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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音乐的研究视野当中,有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似乎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就是音乐形象与音乐意象的问题。在音乐理论界,这个课题曾经有过热烈的讨论,尤其是在20世纪50年代,关于音乐形象与音乐意象的内涵与外延,都曾经有过深入的探讨,关于音乐形象问题也曾经有过一场热烈的讨论。不过,讨论的范围大都只限于音乐形象的内涵、构成因素、作用和正反面音乐形象问题等等的探讨,虽然这些问题大都牵涉音乐的本质特性,但却又存在一些不足。课程改革之后,包括音乐学科在内的教学研究,更多地将目光投向了教学方式,包括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像音乐形象与音乐意象这样高度专业且具有一定理论深度的音乐概念,有淡出人们研究视野的趋势。在课程改革逐步深入的今天,以核心素养为新的标志,学科教学的研究逐步回归到学科本身,基于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育需要的小学音乐教学,也应当回到专业的概念上来。相应的从音乐形象到音乐意象的研究,就成为丰富小学音乐教学内涵的重要支撑点。
笔者在教学中,一直坚信一个观点,那就是任何外在的教学方式的研究都必须以学科研究为基础。对于小学音乐教学来说,只有以音乐形象和音乐意象作为研究载体,才能更好地触及音乐学科及其教学的本质,也才能探寻到一条通往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地途径。
一、形象与意象是音乐教学的一体两面
从概念的一般意义角度来看,形象与意象对应着事物的外在形态与内在本质。音乐是一门艺术,与此同时音乐又是一门技术,学生只有在掌握了音乐表现技巧之后,才有可能步入艺术的殿堂。当然,音乐视野内的形象与意象与一般意义的形象与意象又有所不同,实际上音乐形象更多的是指人在音乐学习与感知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主要包括人的情感心境等情绪活动,这种活动相比较而言是一种外在体现,是借助于音乐语言体现出来的,因此称之为音乐形象;音乐意象则有所不同,当音乐用声音表现其形象时,音乐意象更多的是强调在对音乐形象产生直观感知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内心审美有关的具体感受。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国古典音乐中有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在这里,伯牙鼓琴,可以理解为音乐形象,而钟子期之评价,这可以理解为音乐意象。当然此过程中伯牙和钟子期互为知音,从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验,也可以理解为音乐印象的范畴。
受此启发,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当认识到音乐形象与音乐意象,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后者依赖于前者而存在,前者因后者而更具价值。无论是音乐形象的展现还是音乐意象的感知,本质上都是一个音乐的审美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欣赏者和演绎者对音乐作品形象的感悟与提炼,同时也涉及审美意识,也就是人对审美对象的能动反映。进一步讲,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可引导学生从细节处拓展想象空间,在乐段中联系生活场景,从乐章中揭示音乐形象,让意象的音乐物象化,这事实上就是一个借助于音乐形象和音乐意象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提升学生音乐素养的过程。
二、坚持从形象到意象的音乐教学之路
面向小学生的音乐教学,追求从形象到意象的教学之路,是符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的。小学生对形象事物比较敏感,因此从音乐形象的构建切入,可以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再追求音乐意象的形成,那就可以让学生的音乐学习不再拘泥于“技”的重复,而是有了“艺”的追求与熏陶。应当说这样的教学思路是符合小学音乐教学需要的,事实上“意象力”并非为专业音乐家所独有,而是一般人所共有的一种内心所进行的心理活动,小学生当然也不例外。在音乐感知的过程中,美妙音色的出现与意象这个环节密不可分,通過这种意象力掌控和确保音色的准确与完美,相比较而言,演奏技巧始终只是音乐的表现手段。因此,要构建内心情感与音乐形象的完美融合和高度统一的重要因素,就是表演者本身所具有的音乐意象力。又或者说,面向小学生的音乐教学,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在音乐形象构造的基础之上,发展学生的音乐意象。
例如,经典的《小红帽》这一歌曲的教学,就是一个很好的能够从音乐形象走向音乐意象的教学载体。
在学生初次接触《小红帽》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小红帽”,即使是面向低年级的小学生,他们也完全有可能凭着自己的生活经验,来构建起关于小红帽的基本认识。但是这个时候的小红帽是属于“物”的,是自然生活中的“形象”存在。此时又如何构建起属于音乐的形象呢?
