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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主要交通基础设施之一的高速公路突飞猛进地发展,为了偿还建设资金,做好收取车辆通行费用, 则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一项直要内容。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的管理,能更好地实现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和促进我国公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分析了当前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如何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高速公路;收费管理;问题;对策
一、高速公路收费制度
高速路作为一项社会基础设施,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公共产品”,高速路建设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并且是一种积极的外部性)。因此,按照传统的观念,高速路的建设资金应当由国家财政资金解决。然而,高速路投资具有一次性投资数额巨大、回收期漫长的特点,如果全国各地的高速路都由国家负责建设和维护的话,就目前我们的国力来说是根本无法承受的,因此我国推出高速路收费制度。
高速路收费制度是本着多元化投资的精神,由道路建设部门主要依靠政府贷款投资建设。然后在地方政府的审批下设立收费站,本着“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向高速路过往车辆收取过路过桥费。以收取的过路费收入补偿道路日常运行成本后的余额償还建设贷款、补偿成本,成本补偿、还清贷款后将道路管辖权移交地方公路管理局,同时撤销收费站。这样一种运行模式在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不足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压力大问题的同时,改善了各地的交通条件,繁荣了地方经济。
二、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费标准混乱
我国的高速公路按照性质可以分为收费还贷和收费经营两种形式。前者在规定的收费期限内还清贷款后即停止收费;而后者由公路经营公司在收费经营期限内(一般为25~30 年)经营,期满后其经营权归政府,并作为公用事业免费提供给公众。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高速公路,都需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使之满足效益、收益、公平三大原则。所谓效益原则是指收费公路能为国家或者社会提供尽可能大的社会效益;收益原则是指通过对收费公路使用者的合理收费,使投资者或者经营者能够回收投资, 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公平原则是指高速公路的使用者支付的费用要与其对高速公路造成的破坏和损耗相协调,并且低于高速公路所提供的级差效益,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收费标准要以对收费公路的破坏和损耗为下限,以收费公路的级差效益为上限。
由于目前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定价方法、定价标准和明确的审批机构,这给收费标准的确立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大多数省份收费标准粗放,各省之间相互攀比又导致了收费标准偏高,这不仅使收费公路受到舆论的谴责, 而且也提高了公路运输成本,影响公路运输的行业竞争力。
(二)收费资金管理不规范,金融风险较大
根据《公路法》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和标准应按照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确定,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用效益好的收费公路弥补效益差公路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向收费公路征收财政调控资金,甚至将公路通行费收入变成地方政府“第二财政”,大大影响了收费公路还贷。据交通部统计,目前收费公路贷款总额已超过8000 亿元,而全国每年收费公路收费总额只有500 亿元。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将可能出现银行到期贷款无法收回,增加金融风险。
(三)稽查工作力度较弱
高速公路收费工作是保证偿还建设贷款、正常养护管理及高速公路建设再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为维护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各个收费站、口及部门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依法收费,需要对各种通行车辆交费情况、收费人员及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因此作好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不少地方存在着收费稽查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比如说随着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不断提高,加之实行计重收费,货车单车次收取的通行费比过去有所增加,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极少数货车司机利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偷逃通行费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样不仅干扰了收费管理部门正常的收费秩序,同时也给个别思想不健康的收费工作人员以可乘之机,他们很有可能与司机合谋,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
三、收费管理混乱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扰乱金融秩序
以上收费部门高估投资额、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国家贷款的偿还期限被实际上拖延。巨额的基本建设资金贷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造成金融机构的资金被长期占用,社会资金的流转速度受到抑制,严重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同时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这对社会经济整体效率和效益的提升是极为不利的。
