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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办案条件还比较落后,检察人员个个身兼数职,司机、法警、财会……
从检27年,担任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也有11个年头了。记得前几天院里有个担任内勤工作的小姑娘问我:“萍姐,您当年被提拔为侦监科长,从‘非领导’向‘领导’的转变,您觉得最大的不同是什么啊?”我笑着回答她:“最大的不同,就是我从‘生产队员’变成了‘生产队长’啦。” 她似懂非懂地看着我,好像有点没理解过来。
这确实是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侦监科长“领导”职务于我来讲就像大集体时期的生产队长——带头干活的生产队长。
1967年,我出生在一个山区的农村。农村小孩成长的第一堂课就是劳动,从我记事起我就开始帮着家里干农活,生产队时期,我就跟着母亲到集体土地上劳动挣工分。我还记得,出工的时候,生产队长一定是第一个扛起锄头,大声吆喝着大家去干活的人,而且他干得最卖力,因为他用力干队员才会跟着干,他偷懒队员也会跟着偷懒。生产队长的精神风貌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集体的生产效率和产出,小时候的我还不懂得这个道理,但现在回想起来,这经历也默默地影响着我。
我觉得我所担任的侦监科长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而且必须是这样的一个角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在先,才能带好侦监队伍,保质保量地办好每一个案件。
扫黑除恶开展后,我主动申请办理了惠阳区公安机关提捕的首宗涉恶犯罪案件——童某某等20余人涉嫌敲诈勒索案。这是惠阳区某村的20多个互为亲戚邻里关系的村民,多次通过摆场造势、阻挠施工、损坏施工器具等方式寻衅滋事,并对在本村施工的公司进行敲诈的案件。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邀请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刚接触到此案时,我发现这20多个犯罪嫌疑人都是该村的主要劳动力,案件复杂、人员较多,我也深感办好此案的责任,秉持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认真审慎地分析案情、把握标准,注意办案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向公安机关侦查提出检察角度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我们公检双方的努力,最后成功追捕了6名漏犯,并将此案从一个简单的敲诈勒索案扩线到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交织的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和打击成果。
办案过程需要检察人的耐心细致和高度责任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宗旨和底线——审慎负责,严格依照法律界定罪与非罪,筑牢因错捕漏捕导致冤假错案的第一道防线,把好审查逮捕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关口。
担任“生产队长”之前,我先后在惠阳区检察院的几个科室做了16年的“生产队员”。1992年,我进入检察队伍,被分配在经济检察股(反贪污贿赂局的前身),这一干就是10年的经检股“大内勤”。
对经济检察股的最初印象,就是与犯罪嫌疑人诛心和斗智斗勇的过程。有次在做讯问笔录,那时还没设置防护栏,犯罪嫌疑人与我们面对面坐。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提到一份关键材料,我们便停止讯问,同事正准备去办公室拿取材料时候,突然“扑通”一声,犯罪嫌疑人毫无征兆地跪在我面前,脸颊通红、声泪俱下地向我哭诉:“我错了,我错了,检察官,饶过我吧,放我回家吧!”三十好几、又壮又高的大个子就这么跪在我面前,可着实把二十出头的检察新兵吓了一跳。当时,办案的手段也是很原始的,沒有电子监控这些信息化设备,那时候我们经常去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附近蹲点找人,还有像电视剧上演的那样扮演情侣、保险员等角色出入犯罪嫌疑人所在场所。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当时检察机关的办案条件跟现在相比不可同日而语,破获一件案件需要投入极大的时间和精力,但那时候曲折的办案经历,却在我的检察生涯中留下了许多难忘的记忆。
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办案条件还比较落后,检察人员个个身兼数职,司机、法警、财会……记得有一年,那时候还没有设置法警大队,押解犯罪嫌疑人去看守所,都是办案人员开车和押送的。有一次,我们押解一个挪用公款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去看守所,正当我们准备打开后车厢带他进看守所时,听见开门声音的他突然顺势用力一推,竟然跳下车门、拔腿就跑!同事马上鸣枪示警,向前狂追。当时的我,还怀着身孕,一边小跑跟着,一边打电话汇报,紧张得出了一身汗。幸好,同事狂奔了二十几分钟,终于将体力不支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当年的办案手段、有惊无险的突发事件……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我从事检察工作的诸多片段,现都成了我从检时光里最深刻、最有趣、最温情的检察记忆。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中国成立70年来检察机关经历了从设立、撤销、重建、蓬勃兴盛的曲折发展历程。从检27载,我幸运地加入了蓬勃发展时期的检察队伍,经历过检察制服从“军装绿”到“检察蓝”,办案人员从“包打天下”到专人专岗,办案模式从当年的一支笔一张纸到现在的人工智能大数据……我有幸参与和见证了检察事业的发展,深切感受到中国法治的进步。成为检察队伍的一员,我感到十分幸运;人生这段最宝贵的从检岁月,我发自心底的热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多年以来严格践行着宪法赋予的监督使命,对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这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需要每一代每一位检察人在每一个岗位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贡献检察力量。我也将继续当好“生产队长”,不忘初心,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耕作出优质的检察产品。
