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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认知与语言研究范畴中的相似三原则包括序列原则、距离原则、数量原则,分别揭示语言产生与运用的逻辑次序基础及语法构建方式,语言表达与书写的形式和重点的统一性,词汇的临时变通使用及词外表意效果等客观现象与规律,从而在英语教学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关键词:相似性;三原则;英语教学;语法;构词
作为一门语言学科,英语学习有章可循,尤其在句式组合方面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Bill painted the green door 与 Bill painted the door green的关系为例,包括学生在内的许多英语初学者经常在表达和写作中容易将二者混淆,实际上前者要表达的是门已经是绿色的,要经过再次粉刷,但粉刷的次数和所用涂料并无交代,后者只是单纯表达将门涂成绿色,而并不知道也不强调之前的门处于何种状态。这个例子就很直白表明即使在句子之间使用了同样词汇和大概相似的次序结构时,稍许微调就可以使句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启示我们应更加重视类似语言现象,研究和把握其规律并引导学生学会识别和应用。
相似性原则是指说话者在语言的形式和其所指代的事物之间构想出的一种相似性,主要体现在与序列、距离、数量有关的语言表达原则使用过程中。
一、序列原则及其理解与运用
是指在语言结构中对时序性事件和线索元素或者成分进行安排的原则。例如一则商业广告语“Eye it, try it, buy it”,三个短句构成这一广告用语的三个次级事件,完全符合作为购买和评价主体的消费者的认知顺序,不仅体现了人心理的发展过程,而且还体现了一定的递进性,从而将购买者的消费热情逐步推向高峰,这就典型体现了序列原则关于事件先后顺序或前因后果的排列原则。Eye it、try it、buy it三者均为线性元素,其构成的序列又称线性序列。假如人为将其顺序打乱,不仅无法达到朗朗上口的效果而且也无法清晰揭露消费者心态的客观变化,从而丧失了语言表达的现实意义。同样的例子又如:Virginia got married and had a baby与Virginia had a baby and got married ,如果说话者在向Virginia家人描述相关事件时违背语言表達的序列原则,将很可能面临“闹乌龙”一样笑话,毕竟虽然两个句子在表达方式上只微调词序,但带来的现实冲击非常强大,毕竟“奉子成婚”和“婚后产子”在中西文化看来都涉及忠贞等道德问题,甚至引发遗传学方面的猜想,所以无论是相关谈吐还是笔译都要慎重。另外如果对于用and无法精确表达或者语气偏弱的语意,可以考虑采用before与after等明显表示事件序列的词汇组织语句,例如Virginia got married before she had a baby.
此外还应熟记已经在序列原则下产生并长期固定使用的表达方式,例如cause and effect,sooner or later,虽然从哲学上讲,因果、快慢具有逻辑相对性并可以相互转化,但在英语习惯中,一般不把effect或later放在前面使用,假如少数情况出现了看似误用的情况,就要考虑说话者是否要释放特殊含义并取得特别交际效果。如果站在更为宏观的语言研究高度,不难发现英语语法在主语、谓语和宾语的排列次序上一般也坚持从事件观察或者发出者,到发出动作或视线指向,再到归结点即动作或目光指向的对象方面,从而完成一次事件的自然逻辑发生或观察过程,英语语法中的主谓宾SVO式安排并非独家少数现象,而是几乎可以在世界上绝大多数语言体系中找到类似安排(例如汉语),体现了人类认知思维的共通之处,毕竟不同语言虽有差异但并非达到不可逾越的沟壑状态,这也为跨文化语言交际提供了客观可能。
二、距离原则及其理解与运用
俗称“就近原则”,是指不论名词的修饰成分本身是否单数或者为不可数,只要主语核心名词是复数形式的,谓语也应采用复数形式,例如A noisy group was hanging around the bar与A group of noisy youngsters were hanging around the bar,前者group自身为单数,且语句并非给出更多关于group在组成成分及数量方面的细节,而只强调其为整体,表明bar附近存在那么一个组,但这个组并不安静,或许接下来要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但在第二句看来,group却事实上发生了指代功能变迁,从名词变为a group of这一具备形容词功能的词组中的组成部分,不再强调组的整体性,而是强调若干成员的数量众多,进而使noisy更加吵杂,体现出比前句更好的语境效果,突出场面的热闹、拥挤、混乱等其他潜台词。