(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建设贷款一天没有偿还,收费站就一天不能撤销,直接受损的是高速路的使用者。车辆拥有者一方面交着养路费,一方面还要交过路费,他们本来就是在干着“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情,已经为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做了贡献,现在还要无故延长他们“贡献”的时间,大大增加了这些人(组织)的交通成本。据了解,从青岛市驾驶私家轿车到上海市往返一次仅过路费就需要人民币700 元左右(相当于一个人乘坐特快空调车往返卧铺票的价格),更不用说高吨位的运输车辆了。过高的交通成本已经成为地区间经济交往所必须考虑的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但以上这些问题不解决,交通成本就无法降低,地方经济的发展就必然受到影响。
(三)败坏社会风气、孳生腐败
高速路收费部门之所以想方设法拖延还贷时间,延迟撤销收费站的日期,原因在于收费站已经成为个别人的“摇钱树”,他们可以从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长此以往,必将孳生严重的腐败现象。这在社会上已经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对社会风气扭转和净化十分不利。
四、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建议
(一)按统一的定价公式计算收费标准
制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投资额、车流量、贷款利率、贴现率、经营成本、养护维修费用、车流量的变化情况等因素。经过经验数据的测算将相互关联的各因素通过关联系数表示出来,并建立计算公式即定价模型,以此作为高速公路收费定价的基础工具,得出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理论值。理论值得出后,再根据各路段的特殊性适当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对数值进行相应的修正,最终得出拟执行的收费标准。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制定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收费资金的管理
对于收费还贷公路,建议规定最低还贷比例。要坚决制止挪用收费资金补偿公共财政支出,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公路法》规定的行为,增加收费公路还贷能力。要明确地方政府在还贷公路中应承担的责任,如明确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还清贷款的,贷款余额由提出项目申请的地方政府承担,以增强对地方政府的约束。
(三)加大收费稽查力度
稽查作为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重要督查手段,加大收费稽查力度对促进收费工作的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坚持“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工作指导思想,遵循“公平与公正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下, 对收费工作人员要加大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力度,使收费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增强自觉抵御外界诱惑的能力;同时不断提高各种监控和稽查手段, 加大稽查力度,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结语
高速公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收费公路政策的实施,对于加快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改善我国公路技术等级结构,改变我国公路事业落后面貌意义重大。而在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经验欠缺,随着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投入使用,收费管理逐渐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
【关键词】高速公路;收费管理;问题;对策
一、高速公路收费制度
高速路作为一项社会基础设施,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公共产品”,高速路建设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并且是一种积极的外部性)。因此,按照传统的观念,高速路的建设资金应当由国家财政资金解决。然而,高速路投资具有一次性投资数额巨大、回收期漫长的特点,如果全国各地的高速路都由国家负责建设和维护的话,就目前我们的国力来说是根本无法承受的,因此我国推出高速路收费制度。
高速路收费制度是本着多元化投资的精神,由道路建设部门主要依靠政府贷款投资建设。然后在地方政府的审批下设立收费站,本着“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向高速路过往车辆收取过路过桥费。以收取的过路费收入补偿道路日常运行成本后的余额償还建设贷款、补偿成本,成本补偿、还清贷款后将道路管辖权移交地方公路管理局,同时撤销收费站。这样一种运行模式在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不足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压力大问题的同时,改善了各地的交通条件,繁荣了地方经济。
二、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费标准混乱
我国的高速公路按照性质可以分为收费还贷和收费经营两种形式。前者在规定的收费期限内还清贷款后即停止收费;而后者由公路经营公司在收费经营期限内(一般为25~30 年)经营,期满后其经营权归政府,并作为公用事业免费提供给公众。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高速公路,都需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使之满足效益、收益、公平三大原则。所谓效益原则是指收费公路能为国家或者社会提供尽可能大的社会效益;收益原则是指通过对收费公路使用者的合理收费,使投资者或者经营者能够回收投资, 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公平原则是指高速公路的使用者支付的费用要与其对高速公路造成的破坏和损耗相协调,并且低于高速公路所提供的级差效益,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收费标准要以对收费公路的破坏和损耗为下限,以收费公路的级差效益为上限。
由于目前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定价方法、定价标准和明确的审批机构,这给收费标准的确立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大多数省份收费标准粗放,各省之间相互攀比又导致了收费标准偏高,这不仅使收费公路受到舆论的谴责, 而且也提高了公路运输成本,影响公路运输的行业竞争力。
(二)收费资金管理不规范,金融风险较大
