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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盐土资发[2010]26号)中,把推进镇城和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作为紧紧围绕“四送四进”,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所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一种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