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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全球金融危机日益演化为全球经济衰退,中国政府强力启动了刺激内需计划,而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在未来2年内新增加约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这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2800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3700亿元;铁路、公路、机场、城乡电网18000亿元;医疗卫生、文教事业400亿元:生态环境投资3500亿元;自主创新结构调整1600亿元:灾后重建重灾区1万亿元。
随后,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总额超过约18万亿元刺激经济的投资计划。北京将在2年内安排1500亿元用于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南水北调等工程,预计带动社会投资1万亿元;上海将利用世博之机对轨道交通、跨区域主次干线等项目注入1600亿元的政府投资,预计拉动社会投资超过1.1万亿元:云南和广东将在未来5年分别投资3万亿元和2.3万亿元用于油气管道、石油炼化、铁路和公路项目建设;浙江省和吉林省也将分别投资3500亿元和4000亿元用于铁路、航运、公路和机场建设,预计带动的社会投资也将达到万亿元。
4万亿元扩大内需刺激经济措施中,大部分资金将投向铁路、公路、机场等大型基建项目,国有大中型企业无疑将再一次扮演主角。与消费占GDP 6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目前的消费只占GDP的35%左右,而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投资则高达50%。政府投资固然可以增加内需,起到抑制经济衰退的作用,但产生的挤出效应,甚至可能因为资金的逆流而加重中小企业的萧条。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发展中小企业,增加企业利润,才可能解决居民的就业并提高居民收入,才可能使整个经济链条活起来。
一、发展市场经济。中小企业的作用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探索者,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数据显示,目前中小企业占中国法人企业60%以上:创造了中国GDP增量的约60%;解决了社会新增的非农就业人员的80%以上:拥有全国66%的专利、74%的技术创新以及82%的新产品开发,在各项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6-2007)》,2006年,中小企业创造的价值已经占我国GDP的65%左右,经济发展中的增量部分有70%-80%来自于中小企业。就业方面。2006年度中小企业就业人数达37409万人,占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为85.3%,其中城镇内资中小企业就业人数达21880万人,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重为77.3%。而在整个“十五”期间,中小企业实现新增就业5794万人,年均增长6.7%,占城镇就业总数的比重由68.1%上升到76.3%。
2007年,中小上市企业显示出非常强劲的发展势头,在成长性和盈利能力方面都优于国有上市企业。中小上市企业除了总资产收益率略高于国有上市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销售收益率三项指标都远超国有上市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更是超过国有上市企业11个百分点。如下表所示:
二、面对金融危机。中小企业困难重重
在创造辉煌的同时,中小企业也在承受着发展过程中的尴尬与艰辛。中小企业获得政策待遇远远比不上国有企业,甚至连外资企业也不如,每一次宏观调控国有企业都会因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上市股改等政策倾斜而得以保全。长期以来,外资企业由于享受各种税收优惠。综合税率在17%左右,而中小企业综合税收一直保持在22%以上,尽管两税合并后,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征收25%的所得税,但是对于外资的优惠税收政策并没有改变,只是以规范的“特惠制”取代“普惠制”。中小企业除了在政策待遇的竞争中与国有企业相比处于下风,在税收优惠的竞争中与外资企业相比同样处于下风。
根据国际经验,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面对危机的承受力是最差的。无论是中国还是其它国家。概莫能外。由于之前的次贷危机及油价屡创新高影响,日本2007年以来破产的企业数量升至4年来最高点,其中破产企业几乎全部集中在中小型企业。有数字显示2007年约有14015家日本中小型企业破产,占其全国破产企业比重99%以上。这些企业雇用的占整个行业70%的劳动人口,在2007年间就导致约122430人因企业破产而失业,失业人数也为4年来最多。
金融危机爆发后,不断传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消息。一些昔日的地区龙头企业。如飞跃集团、江龙控股、华联三鑫、中国金属等,或因炒期货巨亏,或因经营不善,或因不堪民间融资重负,陷入绝境。统计数据显示,由于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集团对民营加油站停供成品油,全国3万多家民营加油站面临生存危机。截至目前,全国660余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仅剩100余家;45000多家民营零售加油站,已关门三分之一。
纵观中小企业发展的种种瓶颈,融资难是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在我国商业银行全部贷款余额中,中小企业贷款只占22.5%,加之银行为了防范风险,采取存单质押等方式,中小企业在银行的综合融资费率达到了11.65%。2008年1—4月份,浙江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财务费用增长40.55%,其中利息净支出增长45.18%;温州市800家企业财务费用支出增长51.7%,利息支出增长51.2%。
三、战后日本通过支持中小企业成功振兴经济
日本是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国家,与中国情况有部分相似之处。二战后,在日本政府多方政策和法律支持下。中小企业获得了飞速发展,成为日本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日本经济腾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规模不大、人员不多。但依靠新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经营相当成功的中小企业逐渐成为日本经济的基础。日本中小企业厅的统计资料表明,仅2004年日本国内企业约433.8万多家,其中,中小企业约432.6万多家,占99.7%左右。