环节一:教师可以借助画面配音的方式,先给学生呈现一个头戴小红帽的女孩儿,挎着一个小篮子,走入了一片茂密的树林;微风徐徐吹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芬芳……通过这样的情境创设,学生就容易认识到小红帽其实是一种借代,代表一个勇敢、善良、美丽且尊重老人的女孩。那么在这个女孩身上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教学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环节二:通过配乐的方式,同时借助现代教学手段,将歌曲《小红帽》伴奏的第1部分和第2部分呈现给学生。此过程当中给学生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让学生根据自己听到的音乐,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表情或者动作,来表征对音乐的理解。
这是教学的核心环节,强调的是学生在听音乐的过程中,能够生成自己的理解,且将这种理解用表情与动作表现出来。这实际上就是音乐形象的构造,是音乐有效教学的核心步骤。事实上对于相当一部分小学生而言,这样的要求是可以达到的。
环节三:给学生播放小红帽伴奏的第3部分,可以设计让学生通过合作的方式,分别扮演狼和小红帽,去演绎自己对歌曲的理解。在学生演绎的基础之上,教师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指导,去改进学生的表演。这实际上就是一个音乐意象构造的过程,事实证明有了前面音乐形象的构造为基础,这个环节在学生的演绎过程中是可圈可点的。
三、基于音乐形象到意象的教学之反思
面向小学生的音乐教学,走从音乐形象到音乐意象的道路,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来说,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突破。其意味着即使是面向小学生,也可以有对音乐形象的演绎与对音乐意象的追求。
事实证明这是可行的,小学音乐的教学素材中有很多歌曲各具风格,比如说民族音乐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深邃的音乐意境、准确的情感指向、深厚的文化背景、丰富的表现色彩;儿歌则轻巧动听,能够以节奏打动学生。所有的这些音乐具有传播仪式化、标志识别、调节情绪、独立表意、触发联想等功能。在音乐形象构造的过程中,这些功能都有可能被激活,从而让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与动机并存。有了这样的基础,再去发挥学生的感知力与想象力,那音乐意象也就有可能被成功地构建出来。因此,小学音乐教学中追求从音乐形象到音乐意象是有现实意义与长远意义的。在核心素养培育的背景之下,应当坚持走这样的道路。
笔者在教学中,一直坚信一个观点,那就是任何外在的教学方式的研究都必须以学科研究为基础。对于小学音乐教学来说,只有以音乐形象和音乐意象作为研究载体,才能更好地触及音乐学科及其教学的本质,也才能探寻到一条通往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地途径。
一、形象与意象是音乐教学的一体两面
从概念的一般意义角度来看,形象与意象对应着事物的外在形态与内在本质。音乐是一门艺术,与此同时音乐又是一门技术,学生只有在掌握了音乐表现技巧之后,才有可能步入艺术的殿堂。当然,音乐视野内的形象与意象与一般意义的形象与意象又有所不同,实际上音乐形象更多的是指人在音乐学习与感知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主要包括人的情感心境等情绪活动,这种活动相比较而言是一种外在体现,是借助于音乐语言体现出来的,因此称之为音乐形象;音乐意象则有所不同,当音乐用声音表现其形象时,音乐意象更多的是强调在对音乐形象产生直观感知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内心审美有关的具体感受。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国古典音乐中有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在这里,伯牙鼓琴,可以理解为音乐形象,而钟子期之评价,这可以理解为音乐意象。当然此过程中伯牙和钟子期互为知音,从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验,也可以理解为音乐印象的范畴。
受此启发,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当认识到音乐形象与音乐意象,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后者依赖于前者而存在,前者因后者而更具价值。无论是音乐形象的展现还是音乐意象的感知,本质上都是一个音乐的审美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欣赏者和演绎者对音乐作品形象的感悟与提炼,同时也涉及审美意识,也就是人对审美对象的能动反映。进一步讲,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可引导学生从细节处拓展想象空间,在乐段中联系生活场景,从乐章中揭示音乐形象,让意象的音乐物象化,这事实上就是一个借助于音乐形象和音乐意象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提升学生音乐素养的过程。
