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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人大预算监督中的协商民主,能够从保护少数群体利益和限制代表、政府自由裁量权两方面弥补代议民主在决策合法性上之不足,前者也在参与可行性、广泛性和参与效能不平等上存有缺陷,需要代议制的完善方能更好地传输合法性。温岭经验中“公众→人大→政府”协商过程。存在“合法性输送”的强、弱两种形式,也存在“温岭模式”中两处合法性断裂:人大代表民主化不足与利益组织化困境。只有这两个制度性壁垒有所突破,才能使“参与式预算”改革从根本上提升政府预算决策的合法性。协商民主和选举政治,仍是中国未来预算改革乃至宏观政治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