此外在从句体系中,距离原则可以用来准确理解主谓宾三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同样以I、Her、Leave三个词汇造句,I made her leave、I wanted her to leave、I hoped that she wound leave这三个句子首先从直观上来看,体现越来越长的特征,主语即行为发出者I与客体承受状态的leave越来越远,最终leave的确定性与实现程度也事实上呈现一定衰减性,所以我们在判断I要表达的意思时,可以直接对第一句下定结论即出现了离开状态,使动词make(made)的运用简洁有力,但在第三个句子中同时套用了结构相对复杂的语句又使用了体现一定虚拟语气性质的hoped,使得最终是否出现离开状态无从判断。由此可见主谓一致、就近一致原则,不仅体现出英语句式的形式美,而且还体现了一种潜在语境重点,掌握这一原则,有利于我们于字面意思之外更好把握英语表达者的说话重点。
三、数量原则及其理解与运用
又称“重复原则”,比如在形容词匮乏或者无法表明字面意思之外的感情时,对That’s a long story中的long可以故意发音成为lo…ooo…ng,o[?:]音被有意重读并拉长音调,甚至可能通过回环重复使用long long、long and long 等方式,表达complex、many years old、deeply impressed等潜台词,但又能获得比直接使用这些词汇更加饱满的表达效果,从而避免语言乏力而干瘪。又如在研究幼儿启蒙英语教学现象时,数量原则可以用来解释为何出现类似“Look, daddy, a tree another tree and another tree(表明幼儿对大森林的好奇与神秘感)”等表述方式,可见通过词汇本身的重复出现、词汇组成要素例如字母的重复出现以及语音系统的变化等方式,表达特定的感情色彩,这就启示我们在阅读时要注意善于捕捉这一看似“不符合语法规范”的独特现象,并深挖其特殊含义,从而提高阅读理解与语言交际的效能。
参考文献:
[1] 陈会军,2003.《语篇样类特征分析和认知模式》.北京:外文出版社。
[2] 郭承铭,1993.认知科学的兴起与语言学的发展.北京:《国外语言学》,1:1-7.
[3] Wierzbicka,A.,1972.Semantic Primitives. Frankfurt: Athenaum.
作者介绍:贾琳瑛(1982)女,汉族,湖北武汉人,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英语教育专业领域研究。
关键词:相似性;三原则;英语教学;语法;构词
作为一门语言学科,英语学习有章可循,尤其在句式组合方面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Bill painted the green door 与 Bill painted the door green的关系为例,包括学生在内的许多英语初学者经常在表达和写作中容易将二者混淆,实际上前者要表达的是门已经是绿色的,要经过再次粉刷,但粉刷的次数和所用涂料并无交代,后者只是单纯表达将门涂成绿色,而并不知道也不强调之前的门处于何种状态。这个例子就很直白表明即使在句子之间使用了同样词汇和大概相似的次序结构时,稍许微调就可以使句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启示我们应更加重视类似语言现象,研究和把握其规律并引导学生学会识别和应用。
相似性原则是指说话者在语言的形式和其所指代的事物之间构想出的一种相似性,主要体现在与序列、距离、数量有关的语言表达原则使用过程中。
一、序列原则及其理解与运用
是指在语言结构中对时序性事件和线索元素或者成分进行安排的原则。例如一则商业广告语“Eye it, try it, buy it”,三个短句构成这一广告用语的三个次级事件,完全符合作为购买和评价主体的消费者的认知顺序,不仅体现了人心理的发展过程,而且还体现了一定的递进性,从而将购买者的消费热情逐步推向高峰,这就典型体现了序列原则关于事件先后顺序或前因后果的排列原则。Eye it、try it、buy it三者均为线性元素,其构成的序列又称线性序列。假如人为将其顺序打乱,不仅无法达到朗朗上口的效果而且也无法清晰揭露消费者心态的客观变化,从而丧失了语言表达的现实意义。同样的例子又如:Virginia got married and had a baby与Virginia had a baby and got married ,如果说话者在向Virginia家人描述相关事件时违背语言表達的序列原则,将很可能面临“闹乌龙”一样笑话,毕竟虽然两个句子在表达方式上只微调词序,但带来的现实冲击非常强大,毕竟“奉子成婚”和“婚后产子”在中西文化看来都涉及忠贞等道德问题,甚至引发遗传学方面的猜想,所以无论是相关谈吐还是笔译都要慎重。另外如果对于用and无法精确表达或者语气偏弱的语意,可以考虑采用before与after等明显表示事件序列的词汇组织语句,例如Virginia got married before she had a baby.