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和立法体系在世界各国中是最为完备的。1963年《中小企业基本法》制定后,基本上将涉及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问题,都在中小企业政策、立法体系中解决。包括中小企业的政府管理和指导,中小企业的融资、税收优惠、财政支持、技术创新、联合和兼并、设备更新、市场环境、经营管理、信息咨询、人力资源开发等,既包括了组织法的内容,也包括了促进法和行为法的内容。
另外,日本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调整手段不是以简单的行政手段强制中小企业服从,而是充分发挥财政、信贷、价格和税收等多种经济调整手段,引导中小企业发展。主要通过财政、信贷、补偿损失和给予税收优惠来保护、扶持中小企业。
四、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危机爆发后,中央政府高度关注,地方政府也纷纷采取措施以减少中小企业的倒闭。其一,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加大资金注入,加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机构,并在政策上允许中小企业用资产、股权等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其二,银行放松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限制,对于对小企业贷款的限额由原来的100万元扩大到200万元;其三,增加出口退税,以纺织和服装为例。出口退税率从11%提到了14%,使中小企业受益:其四,建立中小企业基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
然而,仅仅是以上的救助措施尚不足以完全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若要解决中小企业长期发展问题,政府还需进一步在政策和立法上给予中小企业以扶持。
第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制度。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和贷款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获得长期、低利率的资金提供保障。并将中小企业的融资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严格实施。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建立小企业金融公库、国家生活金融公库和商工中金银行等机构每年向中小企业提供10%左右的贷款:通过以上机构为中小企业向私营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或提供保险,帮助中小企业从私营银行获得其余90%的贷款以解决资金困难。
第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将非公经济36条落到实处,允许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向上下游扩张,降低成本压力、提高议价能力。最终,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渗透,进行大规模的并购重组,才是解决中小企业生存的根本之道。
第三,降低税收并取消不合理收费。目前的税收设计仍然存在诸如重复征税、税率过高等问题,导致财富过快地向政府集中。在企业不堪资金短缺之苦和成本上升之苦的情况下,如果不尽快降低企业所得税。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以降低企业成本,促使企业发展,可能会有更多中小企业面临困境。在当下企业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降税、取消不合理收费,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间接缓解其资金压力。
随后,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总额超过约18万亿元刺激经济的投资计划。北京将在2年内安排1500亿元用于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南水北调等工程,预计带动社会投资1万亿元;上海将利用世博之机对轨道交通、跨区域主次干线等项目注入1600亿元的政府投资,预计拉动社会投资超过1.1万亿元:云南和广东将在未来5年分别投资3万亿元和2.3万亿元用于油气管道、石油炼化、铁路和公路项目建设;浙江省和吉林省也将分别投资3500亿元和4000亿元用于铁路、航运、公路和机场建设,预计带动的社会投资也将达到万亿元。
4万亿元扩大内需刺激经济措施中,大部分资金将投向铁路、公路、机场等大型基建项目,国有大中型企业无疑将再一次扮演主角。与消费占GDP 6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目前的消费只占GDP的35%左右,而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投资则高达50%。政府投资固然可以增加内需,起到抑制经济衰退的作用,但产生的挤出效应,甚至可能因为资金的逆流而加重中小企业的萧条。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发展中小企业,增加企业利润,才可能解决居民的就业并提高居民收入,才可能使整个经济链条活起来。
一、发展市场经济。中小企业的作用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探索者,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数据显示,目前中小企业占中国法人企业60%以上:创造了中国GDP增量的约60%;解决了社会新增的非农就业人员的80%以上:拥有全国66%的专利、74%的技术创新以及82%的新产品开发,在各项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6-2007)》,2006年,中小企业创造的价值已经占我国GDP的65%左右,经济发展中的增量部分有70%-80%来自于中小企业。就业方面。2006年度中小企业就业人数达37409万人,占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为85.3%,其中城镇内资中小企业就业人数达21880万人,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重为77.3%。而在整个“十五”期间,中小企业实现新增就业5794万人,年均增长6.7%,占城镇就业总数的比重由68.1%上升到76.3%。
2007年,中小上市企业显示出非常强劲的发展势头,在成长性和盈利能力方面都优于国有上市企业。中小上市企业除了总资产收益率略高于国有上市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销售收益率三项指标都远超国有上市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更是超过国有上市企业11个百分点。如下表所示:
二、面对金融危机。中小企业困难重重
