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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珠宝大王”以身陷囹圄的代价,为香港旅游业回扣积弊作注
5月9日上午,72岁的“珠宝大王”、香港谢瑞麟珠宝(国际)有限公司前主席谢瑞麟,神色黯然地步入香港湾仔区域法院,落座于被告席上。
被告席上还有四人,分别为谢瑞麟珠宝公司主席、谢瑞麟次子谢达峰,公司前副主席及财务董事钟婉玲,前副主席及行政总裁温彼德(Van Weerdenburg),以及业务推广经理王庭芳。
因连续十年向旅行社和导游等提供共计1.7亿港元的非法回扣,以引导游客光顾其公司生意,并涉盗取公司公款338万港元及伪造账目,4月24日,包括谢瑞麟在内的五名公司高管已被法院认定串谋行贿、串谋伪造账目和串谋诈骗等多项罪名。
5月9日,宣判日到来。法庭公众席和记者席俱座无虚席,还有人站立听审。经宣判,谢瑞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谢达峰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于五名被告中获刑最重;其余三名被告分别被判三年九个月至四年三个月刑期不等。
听判时,部分亲友先是感到错愕,有人当即眼泛泪光。代表谢氏父子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听完判决后,未待退庭即离席,难掩失望之情。反而谢氏父子在闻判后仍保持镇定,谢达峰更面露笑容,挥手向亲友道别。
此前,在4月24日法院定罪后,谢瑞麟已通过辩方律师表示,将就定罪判决作出上诉。
父子俱获罪
谢瑞麟案案发于2005年4月。当月19日,在香港廉政公署代号“明珠”的一次拘捕行动中,谢瑞麟父子等11人被拘。
2006年1月,廉署对谢瑞麟父子和另三名公司高层起诉,并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2007年8月,此案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审。审讯期间,全部被告均获保释,但不得离港。
陆续进行的聆讯共计99天,历时漫漫九个月。期间,多名谢瑞麟公司前高层成员获准转为廉署的“特赦证人”,力证谢氏父子是非法回扣计划的幕后主导,成为此案定罪的关键。
2008年4月24日,经湾仔区域法院判决,包括谢瑞麟父子在内的五名被告被控14项罪名全部成立。其中谢瑞麟涉及串谋行贿、串谋伪造账目和串谋偷窃三项,谢达峰则涉八项罪名。五人被即时收监。
据谢瑞麟友人表示,在判罪前两天谢瑞麟仍很乐观,认为胜算颇高,但最终事与愿违。
廉署起诉书称,为吸引旅行社带团到谢瑞麟珠宝购物,上述五名公司高层串谋通过海外注册公司,提供总计达1.7亿港元的非法回扣,给予接待内地旅行团的香港旅行社职员,以换取旅行社导游带队光顾谢瑞麟珠宝店。
早在1996年,谢瑞麟珠宝公司先指令一名高层辞职,然后到马来西亚开设空壳公司,名义上为谢瑞麟珠宝作海外推广,并收取每日营业额的4%作为服务费,但实际上将这笔款项秘密回流香港,用以支付回扣。
其后,谢瑞麟珠宝公司又于不同国家故技重施。自1996年至2005年九年间,由各名被告操控的海外空壳公司共达十家之多。
谢瑞麟珠宝公司为上市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417),鉴于转账至海外公司的金额庞大,容易引起独立审计师的质疑,上述公司高层还曾虚增各珠宝行店铺推广经理的佣金,而实际上是将虚增金额经特别渠道,向旅行社职员支付回扣。
此外,2002年,谢瑞麟通过第五被告王庭芳,向公司表示有财政困难,以上述类似手法挪用公款;其子谢达峰其后亦以相同手法挪用公款200余万港元。父子二人共计挪用338万港元。
传奇泯灭
在谢瑞麟珠宝公司位于香港九龙的一间展销厅内,设有专区讲述公司发展史,并以 “闪耀的传奇”形容创办人谢瑞麟的生平。一个传奇式的发迹故事,如今却以沦为阶下囚续尾,难免令人唏嘘。
