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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尔相当古怪,这我清楚,但说他杀人,我不信。他只不过是个大一新来的菜鸟!”二十一岁的医学院学生弗兰克摇了摇头。“我只知道,埃米尔有时与死者卡夫·贝尔来往,但有时又和卡夫的哥哥比利·贝尔混一起。”
“埃米尔与贝尔兄弟是铁哥们?”神探阿蒙受旧金山警方所托,现正全力追查一起校园谋杀案。
“我想,埃米尔没几个朋友,他性情孤僻,不爱社交;记得学期初,校方要给他指定室友,但他坚持要一个人住,校方无法满足要求,他就搬到了校外。”
“那么,今晚发生了什么事?你看到了什么?”
弗兰克是案发这晚,宿舍大楼里唯一一个目击证人。“我当时在走廊,做伸展运动,看到埃米尔由楼梯上来。”
“你觉得他来宿舍,是特意拜访受害人卡夫的?”
“是的,当时卡夫的哥哥比利正由房间出来——他与弟弟共室。埃米尔问卡夫在不,比利说在。比利看上去很醉,而埃米尔很清醒……总之,我就看到这些,之后我就回自己房去了。”
“那你再次看到埃米尔是什么时候?”
“半个小时后。他们房间开了音响,像在搞周六派对。时值周末,宿舍楼没其他人,只剩我。因我星期一有论文要交,我前去投诉噪音,碰到埃米尔慌慌张张出来,急跑下楼了。他头发、衣服凌乱,怀抱一个手提箱。”
“你当时第一件事就去找卡夫?”
“我第一件事就想去调低音量。我推开门,发现卡夫已卧倒在地,头部遭重创,奄奄一息,房间乱了套……”
阿蒙点了点头,但又不解,问:“一个不爱社交的大一新生,为什么会与比利和卡夫这样的大三学生混一起,他们是老乡吗?”
“不知道。贝尔兄弟是黑客高手,学习尖子,好幻想,爱恶搞;而埃米尔形单影只,沉默寡言,成绩一塌糊涂。天知道他们是如何扯上关系的?!”
这点阿蒙证实过。埃米尔的学校记录显示,他成绩欠佳,自入学以来,出勤纪录极差,不时迟到早退。
阿蒙问完了证人,就叫助手娜塔丽载他到校外埃米尔的住处。
埃米尔房内,卡夫的手提箱被打开放在床上,里面空空如也,但房内其他物品完好无缺。“他没带走什么东西”警局队长史利兰解释,并用镊子夹起一件物证。“但他留了张纸条,上面的字与他的考试卷笔迹吻合,我们正在提取指纹。”
那纸条是埃米尔的供词,他承认自己醉酒后,与卡夫为共同约会的一个女孩发生争执,最后意外杀死了卡夫。“女孩?约会?这不像埃米尔的个性啊?”阿蒙自感有些不对劲。
埃米尔马上被列为头号通缉犯。阿蒙决定亲自追查埃米尔,因为这个大一新生与众不同——他有棕红蓬乱的卷曲头发,平时戴着厚眼镜,还蓄有浓密的胡子。
但接下两天,警方一无所获。埃米尔似乎莫名其妙地失踪了。队长史利兰有些按捺不住了,“埃米尔没车,难以追踪;通缉令张贴全城,但毫无进展。这小子仿佛突然人间蒸发了!”
