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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创造了第一个“试验区速度”
从去年12月14日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区,到今年9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圈批同意总体方案,湖北人创造了第一个“试验区速度”——在成都、重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这4个去年我国批准的综改试验区中,总体方案最先获批。这标志着试验区正式开始“试验”!
今年2月中旬,以省发改委为主体,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武汉市发改委等组建了工作专班,集中开展总体方案研究起草工作。
3月上旬,工作专班拿出了总体方案框架性初稿后,连续召开3场座谈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工作专班拿出了总体方案(评审稿),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汇报衔接,并在京邀请部分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3月中旬将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3月下旬分别听取省人大、省政协的意见,并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3月31日,湖北省将比较成熟的总体方案报送国家发改委。
4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分别主持召开有关部委和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并提出若干完善意见。
5月7日,经反复修改审定的总体方案,以省政府文件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及时将方案所涉内容分解并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和发改委各司局意见后,6月26日将总体方案正式报送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征求有关部委意见,对总体方案作了再次修改,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国务院领导。
9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圈批同意。同日,国务院以国函[2008]84号文件,对省政府报送的总体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武汉城市圈”可先行先试
在今年9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圈批同意的《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中指出:“用5-12年的时间,在武汉城市圈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武汉城市圈不断增强区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武汉城市圈在促进中部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经验和示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在武汉城市圈展开有关专项改革,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与建设两型社会主题相关的改革事项,要优先放在武汉城市圈等改革实验区先行先试。”
这标志着中央虽然没有给出什么具体的政策,但却将一柄“尚方宝剑”“试验权”授予了湖北。除了财税、金融、土地三个领域的改革试验需按程序报批外,其他方面均允许湖北先行先试,大胆闯、大胆试,先吃第一口螃蟹,为全国获取经验,做好示范。这是中央赋予湖北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因此。改革不要怕失败,即使失败了也是一份财富。
围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湖北省配套制定了“131个试点项目”、“5个专项规划”、“1个投融资操作平台”、“3年行动计划”、“5项重点工程”、“6个配套政策”。
1、131个试点项目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点启动项目131项,今年计划启动建设的有58项,投资总规模527亿元,2008年当年计划投资429亿元。
目前,一批重大项目已经进入前期工作或启动,如武汉新港、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大东湖水网生态构建工程、武汉临空经济区的建设和设立武汉保税物流中心的工作等。
2、5个专项规划
5个专项规划包括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社会事业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
空间规划,包括各城市功能定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先进制造业规划、现代服务业规划和现代农业规划,突出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主导产业的壮大、产业集群的形成、三次产业的联动发展等。
综合交通规划,包括铁、水、公、空和信息化规划,突出通过点、线、面,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形成把城市圈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综合性大交通系统和信息系统。
社会事业规划,包括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总体规划,突出在城市圈内形成核心层、辅助层之间的分工合作和资源共享。
生态环境规划,包括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湿地保护、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突出城市圈生态功能和生态资源承载力的整体提升。
3、1个投融资操作平台
成立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公司(简称省联发投),这是省政府直接管理、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公司由省政府和武汉城市圈,市政府,6家大型中央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32亿元,主要任务是立足于城市圈内前瞻性、基础性;公益性项目,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为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服务的大型投融资平台。
4、3年行动计划
3年行动计划是参照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把总体战略与具体抓手、宏观与微观、长远与当前有机结合起来,涉及到9大领域38项改革任务。
5、5项重点工程
推进城市圈改革试验,主要实施5项目重点工作,包括产业转移、社会事业资源共享、城际铁路、农业产业化、商业集团连锁经营等。
这既是武汉城市圈实现“五个一体化”面临的突出问题,又是武汉城市圈具有的优势。
6、6个配套政策
围绕项目落地化,解决在操作中的政策障碍,制定了6个配套政策,主要是投资、财税、土地、环保、金融、人才支撑等6个方面。
三、“武汉城市圈”试验区就要敢闯敢试
“武汉城市圈”既然是“试验区”,就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而在获批的总体方案中,充满“试验”精神的“九大体制机制创新”成为核心与最大亮点。
1、创新资源节约的体制机制
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型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建立节约用水机制,显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扩展循环经济规模,在重点推进东西湖区、青山区等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整合青山、阳逻等地钢铁、化工、电力、建材等产业资源。
2、创新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汉江中下游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