祖籍广东南海的谢瑞麟,自小家境贫寒。13岁时,谢瑞麟被母亲送到金铺工场林立的香港上海街当学徒。1960年,24岁的谢瑞麟向工场老板借了3000港元,自立门户。
1967年香港发生暴动事件,许多金铺工场停业,谢则伺机扩张生意。至1970年,他的工场人数已达300名,生产厂房增至13个。
谢瑞麟自1971年起开始做出口生意,令公司发展走上快车道,并于1987年成为在港上市的首家珠宝零售企业。
至上世纪90年代,谢瑞麟珠宝的员工数目已达1100人,产品分销内地、台湾、美国、新加坡和泰国等地。与谢瑞麟相识数十载、生意来往频密的香港金银首饰工商总会会长黄云光向《财经》记者形容,谢瑞麟在业内被尊称为“校长”,其个性不屈不挠,屡败屡战,顽强精神备受景仰,“作为生意伙伴,谢瑞麟是可以信赖的”。
上世纪80年代初,谢瑞麟曾利用经营珠宝生意赚得的资金大举购入商铺及住房,却遭遇香港地产市道大跌,亏损严重。但他此后重新专注经营珠宝业,很快便重振声威。
给予谢瑞麟致命一击的,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当年6月,谢斥资5亿港元,“摸顶”购入尖沙咀宝利商业大厦,其后楼市崩盘,不仅连累公司大额亏损高达13亿港元,由于他个人亦抵押了股份并作担保,于2000年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谢瑞麟个人破产后,公司维持正常运作,并由其次子谢达峰接掌主席。谢达峰于海外留学多年,力主对公司进行彻底改革,着重现代化治理。例如把品牌西化,以“TSL”取代以父亲命名多年的品牌,并改组管理层,把同在外国留学的友人带入董事局。
2004年,谢瑞麟得友人相助,提前还清欠款,使个人破产令得以解除。但谢瑞麟珠宝公司已面目全非,难以重掌大权。谢达峰遂安排父亲做公司顾问,父子二人在经营生意的理念上屡有分歧,已是公开的秘密。
一名接近谢瑞麟的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在廉署落案起诉前,笃信基督的谢达峰曾因 “难耐良心的责备”,向公司财务顾问和不知情的董事和盘托出行贿和挪用公款之事,导致父亲大怒,觉得儿子“非常愚昧”,认为此事既非伤天害理,何需引火自焚。自此两人关系一度交恶。
70封求情信
根据香港特区法例,法院定罪、量刑可分别进行。在4月24日湾仔区域法院作出定罪判决后,5月6日,法院再度开庭,准许辩护律师作求情辩护。
当天的法庭上,谢瑞麟一面聆听着资深大律师谢华渊读出香港多位政经名人为其所写的求情信,一面望向旁听席上的亲友,难掩哀伤之情。
为谢瑞麟写求情信者,包括和记黄埔集团董事总经理霍建宁、香港医管局前主席梁智鸿、香港中华总商会荣誉会长何世柱、演员成龙等。香港珠宝首饰业内各大商会及首脑也纷纷向法院呈交求情信,总数达70封。
众多的求情信赞扬谢瑞麟不畏艰苦、白手起家的拼搏经历是“香港精神”的代表;而更难得的是,谢在事业成功后热心公益,慷慨捐献予学界,协助香港珠宝行业走向专业培训之路。
5月9日,湾仔区域法院法官鲍理贤在最终判决时表示,谢瑞麟身为上市公司高层,串谋行贿和偷窃公司财产,是严重罪行,量刑起点应是四年。但虑及其身体状况,以及求情信的内容后,法院将三项罪行的合并刑期减至三年三个月。
内地赴港游积弊
由谢瑞麟案揭出的一角,可窥见内地赴港旅游业运作的积弊。
内地游客赴港购物,构成香港旅游业的重要收入来源。内地团旅客强劲的消费力,也引发香港商界以恶性竞争手段争取接待权。
据《财经》记者了解,不少内地旅行团到港前一般经过三重关系。首先由各省市的组团社推销旅游套餐,以极低团费甚至零团费招徕客人,每团约20人至30人。其后,地方组团社将团“卖予”位于深圳的旅行社,即可赚取一笔可观的组团费;深圳旅行社再担当中介,将旅行团转给香港的地方接待社(通称地接社);地接社负责安排团员在香港的食宿和行程。
在整个流程中,占旅游支出大头的酒店食宿费用一般由香港地接社自行负责,内地各省市组团社和深圳中介旅行社并不承担。
“这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香港旅游业议会主席何霆向《财经》记者解释说。一直以来,内地旅游业界惯于拖欠应付款,香港地接社替其预支的酒店费和餐费,往往变成烂账,难以收取。早年 尚未开放内地来港“自由行”前,内地旅行团购物量比如今更为疯狂,很多是开列长串购物单,替亲戚朋友甚至整个村的乡亲前来香港购物。地接社从当地相应商铺获得的回扣很可观,也就对预支团员食宿费的做法忍气吞声。