从检27年,担任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也有11个年头了。记得前几天院里有个担任内勤工作的小姑娘问我:“萍姐,您当年被提拔为侦监科长,从‘非领导’向‘领导’的转变,您觉得最大的不同是什么啊?”我笑着回答她:“最大的不同,就是我从‘生产队员’变成了‘生产队长’啦。” 她似懂非懂地看着我,好像有点没理解过来。
这确实是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侦监科长“领导”职务于我来讲就像大集体时期的生产队长——带头干活的生产队长。
我是一名“生产队长”
1967年,我出生在一个山区的农村。农村小孩成长的第一堂课就是劳动,从我记事起我就开始帮着家里干农活,生产队时期,我就跟着母亲到集体土地上劳动挣工分。我还记得,出工的时候,生产队长一定是第一个扛起锄头,大声吆喝着大家去干活的人,而且他干得最卖力,因为他用力干队员才会跟着干,他偷懒队员也会跟着偷懒。生产队长的精神风貌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集体的生产效率和产出,小时候的我还不懂得这个道理,但现在回想起来,这经历也默默地影响着我。
我觉得我所担任的侦监科长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而且必须是这样的一个角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在先,才能带好侦监队伍,保质保量地办好每一个案件。
扫黑除恶开展后,我主动申请办理了惠阳区公安机关提捕的首宗涉恶犯罪案件——童某某等20余人涉嫌敲诈勒索案。这是惠阳区某村的20多个互为亲戚邻里关系的村民,多次通过摆场造势、阻挠施工、损坏施工器具等方式寻衅滋事,并对在本村施工的公司进行敲诈的案件。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邀请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刚接触到此案时,我发现这20多个犯罪嫌疑人都是该村的主要劳动力,案件复杂、人员较多,我也深感办好此案的责任,秉持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认真审慎地分析案情、把握标准,注意办案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向公安机关侦查提出检察角度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我们公检双方的努力,最后成功追捕了6名漏犯,并将此案从一个简单的敲诈勒索案扩线到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交织的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和打击成果。
办案过程需要检察人的耐心细致和高度责任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宗旨和底线——审慎负责,严格依照法律界定罪与非罪,筑牢因错捕漏捕导致冤假错案的第一道防线,把好审查逮捕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关口。
“生产队长”也曾是“生产队员”
担任“生产队长”之前,我先后在惠阳区检察院的几个科室做了16年的“生产队员”。1992年,我进入检察队伍,被分配在经济检察股(反贪污贿赂局的前身),这一干就是10年的经检股“大内勤”。
对经济检察股的最初印象,就是与犯罪嫌疑人诛心和斗智斗勇的过程。有次在做讯问笔录,那时还没设置防护栏,犯罪嫌疑人与我们面对面坐。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提到一份关键材料,我们便停止讯问,同事正准备去办公室拿取材料时候,突然“扑通”一声,犯罪嫌疑人毫无征兆地跪在我面前,脸颊通红、声泪俱下地向我哭诉:“我错了,我错了,检察官,饶过我吧,放我回家吧!”三十好几、又壮又高的大个子就这么跪在我面前,可着实把二十出头的检察新兵吓了一跳。当时,办案的手段也是很原始的,沒有电子监控这些信息化设备,那时候我们经常去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附近蹲点找人,还有像电视剧上演的那样扮演情侣、保险员等角色出入犯罪嫌疑人所在场所。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当时检察机关的办案条件跟现在相比不可同日而语,破获一件案件需要投入极大的时间和精力,但那时候曲折的办案经历,却在我的检察生涯中留下了许多难忘的记忆。
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办案条件还比较落后,检察人员个个身兼数职,司机、法警、财会……记得有一年,那时候还没有设置法警大队,押解犯罪嫌疑人去看守所,都是办案人员开车和押送的。有一次,我们押解一个挪用公款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去看守所,正当我们准备打开后车厢带他进看守所时,听见开门声音的他突然顺势用力一推,竟然跳下车门、拔腿就跑!同事马上鸣枪示警,向前狂追。当时的我,还怀着身孕,一边小跑跟着,一边打电话汇报,紧张得出了一身汗。幸好,同事狂奔了二十几分钟,终于将体力不支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当年的办案手段、有惊无险的突发事件……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我从事检察工作的诸多片段,现都成了我从检时光里最深刻、最有趣、最温情的检察记忆。
继续耕作出优质的检察产品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中国成立70年来检察机关经历了从设立、撤销、重建、蓬勃兴盛的曲折发展历程。从检27载,我幸运地加入了蓬勃发展时期的检察队伍,经历过检察制服从“军装绿”到“检察蓝”,办案人员从“包打天下”到专人专岗,办案模式从当年的一支笔一张纸到现在的人工智能大数据……我有幸参与和见证了检察事业的发展,深切感受到中国法治的进步。成为检察队伍的一员,我感到十分幸运;人生这段最宝贵的从检岁月,我发自心底的热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多年以来严格践行着宪法赋予的监督使命,对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这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需要每一代每一位检察人在每一个岗位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贡献检察力量。我也将继续当好“生产队长”,不忘初心,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耕作出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