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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热播剧《安家》,让“隐于市”的老洋房重新回归大家的视野,甚至有观众开始梦想能拥有一栋老洋房,并装修成自己喜欢的风格。
不过,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安家》里,饲料大王林茂根买下了一栋老洋房,就因为大肆拆除改建而被处以巨额罚款。
你以为这只存在于电视剧里?现实中也有原型——2016年,位于上海的一栋老洋房被买主买下,而这栋洋房在1996年被评为优秀历史建筑,买主因为对老洋房私自拆除改建被罚了3000万,还被勒令将老洋房恢复原样。
1 买老洋房的人,买的是什么?
秦蔡(资深媒体人)
事实上,在高端房屋买卖领域,老洋房一向是紧俏商品。《上海老洋房的故事》一书,除了盘点知名的老洋房建筑,更讲到了从前的老洋房业主。
他们分散于世界各地,处理祖宅变成了一种使命。虽然他们普遍生活质量较高,无需这样去做,但他们担心祖宅会成为子孙不睦的诱因。
愚园路小港李家的李名陆老先生曾告诉《上海老洋房的故事》作者,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后,心如刀割,回到家中潸然泪下。
老洋房最珍贵的地方,不是地段,而是它的历史积淀与文化附加值。
每一栋老洋房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是当时知名的匈牙利设计师,或是老洋房中曾孕育的钢铁大王、黑人牙膏之类富有传承的企业……时至今日,我们还能看到郭沫若故居在网络平台上挂牌出售。
当你买老洋房的时候,你在买什么?陈旧的建筑不可避免存在设计与基础管道铺排等问题。忽略这些“障碍”都要入手七八十年前的老房子,吸引的买家也就是老房子的历史文化价值了。
在上海市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中,我们能看到,买主因私自拆除改建被罚了3000万的那栋老洋房,属于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核心保护范畴,被列为保留历史建筑,还被收入长宁区百幢经典老房子油画集。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历史建筑不得整体拆除,应予以维修和再利用。若特殊情况需要拆除,须经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管理特别论证制度审议。
老房子的文化附加值不仅属于业主,也属于城市共同的记忆。
每一个老洋房的业主都清醒认识到这一点:作为一种特别的商品,在这栋房子属于你之前,它已经有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记忆,这些记忆不仅属于个人。
老洋房的价值在于这些公共记忆,而违规拆除改建老洋房,破坏的也是这些公共记忆。
购买时视若珍宝,拆除时弃若蔽履,实在不必。
2 地方应出台规范性文件保护老洋房 武春(人大工作者)
老洋房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具有传承城市文脉的历史价值,反映的不仅是当时的建筑形态,还有当时的政治、文化、经济状态,是中国近代历史的见证,具有不容忽视的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是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文物资源。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老洋房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加强保护势在必行。
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关于保护老洋房的法律。有部分老洋房被确定为历史建筑,有部分老洋房被确定为文物,因而只是在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及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有部分涉及对拆除改建老洋房的相关规定。这些对老洋房的保护是不够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能适时制定一部关于专门保护老洋房的法律。
此外,涉及到老洋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或政府都应制定关于老洋房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要明确以下事项,并抓好落实。
一是对老洋房进行分类。能确定为文物的尽可能确定为文物,从而将老洋房纳入文物管理。二是将老洋房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保护经费。三是地方政府牵头可成立由规划、房屋、土地、建筑、文物等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组成的专门机构。四是对老洋房的具体保护措施要书面告知其所有人和使用人。五是定期巡查老洋房的使用及维护状况,了解保护情况,建立图像和文字档案。六是开展老洋房及相关文化知识宣传,介绍老洋房及其蕴含的历史文化知识。七是对私自拆除改建老洋房的当事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坚决阻止、打击私自拆除改建老洋房的现象。
3 任何权利都不是无限制的 宋辉(法律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该条还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國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则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这是地方政府确定其行政区内历史文化街区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地方人大制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基础。
个人购买房屋后,依据物权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但改建房屋受到城乡规划法的限制,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购买的房屋被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那么改建人除根据城乡规划法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还应上报方案由行政主管部门按文物保护相关规定进行审批,通过后方能改建。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无限制的,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不过,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安家》里,饲料大王林茂根买下了一栋老洋房,就因为大肆拆除改建而被处以巨额罚款。
你以为这只存在于电视剧里?现实中也有原型——2016年,位于上海的一栋老洋房被买主买下,而这栋洋房在1996年被评为优秀历史建筑,买主因为对老洋房私自拆除改建被罚了3000万,还被勒令将老洋房恢复原样。
1 买老洋房的人,买的是什么?