后来,这种恶习发展成约定俗成的运作模式——地接社从内地团员购物中获取商家回扣,抵消团员食宿安排费用后,即是自家的利润。随着内地赴港游旅客越来越多,香港地接社有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导致竞争加剧。不少地接社为争取接待权,更需向深圳的中介社额外支付每位游客800港元至1000港元的“人头费”。
显然,香港地接社纯粹是通过与店铺的回扣关系图利。平均而言,团员所购货品的售价中,有60%给了地接社作为佣金,分成比例堪称世界同业最高,而地接社再将10%-20%的佣金分发给导游。
有专门接待内地团的一间香港首饰店老板向记者坦言,一件市价100港元的首饰,店铺的标价可以是500港元至1000港元,砍价后的成交价亦至少是真实市价的三四倍。由于内地客普遍“豪爽”,所以利润相当可观。
暴利当前,香港珠宝、钟表店的老板对内地团皆虎视眈眈,各出其谋争夺旅行团接访量,例如以更高的分成比例吸引地接社选其为购买点。就法律角度而言,回扣比例的高低本身只涉及道德问题,即“宰客程度”是否太过分。只要店、社双方订立合同,并就此作出税务安排,便完全合法。
然而,谢瑞麟父子在操作回扣的手法上误入歧途,以地下途径贿赂地接社的职员,换取旅客到访的机会,最终触碰法律红线。
一名带内地团逾20年的资深香港导游向《财经》记者表示,香港本地连锁珠宝店很少和地接社打交道,因为毕竟回扣式的生意手法并不算老实,货价偏离正常售价太多,“怕影响公司形象”。如今,以接待内地团游客为主的香港珠宝商家只有四家,除了谢瑞麟珠宝,其余三家均只有一间陈列室或总店,在香港本地可谓藉藉无名。他推测道:“估计谢瑞麟当时是陷入财政困难,才出此下策。”
何霆则表示,随着监管机构新的管理措施出台,香港地接社必须改变和内地旅行社的不平等协议,逐渐杜绝各种“宰客”行为,改善香港旅游业的形象。
一代“珠宝大王”谢瑞麟以身陷囹圄的代价为此作注,堪为沉重。■
5月9日上午,72岁的“珠宝大王”、香港谢瑞麟珠宝(国际)有限公司前主席谢瑞麟,神色黯然地步入香港湾仔区域法院,落座于被告席上。
被告席上还有四人,分别为谢瑞麟珠宝公司主席、谢瑞麟次子谢达峰,公司前副主席及财务董事钟婉玲,前副主席及行政总裁温彼德(Van Weerdenburg),以及业务推广经理王庭芳。
因连续十年向旅行社和导游等提供共计1.7亿港元的非法回扣,以引导游客光顾其公司生意,并涉盗取公司公款338万港元及伪造账目,4月24日,包括谢瑞麟在内的五名公司高管已被法院认定串谋行贿、串谋伪造账目和串谋诈骗等多项罪名。
5月9日,宣判日到来。法庭公众席和记者席俱座无虚席,还有人站立听审。经宣判,谢瑞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谢达峰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于五名被告中获刑最重;其余三名被告分别被判三年九个月至四年三个月刑期不等。
听判时,部分亲友先是感到错愕,有人当即眼泛泪光。代表谢氏父子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听完判决后,未待退庭即离席,难掩失望之情。反而谢氏父子在闻判后仍保持镇定,谢达峰更面露笑容,挥手向亲友道别。
此前,在4月24日法院定罪后,谢瑞麟已通过辩方律师表示,将就定罪判决作出上诉。
父子俱获罪
谢瑞麟案案发于2005年4月。当月19日,在香港廉政公署代号“明珠”的一次拘捕行动中,谢瑞麟父子等11人被拘。
2006年1月,廉署对谢瑞麟父子和另三名公司高层起诉,并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2007年8月,此案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审。审讯期间,全部被告均获保释,但不得离港。