线索:
犯罪现场报告:贝尔兄弟的房间,发现两组不同指纹:一组是死者的,另一组与供认书上的指纹吻合。还从凶器——一个龙舌兰酒瓶上,发现了埃米尔的指纹。而由受害人哥哥比利的口供得知,他们的房间除了一个手提箱,没其他物品丢失。
埃米尔多张试卷上的笔迹,经专家鉴定:有些与供认书笔迹吻合,有些则完全出自第二人之手;由那些歪曲别扭的字迹推测——写字的人都是右撇子,但因某种特殊原因,他们都用了左手。
学校师生回忆说,埃米尔是一个左撇子。
在比利的证词中,他声称离开宿舍时,刚好碰上埃米尔来找他弟弟,他打了招呼,就径直到爱丽丝(比利前女友,近传与卡夫约会)的宿舍去了。到那十五分钟后,就收到弗兰克发现尸体的消息。爱丽丝证实了比利的不在场证据,说比利与她在自己的宿舍一起为生物考试作准备,直到一位好友通知他们卡夫的死讯。
阿蒙反复仔细研究着那张纸条,突然灵光一闪,“队长,快找人查查埃米尔的中学毕业成绩单。”
正如阿蒙的神机妙算,埃米尔的中学毕业成绩单以及相关资料都是伪造的,在他原来的学校根本查无此人。“看来,是时候找比利·贝尔谈谈了,”阿蒙说,“我一直就怀疑比利不在场证据有问题。星期六晚他大醉,何故还能到女朋友处读书学习?查查他的指纹与埃米尔供认书上的是否一致。”
结果出来了,埃米尔和比利的指纹是吻合的。而所谓的埃米尔其实从来没存在过,他只不过是贝尔兄弟“精心制造”出来的恶作剧。比利因为和爱丽丝的感情纠葛,杀了卡夫。
“卡夫和我发明了埃米尔,”经审讯,比利坦白说,“我们兄弟俩仿效70年代美国大学生的‘角色扮演’,虚构了埃米尔。事实上这只是个恶作剧。”
原来,贝尔兄弟长相相似,于是他俩轮流戴假发、粘胡子化妆成“埃米尔”。他们不时以埃米尔的身份出勤,还代他考试,并用左手书写,掩人耳目。
星期六晚,化妆成埃米尔的卡夫来到宿舍,与当时喝醉的比利走廊相遇;但比利并没离开,而是与埃米尔一同返房。他们打开音响,开始为爱丽丝的事争吵,比利盛怒下,杀害了卡夫。
比利意识到逃脱谋杀指控的唯一办法,就是嫁祸给不存在的“埃米尔”。他先急急收拾兄弟俩的化妆物品,装进手提箱,然后化妆成埃米尔,逃离现场,之后直达埃米尔住处,冒名写下供认书;最后去到爱丽丝的宿舍,向对方坦白一切。爱丽丝心慌意乱,但她仍然在乎比利。知道这是一场意外,因而并没向警方举报,反为比利提供了一个不在场的伪证。
“埃米尔与贝尔兄弟是铁哥们?”神探阿蒙受旧金山警方所托,现正全力追查一起校园谋杀案。
“我想,埃米尔没几个朋友,他性情孤僻,不爱社交;记得学期初,校方要给他指定室友,但他坚持要一个人住,校方无法满足要求,他就搬到了校外。”
“那么,今晚发生了什么事?你看到了什么?”
弗兰克是案发这晚,宿舍大楼里唯一一个目击证人。“我当时在走廊,做伸展运动,看到埃米尔由楼梯上来。”
“你觉得他来宿舍,是特意拜访受害人卡夫的?”
“是的,当时卡夫的哥哥比利正由房间出来——他与弟弟共室。埃米尔问卡夫在不,比利说在。比利看上去很醉,而埃米尔很清醒……总之,我就看到这些,之后我就回自己房去了。”
“那你再次看到埃米尔是什么时候?”
“半个小时后。他们房间开了音响,像在搞周六派对。时值周末,宿舍楼没其他人,只剩我。因我星期一有论文要交,我前去投诉噪音,碰到埃米尔慌慌张张出来,急跑下楼了。他头发、衣服凌乱,怀抱一个手提箱。”
“你当时第一件事就去找卡夫?”
“我第一件事就想去调低音量。我推开门,发现卡夫已卧倒在地,头部遭重创,奄奄一息,房间乱了套……”
阿蒙点了点头,但又不解,问:“一个不爱社交的大一新生,为什么会与比利和卡夫这样的大三学生混一起,他们是老乡吗?”
“不知道。贝尔兄弟是黑客高手,学习尖子,好幻想,爱恶搞;而埃米尔形单影只,沉默寡言,成绩一塌糊涂。天知道他们是如何扯上关系的?!”
