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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民政部近日出台《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和临时安置等救助保护支出,不得用于救助机构运转、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挪用、骗取牢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