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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被开发地块现有环境质量状况,能否继续满足新用地性质要求,应通过场地环境调查结论来确定。本文将以沈阳某地块为例,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中工作程序,介绍场地环境调查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作流程及方法。本次场地环境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5个,采集土壤样品45个。检出结果显示,土壤中检测出指标为砷、镉、铬、铜、铅、汞、镍、锌、氰化物及苯并【a】芘,各指标浓度均未超出健康风险评价筛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