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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导致监管重复与监管缺位并存;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动摇了分业经营的基础;金融深化和经济一体化使风险传递速度加快,这对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本文从立法、协调组织和制度的设计、信息的搜集与共享三方面入手,试图构建一个由人民银行主导、财政部和三家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参与的监管协调框架,从而实现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的协调互动,形成一个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金融监管协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