陆续进行的聆讯共计99天,历时漫漫九个月。期间,多名谢瑞麟公司前高层成员获准转为廉署的“特赦证人”,力证谢氏父子是非法回扣计划的幕后主导,成为此案定罪的关键。
2008年4月24日,经湾仔区域法院判决,包括谢瑞麟父子在内的五名被告被控14项罪名全部成立。其中谢瑞麟涉及串谋行贿、串谋伪造账目和串谋偷窃三项,谢达峰则涉八项罪名。五人被即时收监。
据谢瑞麟友人表示,在判罪前两天谢瑞麟仍很乐观,认为胜算颇高,但最终事与愿违。
廉署起诉书称,为吸引旅行社带团到谢瑞麟珠宝购物,上述五名公司高层串谋通过海外注册公司,提供总计达1.7亿港元的非法回扣,给予接待内地旅行团的香港旅行社职员,以换取旅行社导游带队光顾谢瑞麟珠宝店。
早在1996年,谢瑞麟珠宝公司先指令一名高层辞职,然后到马来西亚开设空壳公司,名义上为谢瑞麟珠宝作海外推广,并收取每日营业额的4%作为服务费,但实际上将这笔款项秘密回流香港,用以支付回扣。
其后,谢瑞麟珠宝公司又于不同国家故技重施。自1996年至2005年九年间,由各名被告操控的海外空壳公司共达十家之多。
谢瑞麟珠宝公司为上市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417),鉴于转账至海外公司的金额庞大,容易引起独立审计师的质疑,上述公司高层还曾虚增各珠宝行店铺推广经理的佣金,而实际上是将虚增金额经特别渠道,向旅行社职员支付回扣。
此外,2002年,谢瑞麟通过第五被告王庭芳,向公司表示有财政困难,以上述类似手法挪用公款;其子谢达峰其后亦以相同手法挪用公款200余万港元。父子二人共计挪用338万港元。
传奇泯灭
在谢瑞麟珠宝公司位于香港九龙的一间展销厅内,设有专区讲述公司发展史,并以 “闪耀的传奇”形容创办人谢瑞麟的生平。一个传奇式的发迹故事,如今却以沦为阶下囚续尾,难免令人唏嘘。
祖籍广东南海的谢瑞麟,自小家境贫寒。13岁时,谢瑞麟被母亲送到金铺工场林立的香港上海街当学徒。1960年,24岁的谢瑞麟向工场老板借了3000港元,自立门户。
1967年香港发生暴动事件,许多金铺工场停业,谢则伺机扩张生意。至1970年,他的工场人数已达300名,生产厂房增至13个。
谢瑞麟自1971年起开始做出口生意,令公司发展走上快车道,并于1987年成为在港上市的首家珠宝零售企业。
至上世纪90年代,谢瑞麟珠宝的员工数目已达1100人,产品分销内地、台湾、美国、新加坡和泰国等地。与谢瑞麟相识数十载、生意来往频密的香港金银首饰工商总会会长黄云光向《财经》记者形容,谢瑞麟在业内被尊称为“校长”,其个性不屈不挠,屡败屡战,顽强精神备受景仰,“作为生意伙伴,谢瑞麟是可以信赖的”。
上世纪80年代初,谢瑞麟曾利用经营珠宝生意赚得的资金大举购入商铺及住房,却遭遇香港地产市道大跌,亏损严重。但他此后重新专注经营珠宝业,很快便重振声威。
给予谢瑞麟致命一击的,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当年6月,谢斥资5亿港元,“摸顶”购入尖沙咀宝利商业大厦,其后楼市崩盘,不仅连累公司大额亏损高达13亿港元,由于他个人亦抵押了股份并作担保,于2000年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谢瑞麟个人破产后,公司维持正常运作,并由其次子谢达峰接掌主席。谢达峰于海外留学多年,力主对公司进行彻底改革,着重现代化治理。例如把品牌西化,以“TSL”取代以父亲命名多年的品牌,并改组管理层,把同在外国留学的友人带入董事局。
2004年,谢瑞麟得友人相助,提前还清欠款,使个人破产令得以解除。但谢瑞麟珠宝公司已面目全非,难以重掌大权。谢达峰遂安排父亲做公司顾问,父子二人在经营生意的理念上屡有分歧,已是公开的秘密。
一名接近谢瑞麟的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在廉署落案起诉前,笃信基督的谢达峰曾因 “难耐良心的责备”,向公司财务顾问和不知情的董事和盘托出行贿和挪用公款之事,导致父亲大怒,觉得儿子“非常愚昧”,认为此事既非伤天害理,何需引火自焚。自此两人关系一度交恶。
70封求情信
