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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是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由于犯罪预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地位,在我国的刑法中是采取总则的一般规定的方法,又是处于罪与非罪的关键点,其认定就有一定的重要性,同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实际问题.所以我国刑法中应增加对犯罪预备的形式规定,使犯罪预备的认定更具有合理性,这有利于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对避免司法惰性、司法擅断也具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