二、坚持从形象到意象的音乐教学之路
面向小学生的音乐教学,追求从形象到意象的教学之路,是符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的。小学生对形象事物比较敏感,因此从音乐形象的构建切入,可以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再追求音乐意象的形成,那就可以让学生的音乐学习不再拘泥于“技”的重复,而是有了“艺”的追求与熏陶。应当说这样的教学思路是符合小学音乐教学需要的,事实上“意象力”并非为专业音乐家所独有,而是一般人所共有的一种内心所进行的心理活动,小学生当然也不例外。在音乐感知的过程中,美妙音色的出现与意象这个环节密不可分,通過这种意象力掌控和确保音色的准确与完美,相比较而言,演奏技巧始终只是音乐的表现手段。因此,要构建内心情感与音乐形象的完美融合和高度统一的重要因素,就是表演者本身所具有的音乐意象力。又或者说,面向小学生的音乐教学,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在音乐形象构造的基础之上,发展学生的音乐意象。
例如,经典的《小红帽》这一歌曲的教学,就是一个很好的能够从音乐形象走向音乐意象的教学载体。
在学生初次接触《小红帽》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小红帽”,即使是面向低年级的小学生,他们也完全有可能凭着自己的生活经验,来构建起关于小红帽的基本认识。但是这个时候的小红帽是属于“物”的,是自然生活中的“形象”存在。此时又如何构建起属于音乐的形象呢?
环节一:教师可以借助画面配音的方式,先给学生呈现一个头戴小红帽的女孩儿,挎着一个小篮子,走入了一片茂密的树林;微风徐徐吹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芬芳……通过这样的情境创设,学生就容易认识到小红帽其实是一种借代,代表一个勇敢、善良、美丽且尊重老人的女孩。那么在这个女孩身上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教学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环节二:通过配乐的方式,同时借助现代教学手段,将歌曲《小红帽》伴奏的第1部分和第2部分呈现给学生。此过程当中给学生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让学生根据自己听到的音乐,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表情或者动作,来表征对音乐的理解。
这是教学的核心环节,强调的是学生在听音乐的过程中,能够生成自己的理解,且将这种理解用表情与动作表现出来。这实际上就是音乐形象的构造,是音乐有效教学的核心步骤。事实上对于相当一部分小学生而言,这样的要求是可以达到的。
环节三:给学生播放小红帽伴奏的第3部分,可以设计让学生通过合作的方式,分别扮演狼和小红帽,去演绎自己对歌曲的理解。在学生演绎的基础之上,教师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指导,去改进学生的表演。这实际上就是一个音乐意象构造的过程,事实证明有了前面音乐形象的构造为基础,这个环节在学生的演绎过程中是可圈可点的。
三、基于音乐形象到意象的教学之反思
面向小学生的音乐教学,走从音乐形象到音乐意象的道路,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来说,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突破。其意味着即使是面向小学生,也可以有对音乐形象的演绎与对音乐意象的追求。
事实证明这是可行的,小学音乐的教学素材中有很多歌曲各具风格,比如说民族音乐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深邃的音乐意境、准确的情感指向、深厚的文化背景、丰富的表现色彩;儿歌则轻巧动听,能够以节奏打动学生。所有的这些音乐具有传播仪式化、标志识别、调节情绪、独立表意、触发联想等功能。在音乐形象构造的过程中,这些功能都有可能被激活,从而让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与动机并存。有了这样的基础,再去发挥学生的感知力与想象力,那音乐意象也就有可能被成功地构建出来。因此,小学音乐教学中追求从音乐形象到音乐意象是有现实意义与长远意义的。在核心素养培育的背景之下,应当坚持走这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