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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委把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安排,以充分发挥作用、推进乡村振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出台《锦州市选派到乡村工作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问题导向,夯实工作举措,通过打造管理使用闭合链,着力培养一批干事有本领、群众信得过的一线“尖兵”,推进广袤乡村在绿色转型中蓬勃发展。
强化真抓严管,确保选派干部“下得去”。强化责任从严管理。为防止第一书记出现管理“真空地带”,实行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直接管理、选派单位协助管理的“四位一体”立体化管理模式,确保选派干部管理全覆盖、无盲区。为做到管细、管实,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探索有效措施办法,义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书记的选派干部工作党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定期组织派驻干部召开座谈会,督促派驻干部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派驻干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明确要求严格驻村。建立驻村工作制度,要求选派干部吃住、工作在乡村,每月到岗率不少于20天,确保“五必到”,即驻乡村点召开重要会议必到、推动重点工作必到、解决难点问题必到、处置重大纠纷必到、处置突发事件必到。每天记录工作日志,走访、帮扶工作情况要在日志上详细记录,留存相关佐证资料等备查。实行考勤请假制度,规定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负责做好派驻到本乡镇、村选派干部的考勤登记,每月统计出勤情况报乡镇党委盖章,作为上级组织部门查验的依据。压实乡镇党委书记责任,要求严格做好选派干部的考勤工作,实事求是地对出勤情况进行签字认定并留存备查,绝不允许出现看关系、送人情、拉不下脸、随便签字等情况,坚决杜绝选派干部出现“挂名”“走读”“两头跑”“两头空”现象,如果被查出此类问题,将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组织调整。明察暗访传导压力。市、县、乡三级通过巡回督导、电话查岗、随机调研等形式,为第一书记戴上“紧箍”。乡镇党委每月检查选派干部出勤情况;县(市、区)委组织部每月抽查选派干部出勤情况;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承包”两个县(市、区),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路线、直接进村、随机入户等方式,对选派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也将选派干部在岗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促使选派干部到基层“蹲得住”。
强化制度设计,确保选派干部“干得实”。目标承诺制度定任务。要求选派干部结合乡村实际制订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同时每名驻村干部在年底前必须要有至少1个促进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并在村公示栏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实现经济困难乡镇经济实力有所增强、集体经济薄弱村顺利摘帽的目标。集体经济薄弱村摘帽制度压担子。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选派干部工作重要内容,明确任乡镇党委第一副书记的选派干部每人至少要包扶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选派干部要带头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一年内无发展思路、二年内无增收渠道、三年内未摘掉薄弱村帽子的,要及时约谈、召回调换并记录在案。今年以来,在选派干部的努力工作下,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减少了217个,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增加到393个。“第一书记产业园”制度聚项目。各县(市、区)在园区中规划建设“第一书记产业园”,鼓励选派干部大力招商引资,对选派干部引进的项目,不适合放在乡村的,集中落户产业园,产生的收益按“飞地”政策由园区和驻乡村干部所在乡村对半分配,破解乡村经济发展难的问题。季度调度制度促工作。选派干部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派出单位和上一级党委。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对选派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召开驻乡村干部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的汇报,掌握驻乡村干部工作进展情况。多维考核制度评优劣。实行“一袋式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为每一名选派干部建立工作实绩档案,及时将选派干部形成的调研报告、村情民情台账、会议记录、月考勤登记表、年度工作日志、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材料装入个人资料袋保存,并作为评定选派干部实绩的主要依据。严格考评体系,坚持日常抽查与年底对标考核相结合,实施差异化考核,采取“一述两评一查”考核机制,增加群众口碑权重,确保考准考实。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开展选派工作以来,根据考核情况,全市共表彰实绩突出的选派干部96人,提拔重用53人,进一步调动了选派干部驻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服务保障,确保选派干部“待得好”。倾心尽力解除后顾之忧。积极做好传帮带,每个乡镇都明确班子成员与选派干部结对帮扶,让选派干部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确保选派干部能够安心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派驻干部的工作生活保障工作,除采取食宿在乡镇、村部的方式外,还通过统一改造闲置农房、学校教师宿舍等辦法,组织相邻村的选派干部集中居住,既便于管理,又有利于相互学习交流。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每人每月1700元标准,对市级选派干部给予工作生活补助,每季度由县级组织部门结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统一进行发放,并按照50万元保额标准,统一为市级选派干部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充分发挥派出单位作用,坚持派出单位与选派干部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切实把单位职能优势、资源优势用到精准帮扶上,合力解决乡村存在的实际困难。搭建宣传平台晒成绩。在新闻媒体开设“我在乡村振兴第一线”专栏,目前已宣传选派干部典型50余人次,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都创办了选派干部工作简报,建立了选派干部微信公众号和选派干部微信群和QQ群,及时发布信息,为选派干部交流驻村工作经验、更好地开展驻村工作提供了平台。自我加压积极开展工作。选派干部以乡镇为单位组成工作组,各工作组积极建立工作制度,强化协调互助,形成工作合力。市公安局选派到黑山县芳山镇工作组为加强协调协作,建立了每日动态管理、每周交流研讨、每月工作简报等三项工作管理制度,每天随时掌握驻村干部的动态轨迹和工作状态,每周固定时间小组成员交流心得、探讨工作、互通有无,每月集中整理编发一期工作简报,便于工作组成员掌握各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了驻村工作更好开展。
