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晋政办发[2020]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