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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从西部纪录片与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传播之间的关系着眼进行分析,认为西部文化为西部影像传媒的发展提供了资源和题材,西部影像传媒也应该立足于反映和传播西部文化,利用纪录片这一有效的影像形式,打造特色、树立品牌,形成一条西部影像传媒快速发展的具有西部特色之路。
【关键词】影像视角 西部文化传播 少数民族 婚约文化传播
历史上多民族聚居与变迁是西部民族结构的一大特色,民族之间的文化传播异常频繁而深入。伴随着长期的文化传播和社会交流,各类不同的文化在各民族中得到了积淀和保存,又得到了融合与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多民族聚居和多元文化共存的社会文化格局。但是,随着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全球化扩张和城市文化伴随市场经济的蔓延,我国西部少数民族文化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挑战。以青海师范大学牛军老师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这些文化积淀虽然不具备现代传播覆盖全球的快速与同步,却可以避免共性文化同步覆盖所导致的文化个性的消失,得以更多保存原生文化的真性真情真趣。”①无论历史还是现实,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方面的问题,具有独特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而文化开发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传承文化的重要工具——传媒肩上。
一、西部纪录片与西部文化传播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国西部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51个民族在这片热土上栖息、汇聚、交融,极大地拓展和延伸着西部纪录片工作者的表现领域和创作空间。独特的地域环境为西部纪录片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为中国纪录片的发展、壮大与成熟贡献了一份特殊和重要的力量。悠久厚重的民族文化滋养下的西部电视人在电视纪录片民族化之路上不懈地探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出现了一批包括王海兵、康建宁、郝跃骏、梁碧波、张胜庸等人在内的代表性人物,及其颇具代表性的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包括《藏北人家》、《沙与海》、《最后的马帮》、《三节草》、《阿喝姑娘》等。同时,西部纪录片凝聚和传播了我国西部文化,整合了地区民俗、宗教、饮食、迁徙、史迹和名人等文化,钟情于人类学和自然环境类题材,注重从文化的角度切入历史和现实,具备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审美表现,促进了我国西部文化和西部传媒的良性互动。当然,反映少数民族婚约家庭文化的西部纪录片也不例外。
二、西部纪录片与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传播的关系
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作为西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西部纪录片的不断发展提供了资源和素材,树立了西部纪录片的独特风格。同时,西部纪录片反映和传播了西部少数民族文化,也包括了少数民族婚约文化。西部纪录片与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传播的关系,寓于西部纪录片与西部文化的关系系统之中。
1、西部纪录片内涵和外延的基本界定
根据西部纪录片的生成和发展过程,本文采用四川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所长欧阳宏生教授对西部纪录片内涵和外延的界定,“西部纪录片,从内涵上说,是植根于西部的人文自然、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并进而形成了鲜明流派特征的作品,从外延上主要指的是西部纪录片人编导的作品”②。
2、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的生成与发展,个性与共性共生
“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两性的结合,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要求和社会文化的特点。”③传统聘娶婚的成立,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必备条件,同时婚礼要完成六礼的仪式。时过境迁,现代婚约的三个阶段——相亲、定亲、成亲,仍有封建聘娶婚的婚礼程序的影子。
