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政府公共选择与村民集体选择的冲突、村民组织化程度低、参与渠道堵塞、参与意识与能力不足等问题,村民会采取无序的、过激的、突发的方式干预农村公共服务公私合作进程。因此,政府必须重视农村公私合作中的村民参与,通过提升村民参与能力、提高村民的组织化程度、拓宽村民参与渠道、建立有效的多元沟通机制等途径,实现村民对公私合作的民主有序参与。