强化真抓严管,确保选派干部“下得去”。强化责任从严管理。为防止第一书记出现管理“真空地带”,实行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直接管理、选派单位协助管理的“四位一体”立体化管理模式,确保选派干部管理全覆盖、无盲区。为做到管细、管实,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探索有效措施办法,义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书记的选派干部工作党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定期组织派驻干部召开座谈会,督促派驻干部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派驻干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明确要求严格驻村。建立驻村工作制度,要求选派干部吃住、工作在乡村,每月到岗率不少于20天,确保“五必到”,即驻乡村点召开重要会议必到、推动重点工作必到、解决难点问题必到、处置重大纠纷必到、处置突发事件必到。每天记录工作日志,走访、帮扶工作情况要在日志上详细记录,留存相关佐证资料等备查。实行考勤请假制度,规定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负责做好派驻到本乡镇、村选派干部的考勤登记,每月统计出勤情况报乡镇党委盖章,作为上级组织部门查验的依据。压实乡镇党委书记责任,要求严格做好选派干部的考勤工作,实事求是地对出勤情况进行签字认定并留存备查,绝不允许出现看关系、送人情、拉不下脸、随便签字等情况,坚决杜绝选派干部出现“挂名”“走读”“两头跑”“两头空”现象,如果被查出此类问题,将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组织调整。明察暗访传导压力。市、县、乡三级通过巡回督导、电话查岗、随机调研等形式,为第一书记戴上“紧箍”。乡镇党委每月检查选派干部出勤情况;县(市、区)委组织部每月抽查选派干部出勤情况;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承包”两个县(市、区),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路线、直接进村、随机入户等方式,对选派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也将选派干部在岗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促使选派干部到基层“蹲得住”。
强化制度设计,确保选派干部“干得实”。目标承诺制度定任务。要求选派干部结合乡村实际制订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同时每名驻村干部在年底前必须要有至少1个促进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并在村公示栏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实现经济困难乡镇经济实力有所增强、集体经济薄弱村顺利摘帽的目标。集体经济薄弱村摘帽制度压担子。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选派干部工作重要内容,明确任乡镇党委第一副书记的选派干部每人至少要包扶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选派干部要带头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一年内无发展思路、二年内无增收渠道、三年内未摘掉薄弱村帽子的,要及时约谈、召回调换并记录在案。今年以来,在选派干部的努力工作下,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减少了217个,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增加到393个。“第一书记产业园”制度聚项目。各县(市、区)在园区中规划建设“第一书记产业园”,鼓励选派干部大力招商引资,对选派干部引进的项目,不适合放在乡村的,集中落户产业园,产生的收益按“飞地”政策由园区和驻乡村干部所在乡村对半分配,破解乡村经济发展难的问题。季度调度制度促工作。选派干部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派出单位和上一级党委。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对选派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召开驻乡村干部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的汇报,掌握驻乡村干部工作进展情况。多维考核制度评优劣。实行“一袋式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为每一名选派干部建立工作实绩档案,及时将选派干部形成的调研报告、村情民情台账、会议记录、月考勤登记表、年度工作日志、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材料装入个人资料袋保存,并作为评定选派干部实绩的主要依据。严格考评体系,坚持日常抽查与年底对标考核相结合,实施差异化考核,采取“一述两评一查”考核机制,增加群众口碑权重,确保考准考实。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开展选派工作以来,根据考核情况,全市共表彰实绩突出的选派干部96人,提拔重用53人,进一步调动了选派干部驻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服务保障,确保选派干部“待得好”。倾心尽力解除后顾之忧。积极做好传帮带,每个乡镇都明确班子成员与选派干部结对帮扶,让选派干部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确保选派干部能够安心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派驻干部的工作生活保障工作,除采取食宿在乡镇、村部的方式外,还通过统一改造闲置农房、学校教师宿舍等辦法,组织相邻村的选派干部集中居住,既便于管理,又有利于相互学习交流。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每人每月1700元标准,对市级选派干部给予工作生活补助,每季度由县级组织部门结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统一进行发放,并按照50万元保额标准,统一为市级选派干部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充分发挥派出单位作用,坚持派出单位与选派干部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切实把单位职能优势、资源优势用到精准帮扶上,合力解决乡村存在的实际困难。搭建宣传平台晒成绩。在新闻媒体开设“我在乡村振兴第一线”专栏,目前已宣传选派干部典型50余人次,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都创办了选派干部工作简报,建立了选派干部微信公众号和选派干部微信群和QQ群,及时发布信息,为选派干部交流驻村工作经验、更好地开展驻村工作提供了平台。自我加压积极开展工作。选派干部以乡镇为单位组成工作组,各工作组积极建立工作制度,强化协调互助,形成工作合力。市公安局选派到黑山县芳山镇工作组为加强协调协作,建立了每日动态管理、每周交流研讨、每月工作简报等三项工作管理制度,每天随时掌握驻村干部的动态轨迹和工作状态,每周固定时间小组成员交流心得、探讨工作、互通有无,每月集中整理编发一期工作简报,便于工作组成员掌握各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了驻村工作更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