现在绝大多数地区以一夫一妻制为主要婚姻形态。部分地区曾出现了土地私有、阶级分化的现象,仍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或外壳,还存在着某些群婚、对偶婚以及多偶婚的习俗。“少数民族中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形式,也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家庭,有对偶婚家庭和母系为主的家庭。个别地方还有血缘婚遗迹——亚血缘婚家庭。”④
3、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为西部纪录片的创作提供了素材
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作为我国传媒人拍摄纪录片的重要题材,产生了众多的优秀作品。《泸沽湖畔摩梭人》、《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普吉和他的情人们》等片对纳西族的“阿注婚姻”(阿注:摩梭语,是女子称呼男情人的称谓)的表现,《走进独龙》等片对独龙族姐妹婚的反映,《哀劳山风》对景颇族的抢婚习俗的描绘,《苗族的婚姻》等片对青年男女“游方”,相约对唱、婚娶礼俗、“不落夫家”的描摹,向人们展示了奇观性的、文化原生形态的、非常规的婚约文化和具有“异常美”特征的原始、质朴和丰厚的奇风异俗。
纪录片《泸沽湖畔摩梭人》的导演把视点聚焦在翁杰卓玛和冰玛卓玛一对摩梭姐妹及她们的母系大家庭。向我们展现了最后的母系氏族社会——摩梭人的母系大家庭。了解了异域泸沽湖畔母系家庭的精髓——“走婚”制度。这种婚姻关系不受法律、法令的约束,不受神权、族权、夫权及家规民约的限制和干涉,没有经济厉害关系。根据詹永绪先生等于1963年、1965年和1976年进行的调查研究得知,泸沽湖畔的三种婚姻形态“阿夏异居婚”(阿夏:摩梭语,是男子称呼女情人的称谓)、“阿夏同居婚”、“一夫一妻制”中阿夏异居婚占主导。
追溯走婚制度的历史文化渊源需要回到原始社会。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原始社会初期,人们过着群居生活,最古老的人类和禽兽没有差别,群居野外,实行群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自身能力的提高,有些民族的部分地区出现了氏族内婚和不同辈分之间的通婚。而后社会经济的发展促成了“族内婚”向“族外婚”的转变,人们逐渐排除血缘近亲的通婚,发展到排除一切母系血亲间的婚配关系,并导致了母系氏族的产生和氏族外婚制的最终形成。氏族外婚的最早形式是氏族群婚,后发展为氏族外婚的单偶婚。氏族外婚的进一步发展,表现在群婚中孕育的个体婚的初级阶段——对偶婚的产生。“云南永宁纳西族和普米族中盛行的‘阿注婚’(阿注婚,也称阿夏婚)是一种女方居住的走访婚。它是群婚过渡到对偶婚的一种过渡形态。”⑤
【关键词】影像视角 西部文化传播 少数民族 婚约文化传播
历史上多民族聚居与变迁是西部民族结构的一大特色,民族之间的文化传播异常频繁而深入。伴随着长期的文化传播和社会交流,各类不同的文化在各民族中得到了积淀和保存,又得到了融合与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多民族聚居和多元文化共存的社会文化格局。但是,随着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全球化扩张和城市文化伴随市场经济的蔓延,我国西部少数民族文化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挑战。以青海师范大学牛军老师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这些文化积淀虽然不具备现代传播覆盖全球的快速与同步,却可以避免共性文化同步覆盖所导致的文化个性的消失,得以更多保存原生文化的真性真情真趣。”①无论历史还是现实,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方面的问题,具有独特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而文化开发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传承文化的重要工具——传媒肩上。
一、西部纪录片与西部文化传播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国西部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51个民族在这片热土上栖息、汇聚、交融,极大地拓展和延伸着西部纪录片工作者的表现领域和创作空间。独特的地域环境为西部纪录片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为中国纪录片的发展、壮大与成熟贡献了一份特殊和重要的力量。悠久厚重的民族文化滋养下的西部电视人在电视纪录片民族化之路上不懈地探索,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出现了一批包括王海兵、康建宁、郝跃骏、梁碧波、张胜庸等人在内的代表性人物,及其颇具代表性的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包括《藏北人家》、《沙与海》、《最后的马帮》、《三节草》、《阿喝姑娘》等。同时,西部纪录片凝聚和传播了我国西部文化,整合了地区民俗、宗教、饮食、迁徙、史迹和名人等文化,钟情于人类学和自然环境类题材,注重从文化的角度切入历史和现实,具备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审美表现,促进了我国西部文化和西部传媒的良性互动。当然,反映少数民族婚约家庭文化的西部纪录片也不例外。