加快实施排污权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放权交易等制度,尝试建立圈域内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
以完善大东湖水生态保护的体制机制为重点,加强水系、水域治理与管理。 探索发行水专项债券,设立圈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
3、创新科技引领和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
推进开发类科研机构改制改革,稳步开展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和建立现代管理制度试点。
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探索与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等省级开发园区合作互动、快速发展的模式。
试行高级人才双聘制度,探索新型人才管理模式。
创新圈域内高校一体化招生与就业政策。破除影响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实现人才资质互认,探索养老、医疗保险等异地享受新途径。
4、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
争取国家布局处于产业链上中游的重大产业项目,争取更多国内外大型企业的总部以及生产、研发基地落户圈域内。
推进电信资费改革,降低城市间通信资费。
完善产业政策,对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产业,在税收、用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创新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为重点,优化农业结构。
开展城际交通公交化试点,支持武汉市有实力的公用企事业单位向圈域内其他城市发展。
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建立布局合理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引导农民向城镇有序转移。
6、创新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
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编制实施武汉城市圈国土规划。
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实施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
建立圈域内耕地有偿保护和占补平衡机制,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新机制。
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
7、创新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金融体制机制
探索开展环境税试点。
推进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发展商业汇票,加快实现票据市场一体化。
支持武汉市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
8、创新对内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
完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重点发展IT服务、金融后台服务、研发设计等服务外包产业,建设全国性金融外包服务中心。
完善“大通关”制度。完善圈域内“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创新通关便利运行机制。
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争取设立武汉保税物流中心和保税港区,适度增设出口加工区。
9、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扩大和深化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能。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从去年12月14日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区,到今年9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圈批同意总体方案,湖北人创造了第一个“试验区速度”——在成都、重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这4个去年我国批准的综改试验区中,总体方案最先获批。这标志着试验区正式开始“试验”!
今年2月中旬,以省发改委为主体,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武汉市发改委等组建了工作专班,集中开展总体方案研究起草工作。
3月上旬,工作专班拿出了总体方案框架性初稿后,连续召开3场座谈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工作专班拿出了总体方案(评审稿),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汇报衔接,并在京邀请部分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3月中旬将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3月下旬分别听取省人大、省政协的意见,并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3月31日,湖北省将比较成熟的总体方案报送国家发改委。
4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分别主持召开有关部委和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并提出若干完善意见。
5月7日,经反复修改审定的总体方案,以省政府文件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及时将方案所涉内容分解并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和发改委各司局意见后,6月26日将总体方案正式报送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征求有关部委意见,对总体方案作了再次修改,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国务院领导。
9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圈批同意。同日,国务院以国函[2008]84号文件,对省政府报送的总体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武汉城市圈”可先行先试
在今年9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圈批同意的《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中指出:“用5-12年的时间,在武汉城市圈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武汉城市圈不断增强区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武汉城市圈在促进中部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经验和示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在武汉城市圈展开有关专项改革,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与建设两型社会主题相关的改革事项,要优先放在武汉城市圈等改革实验区先行先试。”
这标志着中央虽然没有给出什么具体的政策,但却将一柄“尚方宝剑”“试验权”授予了湖北。除了财税、金融、土地三个领域的改革试验需按程序报批外,其他方面均允许湖北先行先试,大胆闯、大胆试,先吃第一口螃蟹,为全国获取经验,做好示范。这是中央赋予湖北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因此。改革不要怕失败,即使失败了也是一份财富。
围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湖北省配套制定了“131个试点项目”、“5个专项规划”、“1个投融资操作平台”、“3年行动计划”、“5项重点工程”、“6个配套政策”。
