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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集中地论述了朱熹在理气论上的创造和贡献,这就是:他是正式提出和全面系统讨论与解决理气关系问题的第一人;他比前人更清楚、更明白地论证了理与气的区别;他运用逻辑分析方法,发挥了前人的“理在气先”和“理一分殊”的命题,深刻地揭示了“理”的涵义和“理”的多层次性,着力地考察了“理”的“分殊”的一面,把“理一”看成是能动的、生生不已的、和谐的有机整体,并触及到一般和个别、本质和现象的关系问题;他提出的“阴阳者造化之本”的气本论思想,充满了辩证法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