在创造辉煌的同时,中小企业也在承受着发展过程中的尴尬与艰辛。中小企业获得政策待遇远远比不上国有企业,甚至连外资企业也不如,每一次宏观调控国有企业都会因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上市股改等政策倾斜而得以保全。长期以来,外资企业由于享受各种税收优惠。综合税率在17%左右,而中小企业综合税收一直保持在22%以上,尽管两税合并后,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征收25%的所得税,但是对于外资的优惠税收政策并没有改变,只是以规范的“特惠制”取代“普惠制”。中小企业除了在政策待遇的竞争中与国有企业相比处于下风,在税收优惠的竞争中与外资企业相比同样处于下风。
根据国际经验,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面对危机的承受力是最差的。无论是中国还是其它国家。概莫能外。由于之前的次贷危机及油价屡创新高影响,日本2007年以来破产的企业数量升至4年来最高点,其中破产企业几乎全部集中在中小型企业。有数字显示2007年约有14015家日本中小型企业破产,占其全国破产企业比重99%以上。这些企业雇用的占整个行业70%的劳动人口,在2007年间就导致约122430人因企业破产而失业,失业人数也为4年来最多。
金融危机爆发后,不断传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消息。一些昔日的地区龙头企业。如飞跃集团、江龙控股、华联三鑫、中国金属等,或因炒期货巨亏,或因经营不善,或因不堪民间融资重负,陷入绝境。统计数据显示,由于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集团对民营加油站停供成品油,全国3万多家民营加油站面临生存危机。截至目前,全国660余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仅剩100余家;45000多家民营零售加油站,已关门三分之一。
纵观中小企业发展的种种瓶颈,融资难是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在我国商业银行全部贷款余额中,中小企业贷款只占22.5%,加之银行为了防范风险,采取存单质押等方式,中小企业在银行的综合融资费率达到了11.65%。2008年1—4月份,浙江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财务费用增长40.55%,其中利息净支出增长45.18%;温州市800家企业财务费用支出增长51.7%,利息支出增长51.2%。
三、战后日本通过支持中小企业成功振兴经济
日本是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国家,与中国情况有部分相似之处。二战后,在日本政府多方政策和法律支持下。中小企业获得了飞速发展,成为日本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日本经济腾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规模不大、人员不多。但依靠新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经营相当成功的中小企业逐渐成为日本经济的基础。日本中小企业厅的统计资料表明,仅2004年日本国内企业约433.8万多家,其中,中小企业约432.6万多家,占99.7%左右。
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和立法体系在世界各国中是最为完备的。1963年《中小企业基本法》制定后,基本上将涉及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问题,都在中小企业政策、立法体系中解决。包括中小企业的政府管理和指导,中小企业的融资、税收优惠、财政支持、技术创新、联合和兼并、设备更新、市场环境、经营管理、信息咨询、人力资源开发等,既包括了组织法的内容,也包括了促进法和行为法的内容。
另外,日本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调整手段不是以简单的行政手段强制中小企业服从,而是充分发挥财政、信贷、价格和税收等多种经济调整手段,引导中小企业发展。主要通过财政、信贷、补偿损失和给予税收优惠来保护、扶持中小企业。
四、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危机爆发后,中央政府高度关注,地方政府也纷纷采取措施以减少中小企业的倒闭。其一,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加大资金注入,加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机构,并在政策上允许中小企业用资产、股权等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其二,银行放松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限制,对于对小企业贷款的限额由原来的100万元扩大到200万元;其三,增加出口退税,以纺织和服装为例。出口退税率从11%提到了14%,使中小企业受益:其四,建立中小企业基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
然而,仅仅是以上的救助措施尚不足以完全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若要解决中小企业长期发展问题,政府还需进一步在政策和立法上给予中小企业以扶持。
第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制度。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和贷款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获得长期、低利率的资金提供保障。并将中小企业的融资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严格实施。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建立小企业金融公库、国家生活金融公库和商工中金银行等机构每年向中小企业提供10%左右的贷款:通过以上机构为中小企业向私营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或提供保险,帮助中小企业从私营银行获得其余90%的贷款以解决资金困难。
第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将非公经济36条落到实处,允许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向上下游扩张,降低成本压力、提高议价能力。最终,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渗透,进行大规模的并购重组,才是解决中小企业生存的根本之道。
第三,降低税收并取消不合理收费。目前的税收设计仍然存在诸如重复征税、税率过高等问题,导致财富过快地向政府集中。在企业不堪资金短缺之苦和成本上升之苦的情况下,如果不尽快降低企业所得税。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以降低企业成本,促使企业发展,可能会有更多中小企业面临困境。在当下企业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降税、取消不合理收费,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间接缓解其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