根据《公路法》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和标准应按照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确定,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用效益好的收费公路弥补效益差公路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向收费公路征收财政调控资金,甚至将公路通行费收入变成地方政府“第二财政”,大大影响了收费公路还贷。据交通部统计,目前收费公路贷款总额已超过8000 亿元,而全国每年收费公路收费总额只有500 亿元。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将可能出现银行到期贷款无法收回,增加金融风险。
(三)稽查工作力度较弱
高速公路收费工作是保证偿还建设贷款、正常养护管理及高速公路建设再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为维护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各个收费站、口及部门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依法收费,需要对各种通行车辆交费情况、收费人员及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因此作好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不少地方存在着收费稽查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比如说随着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不断提高,加之实行计重收费,货车单车次收取的通行费比过去有所增加,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极少数货车司机利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偷逃通行费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样不仅干扰了收费管理部门正常的收费秩序,同时也给个别思想不健康的收费工作人员以可乘之机,他们很有可能与司机合谋,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
三、收费管理混乱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扰乱金融秩序
以上收费部门高估投资额、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国家贷款的偿还期限被实际上拖延。巨额的基本建设资金贷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造成金融机构的资金被长期占用,社会资金的流转速度受到抑制,严重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同时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这对社会经济整体效率和效益的提升是极为不利的。
(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建设贷款一天没有偿还,收费站就一天不能撤销,直接受损的是高速路的使用者。车辆拥有者一方面交着养路费,一方面还要交过路费,他们本来就是在干着“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情,已经为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做了贡献,现在还要无故延长他们“贡献”的时间,大大增加了这些人(组织)的交通成本。据了解,从青岛市驾驶私家轿车到上海市往返一次仅过路费就需要人民币700 元左右(相当于一个人乘坐特快空调车往返卧铺票的价格),更不用说高吨位的运输车辆了。过高的交通成本已经成为地区间经济交往所必须考虑的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但以上这些问题不解决,交通成本就无法降低,地方经济的发展就必然受到影响。
(三)败坏社会风气、孳生腐败
高速路收费部门之所以想方设法拖延还贷时间,延迟撤销收费站的日期,原因在于收费站已经成为个别人的“摇钱树”,他们可以从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长此以往,必将孳生严重的腐败现象。这在社会上已经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对社会风气扭转和净化十分不利。
四、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建议
(一)按统一的定价公式计算收费标准
制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投资额、车流量、贷款利率、贴现率、经营成本、养护维修费用、车流量的变化情况等因素。经过经验数据的测算将相互关联的各因素通过关联系数表示出来,并建立计算公式即定价模型,以此作为高速公路收费定价的基础工具,得出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理论值。理论值得出后,再根据各路段的特殊性适当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对数值进行相应的修正,最终得出拟执行的收费标准。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制定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收费资金的管理
对于收费还贷公路,建议规定最低还贷比例。要坚决制止挪用收费资金补偿公共财政支出,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公路法》规定的行为,增加收费公路还贷能力。要明确地方政府在还贷公路中应承担的责任,如明确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还清贷款的,贷款余额由提出项目申请的地方政府承担,以增强对地方政府的约束。
(三)加大收费稽查力度
稽查作为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重要督查手段,加大收费稽查力度对促进收费工作的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坚持“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工作指导思想,遵循“公平与公正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下, 对收费工作人员要加大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力度,使收费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增强自觉抵御外界诱惑的能力;同时不断提高各种监控和稽查手段, 加大稽查力度,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结语
高速公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收费公路政策的实施,对于加快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改善我国公路技术等级结构,改变我国公路事业落后面貌意义重大。而在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经验欠缺,随着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投入使用,收费管理逐渐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