此外还应熟记已经在序列原则下产生并长期固定使用的表达方式,例如cause and effect,sooner or later,虽然从哲学上讲,因果、快慢具有逻辑相对性并可以相互转化,但在英语习惯中,一般不把effect或later放在前面使用,假如少数情况出现了看似误用的情况,就要考虑说话者是否要释放特殊含义并取得特别交际效果。如果站在更为宏观的语言研究高度,不难发现英语语法在主语、谓语和宾语的排列次序上一般也坚持从事件观察或者发出者,到发出动作或视线指向,再到归结点即动作或目光指向的对象方面,从而完成一次事件的自然逻辑发生或观察过程,英语语法中的主谓宾SVO式安排并非独家少数现象,而是几乎可以在世界上绝大多数语言体系中找到类似安排(例如汉语),体现了人类认知思维的共通之处,毕竟不同语言虽有差异但并非达到不可逾越的沟壑状态,这也为跨文化语言交际提供了客观可能。
二、距离原则及其理解与运用
俗称“就近原则”,是指不论名词的修饰成分本身是否单数或者为不可数,只要主语核心名词是复数形式的,谓语也应采用复数形式,例如A noisy group was hanging around the bar与A group of noisy youngsters were hanging around the bar,前者group自身为单数,且语句并非给出更多关于group在组成成分及数量方面的细节,而只强调其为整体,表明bar附近存在那么一个组,但这个组并不安静,或许接下来要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但在第二句看来,group却事实上发生了指代功能变迁,从名词变为a group of这一具备形容词功能的词组中的组成部分,不再强调组的整体性,而是强调若干成员的数量众多,进而使noisy更加吵杂,体现出比前句更好的语境效果,突出场面的热闹、拥挤、混乱等其他潜台词。此外在从句体系中,距离原则可以用来准确理解主谓宾三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同样以I、Her、Leave三个词汇造句,I made her leave、I wanted her to leave、I hoped that she wound leave这三个句子首先从直观上来看,体现越来越长的特征,主语即行为发出者I与客体承受状态的leave越来越远,最终leave的确定性与实现程度也事实上呈现一定衰减性,所以我们在判断I要表达的意思时,可以直接对第一句下定结论即出现了离开状态,使动词make(made)的运用简洁有力,但在第三个句子中同时套用了结构相对复杂的语句又使用了体现一定虚拟语气性质的hoped,使得最终是否出现离开状态无从判断。由此可见主谓一致、就近一致原则,不仅体现出英语句式的形式美,而且还体现了一种潜在语境重点,掌握这一原则,有利于我们于字面意思之外更好把握英语表达者的说话重点。
三、数量原则及其理解与运用
又称“重复原则”,比如在形容词匮乏或者无法表明字面意思之外的感情时,对That’s a long story中的long可以故意发音成为lo…ooo…ng,o[?:]音被有意重读并拉长音调,甚至可能通过回环重复使用long long、long and long 等方式,表达complex、many years old、deeply impressed等潜台词,但又能获得比直接使用这些词汇更加饱满的表达效果,从而避免语言乏力而干瘪。又如在研究幼儿启蒙英语教学现象时,数量原则可以用来解释为何出现类似“Look, daddy, a tree another tree and another tree(表明幼儿对大森林的好奇与神秘感)”等表述方式,可见通过词汇本身的重复出现、词汇组成要素例如字母的重复出现以及语音系统的变化等方式,表达特定的感情色彩,这就启示我们在阅读时要注意善于捕捉这一看似“不符合语法规范”的独特现象,并深挖其特殊含义,从而提高阅读理解与语言交际的效能。
参考文献:
[1] 陈会军,2003.《语篇样类特征分析和认知模式》.北京:外文出版社。
[2] 郭承铭,1993.认知科学的兴起与语言学的发展.北京:《国外语言学》,1:1-7.
[3] Wierzbicka,A.,1972.Semantic Primitives. Frankfurt: Athenaum.
作者介绍:贾琳瑛(1982)女,汉族,湖北武汉人,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英语教育专业领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