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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子行业主管部门,各地方电子质协、行业协会,各电子企(事)业单位(公司):根据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用户满意工程推进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质用字[2007]5号)的文件精神,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在认真总结历年实施中国电子用户满意工程的经验基础上,在信息产业部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继续深入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及表彰先进单位(个人)。其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