这点阿蒙证实过。埃米尔的学校记录显示,他成绩欠佳,自入学以来,出勤纪录极差,不时迟到早退。
阿蒙问完了证人,就叫助手娜塔丽载他到校外埃米尔的住处。
埃米尔房内,卡夫的手提箱被打开放在床上,里面空空如也,但房内其他物品完好无缺。“他没带走什么东西”警局队长史利兰解释,并用镊子夹起一件物证。“但他留了张纸条,上面的字与他的考试卷笔迹吻合,我们正在提取指纹。”
那纸条是埃米尔的供词,他承认自己醉酒后,与卡夫为共同约会的一个女孩发生争执,最后意外杀死了卡夫。“女孩?约会?这不像埃米尔的个性啊?”阿蒙自感有些不对劲。
埃米尔马上被列为头号通缉犯。阿蒙决定亲自追查埃米尔,因为这个大一新生与众不同——他有棕红蓬乱的卷曲头发,平时戴着厚眼镜,还蓄有浓密的胡子。
但接下两天,警方一无所获。埃米尔似乎莫名其妙地失踪了。队长史利兰有些按捺不住了,“埃米尔没车,难以追踪;通缉令张贴全城,但毫无进展。这小子仿佛突然人间蒸发了!”
线索:
犯罪现场报告:贝尔兄弟的房间,发现两组不同指纹:一组是死者的,另一组与供认书上的指纹吻合。还从凶器——一个龙舌兰酒瓶上,发现了埃米尔的指纹。而由受害人哥哥比利的口供得知,他们的房间除了一个手提箱,没其他物品丢失。
埃米尔多张试卷上的笔迹,经专家鉴定:有些与供认书笔迹吻合,有些则完全出自第二人之手;由那些歪曲别扭的字迹推测——写字的人都是右撇子,但因某种特殊原因,他们都用了左手。
学校师生回忆说,埃米尔是一个左撇子。
在比利的证词中,他声称离开宿舍时,刚好碰上埃米尔来找他弟弟,他打了招呼,就径直到爱丽丝(比利前女友,近传与卡夫约会)的宿舍去了。到那十五分钟后,就收到弗兰克发现尸体的消息。爱丽丝证实了比利的不在场证据,说比利与她在自己的宿舍一起为生物考试作准备,直到一位好友通知他们卡夫的死讯。
阿蒙反复仔细研究着那张纸条,突然灵光一闪,“队长,快找人查查埃米尔的中学毕业成绩单。”
正如阿蒙的神机妙算,埃米尔的中学毕业成绩单以及相关资料都是伪造的,在他原来的学校根本查无此人。“看来,是时候找比利·贝尔谈谈了,”阿蒙说,“我一直就怀疑比利不在场证据有问题。星期六晚他大醉,何故还能到女朋友处读书学习?查查他的指纹与埃米尔供认书上的是否一致。”
结果出来了,埃米尔和比利的指纹是吻合的。而所谓的埃米尔其实从来没存在过,他只不过是贝尔兄弟“精心制造”出来的恶作剧。比利因为和爱丽丝的感情纠葛,杀了卡夫。
“卡夫和我发明了埃米尔,”经审讯,比利坦白说,“我们兄弟俩仿效70年代美国大学生的‘角色扮演’,虚构了埃米尔。事实上这只是个恶作剧。”
原来,贝尔兄弟长相相似,于是他俩轮流戴假发、粘胡子化妆成“埃米尔”。他们不时以埃米尔的身份出勤,还代他考试,并用左手书写,掩人耳目。
星期六晚,化妆成埃米尔的卡夫来到宿舍,与当时喝醉的比利走廊相遇;但比利并没离开,而是与埃米尔一同返房。他们打开音响,开始为爱丽丝的事争吵,比利盛怒下,杀害了卡夫。
比利意识到逃脱谋杀指控的唯一办法,就是嫁祸给不存在的“埃米尔”。他先急急收拾兄弟俩的化妆物品,装进手提箱,然后化妆成埃米尔,逃离现场,之后直达埃米尔住处,冒名写下供认书;最后去到爱丽丝的宿舍,向对方坦白一切。爱丽丝心慌意乱,但她仍然在乎比利。知道这是一场意外,因而并没向警方举报,反为比利提供了一个不在场的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