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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台湾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发布了两个指南文件,宣布第二次现有物质名录增补申报自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启动,为期两个月。 台湾境外企业,如果在1993年1月1日和2011年12月31日期间,向台湾出口过化学物质且该物质尚未收录于现有化学物质清单初稿当中,即可向台湾主管当局提交现有物质名录增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