秦蔡(资深媒体人)
事实上,在高端房屋买卖领域,老洋房一向是紧俏商品。《上海老洋房的故事》一书,除了盘点知名的老洋房建筑,更讲到了从前的老洋房业主。
他们分散于世界各地,处理祖宅变成了一种使命。虽然他们普遍生活质量较高,无需这样去做,但他们担心祖宅会成为子孙不睦的诱因。
愚园路小港李家的李名陆老先生曾告诉《上海老洋房的故事》作者,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后,心如刀割,回到家中潸然泪下。
老洋房最珍贵的地方,不是地段,而是它的历史积淀与文化附加值。
每一栋老洋房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是当时知名的匈牙利设计师,或是老洋房中曾孕育的钢铁大王、黑人牙膏之类富有传承的企业……时至今日,我们还能看到郭沫若故居在网络平台上挂牌出售。
当你买老洋房的时候,你在买什么?陈旧的建筑不可避免存在设计与基础管道铺排等问题。忽略这些“障碍”都要入手七八十年前的老房子,吸引的买家也就是老房子的历史文化价值了。
在上海市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中,我们能看到,买主因私自拆除改建被罚了3000万的那栋老洋房,属于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核心保护范畴,被列为保留历史建筑,还被收入长宁区百幢经典老房子油画集。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历史建筑不得整体拆除,应予以维修和再利用。若特殊情况需要拆除,须经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管理特别论证制度审议。
老房子的文化附加值不仅属于业主,也属于城市共同的记忆。
每一个老洋房的业主都清醒认识到这一点:作为一种特别的商品,在这栋房子属于你之前,它已经有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记忆,这些记忆不仅属于个人。
老洋房的价值在于这些公共记忆,而违规拆除改建老洋房,破坏的也是这些公共记忆。
购买时视若珍宝,拆除时弃若蔽履,实在不必。
2 地方应出台规范性文件保护老洋房 武春(人大工作者)
老洋房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具有传承城市文脉的历史价值,反映的不仅是当时的建筑形态,还有当时的政治、文化、经济状态,是中国近代历史的见证,具有不容忽视的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是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文物资源。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老洋房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加强保护势在必行。
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关于保护老洋房的法律。有部分老洋房被确定为历史建筑,有部分老洋房被确定为文物,因而只是在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及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有部分涉及对拆除改建老洋房的相关规定。这些对老洋房的保护是不够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能适时制定一部关于专门保护老洋房的法律。
此外,涉及到老洋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或政府都应制定关于老洋房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要明确以下事项,并抓好落实。
一是对老洋房进行分类。能确定为文物的尽可能确定为文物,从而将老洋房纳入文物管理。二是将老洋房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保护经费。三是地方政府牵头可成立由规划、房屋、土地、建筑、文物等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组成的专门机构。四是对老洋房的具体保护措施要书面告知其所有人和使用人。五是定期巡查老洋房的使用及维护状况,了解保护情况,建立图像和文字档案。六是开展老洋房及相关文化知识宣传,介绍老洋房及其蕴含的历史文化知识。七是对私自拆除改建老洋房的当事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坚决阻止、打击私自拆除改建老洋房的现象。
3 任何权利都不是无限制的 宋辉(法律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该条还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國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则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这是地方政府确定其行政区内历史文化街区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地方人大制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基础。
个人购买房屋后,依据物权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但改建房屋受到城乡规划法的限制,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购买的房屋被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那么改建人除根据城乡规划法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还应上报方案由行政主管部门按文物保护相关规定进行审批,通过后方能改建。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无限制的,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