根据香港特区法例,法院定罪、量刑可分别进行。在4月24日湾仔区域法院作出定罪判决后,5月6日,法院再度开庭,准许辩护律师作求情辩护。
当天的法庭上,谢瑞麟一面聆听着资深大律师谢华渊读出香港多位政经名人为其所写的求情信,一面望向旁听席上的亲友,难掩哀伤之情。
为谢瑞麟写求情信者,包括和记黄埔集团董事总经理霍建宁、香港医管局前主席梁智鸿、香港中华总商会荣誉会长何世柱、演员成龙等。香港珠宝首饰业内各大商会及首脑也纷纷向法院呈交求情信,总数达70封。
众多的求情信赞扬谢瑞麟不畏艰苦、白手起家的拼搏经历是“香港精神”的代表;而更难得的是,谢在事业成功后热心公益,慷慨捐献予学界,协助香港珠宝行业走向专业培训之路。
5月9日,湾仔区域法院法官鲍理贤在最终判决时表示,谢瑞麟身为上市公司高层,串谋行贿和偷窃公司财产,是严重罪行,量刑起点应是四年。但虑及其身体状况,以及求情信的内容后,法院将三项罪行的合并刑期减至三年三个月。
内地赴港游积弊
由谢瑞麟案揭出的一角,可窥见内地赴港旅游业运作的积弊。
内地游客赴港购物,构成香港旅游业的重要收入来源。内地团旅客强劲的消费力,也引发香港商界以恶性竞争手段争取接待权。
据《财经》记者了解,不少内地旅行团到港前一般经过三重关系。首先由各省市的组团社推销旅游套餐,以极低团费甚至零团费招徕客人,每团约20人至30人。其后,地方组团社将团“卖予”位于深圳的旅行社,即可赚取一笔可观的组团费;深圳旅行社再担当中介,将旅行团转给香港的地方接待社(通称地接社);地接社负责安排团员在香港的食宿和行程。
在整个流程中,占旅游支出大头的酒店食宿费用一般由香港地接社自行负责,内地各省市组团社和深圳中介旅行社并不承担。
“这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香港旅游业议会主席何霆向《财经》记者解释说。一直以来,内地旅游业界惯于拖欠应付款,香港地接社替其预支的酒店费和餐费,往往变成烂账,难以收取。早年 尚未开放内地来港“自由行”前,内地旅行团购物量比如今更为疯狂,很多是开列长串购物单,替亲戚朋友甚至整个村的乡亲前来香港购物。地接社从当地相应商铺获得的回扣很可观,也就对预支团员食宿费的做法忍气吞声。
后来,这种恶习发展成约定俗成的运作模式——地接社从内地团员购物中获取商家回扣,抵消团员食宿安排费用后,即是自家的利润。随着内地赴港游旅客越来越多,香港地接社有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导致竞争加剧。不少地接社为争取接待权,更需向深圳的中介社额外支付每位游客800港元至1000港元的“人头费”。
显然,香港地接社纯粹是通过与店铺的回扣关系图利。平均而言,团员所购货品的售价中,有60%给了地接社作为佣金,分成比例堪称世界同业最高,而地接社再将10%-20%的佣金分发给导游。
有专门接待内地团的一间香港首饰店老板向记者坦言,一件市价100港元的首饰,店铺的标价可以是500港元至1000港元,砍价后的成交价亦至少是真实市价的三四倍。由于内地客普遍“豪爽”,所以利润相当可观。
暴利当前,香港珠宝、钟表店的老板对内地团皆虎视眈眈,各出其谋争夺旅行团接访量,例如以更高的分成比例吸引地接社选其为购买点。就法律角度而言,回扣比例的高低本身只涉及道德问题,即“宰客程度”是否太过分。只要店、社双方订立合同,并就此作出税务安排,便完全合法。
然而,谢瑞麟父子在操作回扣的手法上误入歧途,以地下途径贿赂地接社的职员,换取旅客到访的机会,最终触碰法律红线。
一名带内地团逾20年的资深香港导游向《财经》记者表示,香港本地连锁珠宝店很少和地接社打交道,因为毕竟回扣式的生意手法并不算老实,货价偏离正常售价太多,“怕影响公司形象”。如今,以接待内地团游客为主的香港珠宝商家只有四家,除了谢瑞麟珠宝,其余三家均只有一间陈列室或总店,在香港本地可谓藉藉无名。他推测道:“估计谢瑞麟当时是陷入财政困难,才出此下策。”
何霆则表示,随着监管机构新的管理措施出台,香港地接社必须改变和内地旅行社的不平等协议,逐渐杜绝各种“宰客”行为,改善香港旅游业的形象。
一代“珠宝大王”谢瑞麟以身陷囹圄的代价为此作注,堪为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