1、131个试点项目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点启动项目131项,今年计划启动建设的有58项,投资总规模527亿元,2008年当年计划投资429亿元。
目前,一批重大项目已经进入前期工作或启动,如武汉新港、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大东湖水网生态构建工程、武汉临空经济区的建设和设立武汉保税物流中心的工作等。
2、5个专项规划
5个专项规划包括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社会事业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
空间规划,包括各城市功能定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先进制造业规划、现代服务业规划和现代农业规划,突出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主导产业的壮大、产业集群的形成、三次产业的联动发展等。
综合交通规划,包括铁、水、公、空和信息化规划,突出通过点、线、面,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形成把城市圈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综合性大交通系统和信息系统。
社会事业规划,包括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总体规划,突出在城市圈内形成核心层、辅助层之间的分工合作和资源共享。
生态环境规划,包括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湿地保护、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突出城市圈生态功能和生态资源承载力的整体提升。
3、1个投融资操作平台
成立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公司(简称省联发投),这是省政府直接管理、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公司由省政府和武汉城市圈,市政府,6家大型中央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32亿元,主要任务是立足于城市圈内前瞻性、基础性;公益性项目,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为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服务的大型投融资平台。
4、3年行动计划
3年行动计划是参照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把总体战略与具体抓手、宏观与微观、长远与当前有机结合起来,涉及到9大领域38项改革任务。
5、5项重点工程
推进城市圈改革试验,主要实施5项目重点工作,包括产业转移、社会事业资源共享、城际铁路、农业产业化、商业集团连锁经营等。
这既是武汉城市圈实现“五个一体化”面临的突出问题,又是武汉城市圈具有的优势。
6、6个配套政策
围绕项目落地化,解决在操作中的政策障碍,制定了6个配套政策,主要是投资、财税、土地、环保、金融、人才支撑等6个方面。
三、“武汉城市圈”试验区就要敢闯敢试
“武汉城市圈”既然是“试验区”,就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而在获批的总体方案中,充满“试验”精神的“九大体制机制创新”成为核心与最大亮点。
1、创新资源节约的体制机制
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型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建立节约用水机制,显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扩展循环经济规模,在重点推进东西湖区、青山区等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整合青山、阳逻等地钢铁、化工、电力、建材等产业资源。
2、创新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汉江中下游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
加快实施排污权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放权交易等制度,尝试建立圈域内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
以完善大东湖水生态保护的体制机制为重点,加强水系、水域治理与管理。 探索发行水专项债券,设立圈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
3、创新科技引领和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
推进开发类科研机构改制改革,稳步开展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和建立现代管理制度试点。
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探索与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等省级开发园区合作互动、快速发展的模式。
试行高级人才双聘制度,探索新型人才管理模式。
创新圈域内高校一体化招生与就业政策。破除影响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实现人才资质互认,探索养老、医疗保险等异地享受新途径。
4、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
争取国家布局处于产业链上中游的重大产业项目,争取更多国内外大型企业的总部以及生产、研发基地落户圈域内。
推进电信资费改革,降低城市间通信资费。
完善产业政策,对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产业,在税收、用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创新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为重点,优化农业结构。
开展城际交通公交化试点,支持武汉市有实力的公用企事业单位向圈域内其他城市发展。
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建立布局合理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引导农民向城镇有序转移。
6、创新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
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编制实施武汉城市圈国土规划。
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实施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
建立圈域内耕地有偿保护和占补平衡机制,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新机制。
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
7、创新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金融体制机制
探索开展环境税试点。
推进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发展商业汇票,加快实现票据市场一体化。
支持武汉市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
8、创新对内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
完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重点发展IT服务、金融后台服务、研发设计等服务外包产业,建设全国性金融外包服务中心。
完善“大通关”制度。完善圈域内“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创新通关便利运行机制。
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争取设立武汉保税物流中心和保税港区,适度增设出口加工区。
9、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扩大和深化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能。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