没办就出院了,一分钱也没有,只好把一大堆手纸给了一个病人,换来了一块钱,坐车回家。”
他又找到一份工作,月薪1500块钱,名义上是翻译和副厂长,老板是沙特人。没干三个月,徐立新又甩手不干了。父亲非常生气,问是不是外国人对他不好。徐立新说,他天天没事可做。“家里天天吃青菜豆腐,我让父亲把钱给我,我去买菜,父亲不肯,怕我拿去赌博,其实我已经彻底戒了。我们吵起来,我推了他一下,指甲把他的眼睛划出了血,他就跑到居委会去闹。居委会立即把我送到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但他们不收,不知怎么就把我送到这里了。”
“这里”指的是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以下简称康复院。从他居住的普陀区曹杨五村到康复院,坐十几站地铁到一号线终点,再坐出租车,才能到达。
在这里,他一待就是十年光景。
徐立新现在也能清楚地描述当时的场景——
砰的一声,门被踢开,几个彪形大汉冲进来,把他按在地上,一个白大褂说:“你将接受终生免费治疗。”“我不是精神病!”徐立新叫。白大褂面无表情地掏出一根针管,朝他身上扎了一下,他就昏睡过去了……等他醒来,身在高墙之内。亲人不见踪影。他发疯了一般跳下床,冲到门口,但一条冰冷的铁索阻住了他逃走的希望。他朝门口咆哮:放我出去,我没病……他的咆哮,换来几个看守的一顿毒打。现在他知道,这是每个新进的病人的“必修课”。
一个比较清醒的病友告诉他:“你太年轻了,一个人永远无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确,精神病的定义是严重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等活动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难以理解,与众不同。它的诊断,医生主要用“听其言、观其行”的方法,通过观察病人的行为、与病人沟通,判断病人的思维和认知能力、自制力等。“你越想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就越要说一些奇怪的话。比如你说你知道许多数理知识,这些东西正常人都知道,但正常人不会乱说。你总是这样说,就和正常人不一样,就认定你是精神病。这,恰恰是诊断精神病的主要手段。如果你碰到一个人没事就说‘我不是精神病!’你会不会觉得他是精神病?”
“一般来说精神病人不会认为自己有病,所以医生更加不会听取病人对自己病情的否认。”
憋屈数年的逃跑,无法自证的精神病
徐立新不得不改变策略。他以为只要每天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像正常人一样,有一天医生会认为他是正常人的。他这样“正常”地生活了一个月,可他发现周围的人非但没有认为他是正常人,反而认为治疗有效果,已经准备给他加大药物剂量。 为了获得自由,2013年5月6日,徐立新委托杨卫华律师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康复院和大哥告上闵行区法院。杨卫华没想到,即使具有法律素养的法官,都下意识地认为精神病人不能惹。“他们说,精神病人打官司啊,我们不收的。直接把起诉书扔回给我。”杨卫华只好通过邮寄的方式,把起诉书寄到法院。整整7个月后,2013年12月20日上海闵行区法院通知立案成功。这是《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我国第一起依据该法起诉的案件。
案件原本排在2015年1月6日庭审,在开庭前两天,法庭要求重新鉴定,又取消了。
公益律师黄雪涛说:“徐立新案的关键争议在他是否有能力出院,比如他能不能行走,他要求出院的主张是否真实,他是否对他人造成危险。”
黄雪涛说:本案中第一被告(康复院)以原告自知力缺损、第二被告(徐立新的大哥)不接、原告具有危险性为由,拒绝原告出院。但是庭审表明第一被告的上述三大理由均不成立,原告已符合自行出院条件。首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证明原告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所谓自知力缺损就不能出院一说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其次,“谁送谁接走”属于行业陋规,属于对民事监护制度的滥用,缺乏法律依据。再次,被告的病历、谈话记录显示,原告在各项风险评估当中的分值,均为低风险值。第一被告自2011年4月7日就明知原告已可康复出院并告知第二被告,因为第二被告要求而继续强制原告住院。所谓具有危险性,纯属子虚乌有的污名化想象。
“现实中最可怕的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一旦被‘戴帽’,要证明自己康复就非常困难,这是一种更严重的‘被’精神病。”律师杨卫华说:“出院只是第一步,一旦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更需要所在社区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徐立新很烦躁:“我一直想出去,现在是浑身痛,就连骨头也是一睡就痛。”
“终归要找一个负责任的人,我这种情况是踢皮球,医院说家属不同意,家属说病没好。其实家属和医院很有默契,否则怎么把患者关十多年?家属少麻烦,不用花钱。医院能赚钱,国家的钱。”相关规定,精神病康复机构无论公立私营,均无需交税,每年按照收治患者的数量领取一笔可观的补助。
2015年1月19日,法院希望调解此事,找到康复院和徐立新,“我们去找你的妈妈过来接你出院。”然而,令所有人出乎意料,徐立新不同意,“恳请法院判决,为我正名。否则,我就算出院了也是精神病……”
他想着,如果离开这座没有刑期的监狱,就把父亲的房子收回,和迎春一起开一个棋牌室。两人有残疾金,有房,有收入……这是徐立新理想中的日子。“孙悟空带的紧箍咒,五百年以后还有唐僧帮他掀开盖子。精神病的帽子,只要人不死就可能永远摘不掉。”此刻已到中午,迎春把饭菜端进来,一位医生在门外叫:“吃药了!”徐立新走了过去,面无表情地吞下一片氯丙嗪。这种药,又叫冬眠灵,主要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和其他精神障碍。长期服用,会导致严重的依赖性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