二、西部纪录片与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传播的关系
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作为西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西部纪录片的不断发展提供了资源和素材,树立了西部纪录片的独特风格。同时,西部纪录片反映和传播了西部少数民族文化,也包括了少数民族婚约文化。西部纪录片与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传播的关系,寓于西部纪录片与西部文化的关系系统之中。
1、西部纪录片内涵和外延的基本界定
根据西部纪录片的生成和发展过程,本文采用四川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所长欧阳宏生教授对西部纪录片内涵和外延的界定,“西部纪录片,从内涵上说,是植根于西部的人文自然、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并进而形成了鲜明流派特征的作品,从外延上主要指的是西部纪录片人编导的作品”②。
2、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的生成与发展,个性与共性共生
“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两性的结合,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要求和社会文化的特点。”③传统聘娶婚的成立,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必备条件,同时婚礼要完成六礼的仪式。时过境迁,现代婚约的三个阶段——相亲、定亲、成亲,仍有封建聘娶婚的婚礼程序的影子。
现在绝大多数地区以一夫一妻制为主要婚姻形态。部分地区曾出现了土地私有、阶级分化的现象,仍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或外壳,还存在着某些群婚、对偶婚以及多偶婚的习俗。“少数民族中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形式,也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家庭,有对偶婚家庭和母系为主的家庭。个别地方还有血缘婚遗迹——亚血缘婚家庭。”④
3、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为西部纪录片的创作提供了素材
西部少数民族婚约文化作为我国传媒人拍摄纪录片的重要题材,产生了众多的优秀作品。《泸沽湖畔摩梭人》、《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普吉和他的情人们》等片对纳西族的“阿注婚姻”(阿注:摩梭语,是女子称呼男情人的称谓)的表现,《走进独龙》等片对独龙族姐妹婚的反映,《哀劳山风》对景颇族的抢婚习俗的描绘,《苗族的婚姻》等片对青年男女“游方”,相约对唱、婚娶礼俗、“不落夫家”的描摹,向人们展示了奇观性的、文化原生形态的、非常规的婚约文化和具有“异常美”特征的原始、质朴和丰厚的奇风异俗。
纪录片《泸沽湖畔摩梭人》的导演把视点聚焦在翁杰卓玛和冰玛卓玛一对摩梭姐妹及她们的母系大家庭。向我们展现了最后的母系氏族社会——摩梭人的母系大家庭。了解了异域泸沽湖畔母系家庭的精髓——“走婚”制度。这种婚姻关系不受法律、法令的约束,不受神权、族权、夫权及家规民约的限制和干涉,没有经济厉害关系。根据詹永绪先生等于1963年、1965年和1976年进行的调查研究得知,泸沽湖畔的三种婚姻形态“阿夏异居婚”(阿夏:摩梭语,是男子称呼女情人的称谓)、“阿夏同居婚”、“一夫一妻制”中阿夏异居婚占主导。
追溯走婚制度的历史文化渊源需要回到原始社会。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原始社会初期,人们过着群居生活,最古老的人类和禽兽没有差别,群居野外,实行群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自身能力的提高,有些民族的部分地区出现了氏族内婚和不同辈分之间的通婚。而后社会经济的发展促成了“族内婚”向“族外婚”的转变,人们逐渐排除血缘近亲的通婚,发展到排除一切母系血亲间的婚配关系,并导致了母系氏族的产生和氏族外婚制的最终形成。氏族外婚的最早形式是氏族群婚,后发展为氏族外婚的单偶婚。氏族外婚的进一步发展,表现在群婚中孕育的个体婚的初级阶段——对偶婚的产生。“云南永宁纳西族和普米族中盛行的‘阿注婚’(阿注婚,也称阿夏婚)是一种女方居住的走访婚。它是群婚过渡到对偶婚的一种过渡形态。”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